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安全制度_旅行社安全管理制度
旅行社安全制度篇1
为切实做好旅行社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和旅游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特拟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俞小凡和刘雪华 旅行社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岗、责任到人。成立旅行社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经理为成员。
一、总经理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安全工作职责:
1、全面管理旅行社的安全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标准。
2、负责建立健全旅行社安全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3、解决旅行社安全工作所需要的人、财、物,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责任、权利、义务,建立以各级安全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机制,保证安全管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责任落实。
4、每一个季度牵头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
5、掌握企业安全工作动态,并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二、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为安全管理分管责任人,主要对旅行社的安全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其职责:
1、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机制、规章制度、组织机构。
2、制定旅行社安全工作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负责对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和安全目标、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具体的监督检查,并对各级安全责任人的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3、建立健全旅行社安全管理档案,制定实施安全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全体人员安全知识和技能。
4、每月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事故隐患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5、采取各种组织和技术措施,防止经营过程中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旅游安全事故,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依法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6、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通讯网络,将公司内部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整理编印,并督促公司全体员工熟记、会用。
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各部门经理),主要对旅行社的安全工作承担直接管理责任,其具体职责是:
1、负责贯彻执行旅行社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标准,并在本部门兼任安全管理人员。
淡泊 2、建立健全部门安全管理档案,督促本部员工参加安全培训,提高本部员工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的意识、知识和技能,从根本上杜绝不安全行为。
3、每周定期对本部门工作进行安全检查与督促,对事故隐患及时整改解决,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每天定时对本部所出团队进行跟踪检查,对团队中所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解决,对旅游者采取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必要的安全提示,保证旅游者的生命和财物安全。一旦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应积极采取相关补救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并根据安全事故处理规定及时向旅行社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
霍尊父亲旅行社安全制度篇2
旅行社安全管理制度:好玩单机游戏
安全是旅游的重中之重,为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首先要从思想上重视起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包括2大部分,第一部分:紧急突发事件、伤亡事故预案;第二部分:其它大型活动预案和制度
一、紧急突发事件、伤亡事故预案
首先成立安全事故处理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任副组长,各部门经理成员任组员。在出现紧急突发伤亡事故时成立紧急事故处理小组,全面负责处理可能发生的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
(一)安全事故处理小组主要职责
1、接受上级主管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负责贯彻执行旅游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市旅游局等相关安全管理部门关于旅游安全的相关政策、决定;制定紧急事故、伤亡的应急处理预案;
2、组织