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决议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公布日期】1992.04.03
∙【文 号】
在职研究生怎么报∙【施行日期】1992.04.03
∙【效力等级】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水利水电
正文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决议
(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议案,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将兴建长江三峡工程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由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国家财力、物力的可能,选择适当时机组织实施。对于已经发现的问题要继续研究,妥善解决。
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议案
(国函[1992]24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长江是我国第一大河,流域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19%,养育着全国三分之一的人口,工农业总产值约占全国的40%,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长江中下游的洪水灾害历来频繁而严重。新中国建立以来,国家在长江流域进行了大规模的防洪建设,对保障中下游地区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很大作用。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长江资源还没有很好开发利用,水患尚未根治,上游洪水来量大与中下游河道特别是荆灌
河段过洪能力小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两岸地面高程又普遍低于洪水位,一旦发生特大洪水,堤防漫溃,将直接威胁荆江两岸江汉平原和洞庭湖区的一千五百万人口和二千三百万亩良田,人民众的生命财产和一批重要的大中城市、工矿企业和交通设施,将会遭受巨大损失,严重影响国民经济全局。这是我们国家的心腹大患。
孙杨一小时双冠 如何解决长江的防洪问题,更好地开发长江资源,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一直很重视,社会各界也十分关注。经过几十年来的治理实践和对各种意见、方案的反复研究和论证,解决长江中下游的防洪问题,必须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兴建三峡工程是综合治理的一项关键性措施。三峡工程兴建后,可将荆江河段防洪标准由目前的十年一遇提高到百年一遇;配合其他措施,可以防止荆江河段发生毁灭性灾害;还可减轻洪水对武汉地区及下游的威胁。同时,三峡工程还有发电、航运、灌溉、供水和发展库区经济等巨大的综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峡工程建成后年发电量八百四十亿千瓦·时,占目前我国年发电总量的八分之一,可为华东、华中和川东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重的能源;可以大大提高川江航道通过能力,万吨级船队有半年时间可直达重庆,为发展西南地区的经济和繁荣长江航运事业创造条件。三峡工程还有利于长江中下游城镇的供水,有利于南水北调。总之,三峡工程的兴建,对加快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提高综合国力,具有重要意义。
国务院对兴建三峡工程历来采取既积极又慎重的方针。近四十年来,有关部门和大批科技人员对三峡工程做了大量的勘测、科研、设计和试验工作。特别是一九八四年以来,社会各界提出了许多新的建议和意见。一些同志本着对国家、人民和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库区百万移民的安置、生态与环境的保护、上游泥沙的淤积、巨额投资的筹措和回收等疑难问题,从不同角度提出各自的意见,这些意见对于开拓思路,增进论证深度,完善实施方案,起到了十分有益的作用。
经过多年的研究、论证和审查,三峡工程坝址选在湖北省宜昌县三斗坪镇。工程的拦河大坝全长一千九百八十三米,坝顶高程一百八十五米,最大坝高一百七十五米。水库正常蓄水位一百七十五米,总库容三百九十三亿立方米。水电站总装机容量一千七百六十八万千瓦。工程静态总投资五百七十亿元(一九九O年价格)。主体工程建设工期预计十五年。工程建设第九年,即可发电受益,预计在工程建成后不太长的时间里,即能偿还全部建设资金。国务院三峡工程审查委员会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三峡工程建设是必要的,技术上是可行的,经济上是合理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力是可以负担的。
三峡工程规模空前,技术复杂,投资多,周期长,特别是移民难度很大。对于已经发现的
问题要继续研究,妥善解决,对今后可能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要谨慎从事,认真对待,使工程建设更加稳妥可靠,努力把这项造福当代、荫及子孙的事情办好。
国务院常务会议经过认真讨论,同意建设三峡工程。建议将兴建三峡工程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由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的实际情况和国家财力物力的可能,选择适当时机组织实施。
请审议。
国务院总理
一九九二年三月十六日
关于提请审议兴建长江三峡工程议案的说明
国务院副总理 邹家华
(一九九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各位代表:
我受国务院的委托,就《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议案》作如下说明。
一、三峡工程的审查过程
三峡工程规模巨大,影响深远,国务院对兴建三峡工程历来采取既积极又慎重的方针。从五十年代开始,在、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的直接关怀下,有关部门和广大科技人员进行了大量的勘测、科研、设计和试验工作。一九八四年,国务院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后,曾原则批准三峡工程(正常蓄水位一百五十米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此后,有关部门、地方和社会各界人士,本着对国家和人民负责的精神,提出了各种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此十分重视,为了使工程决策更加科学、民主和稳妥,要求原水利电力部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重新提出三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九八六年原水利电力部组织全国各方面专家四百一十二人,分十四个专题进行论证。同时,国家科委配合论证,组织全国三百多个单位、三千二百多名科技人员对四十五个专题进行科技攻关,取得了四百多项科研成果。经过近三年的努力,十四个专家组陆续完成了专题论证报告。一九八九年,长江水利委员会根据论证成果
重新编制了三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近四十年来,三峡工程的论证工作不仅有大批的专家和各界人士参加,而且已超过一般论证工作的内容,进行了大量的科研、试验工作,使工程论证尽可能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国务院于一九九O年七月在听取了重新论证的情况汇报和各方面的意见后,决定成立国务院三峡工程审查委员会,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
国务院三峡工程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工作,采取先分十个专题进行预审,然后再由审查委员会集中审查的办法,明确要认真地研究各方面提出的一些疑点、难点和不同意的意见,并作为这次审查工作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力求使审查得出客观、科学、公正的结论。十个预审组共聘请了一百六十三位专家,其中过去未参加过三峡工程论证工作的占百分之六十二,现任各有关部门行政、技术职务的占百分之七十三。各预审组进行了实地考察,召开了预审会议,于一九九一年五月都提出了预审意见。一九九一年七月九日至十二日,审查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听取了十个预审组的预审意见。委员们本着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精神,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审议,一致认为三峡工程的前期工作规模之大,时间之长,研究和论证程度之深,在国内外是少见的。它是成千上万的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长期不辞辛苦、埋头实干的结晶,也是发扬民主,听取不同意见,反复论证的结果。审查委员会认
为,无论赞成的、疑问的或者不同意的意见,都是为了如何更好地解决长江中下游的防洪和治理,都是从对国家和人民负责出发的。这些意见对增加论证深度、改进论证工作以及完善论证结果都起了十分积极的作用。对待所有意见都应采取博收其长、吸取合理部分的态度,而不应采取排斥对立的态度。因此,在论证、审查中,对有关部门、地方和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采纳了许多有益的意见。审查委员会一致认为,在重新论证基础上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其研究深度已经满足可行性研究阶段的要求,可以作为国家决策的依据。一九九一年八月三日,审查委员会召开最后一次全体会议,一致通过了对长江三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认为三峡工程建设是必要的,技术是可行的,经济是合理的。建议国务院及早决策兴建三峡工程,提请全国人大审议。
奥迪标志 一九九二年一月十七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认真审议了审查委员会对三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同意兴建三峡工程,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二、关于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解决长江中下游的防洪问题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必须采取综合治理措施
长江是我国最大的河流,全长六千三百公里,流域面积一百八十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陆地总面积的百分之十九,养育了全国三分之一的人口。长江流域的水资源十分丰富,总量占全国的三分之一,水力资源可开发量占全国的百分之五十三,内河航运里程占全国的百分之七十。流域内气候适宜,物产丰富,工农业总产值占全国的百分之四十,在我国经济建设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但是,长江流域的水旱灾害分布很广,尤以中下游平原地区洪灾涝害最为严重。从清代以来,水灾更趋频繁。一八六O年、一八七O年两次特大洪水,中下游平原损失惨重。本世纪一九三一年、一九三五年两次大洪水,分别淹地五千零九十万亩和二千二百四十六万亩,直接淹死人口分别为十四万五千五百人和十四万二千人。一九五四年大洪水,虽然经过广大军民大力防守、抢救,采取分洪措施,仍淹地四千七百五十五万亩,死亡三万三千人,京广铁路一百天不能正常运行。历史上每次灾害,都给流域内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对国家经济造成很大的影响。
如何解决长江中下游特别是荆江河段的防洪问题,解除长江中下游两岸人民乃至国家、民族的心腹之患,一直受到中央的重视。社会各界对此也十分关注,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
建议。经过几十年来的治理实践和对各种意见、方案的反复研究和论证,要解决长江中下游的防洪问题,必须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包括有工程措施,也有非工程措施。诸如:(1)在干支流广大地区进一步搞好水土保持,加强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的建设,防止水土流失;(2)对主要支流开展治理,修建水库;(3)在干流上兴建三峡工程;(4)加强中下游堤防建设,特别是应尽快完成一九八O年确定的近期防洪方案;(5)加强分蓄洪区建设;(6)加强河道整治和洞庭湖、鄱阳湖的治理;(7)加强防洪管理和非工程防洪措施,包括防汛、河道清障、严禁盲目围垦、通讯和预警、众自救等措施的建设等等,形成一套完整的综合防洪体系。综合治理中的各项措施都在防洪体系中的某一方面发挥它一定的作用。兴建三峡工程也是发挥其一定的作用,而不是替代其他各项综合措施。综合治理的每一项措施对于解决长江中下游的防洪问题都是十分重要的,这些措施互补长短,都是不可缺少的,都必须进一步得到加强。各方面对综合治理措施提出了不少很好的、很有益的意见和建议。不论现在和将来,凡是对治理开发长江有益的建议和意见都应该认真研究和采纳,不要因为考虑兴建三峡工作而予以忽视。三峡工程的建设时间比较长,所以其他各项措施更需要加强领导,更好地组织全面实施,以防止和减少在建设期间可能出现的洪涝灾害所造成的损失。限于本议案的内容主要是关于提请审议兴建三峡工程,所以对其他措施这里就不具体展开说明了。拉杆箱什么材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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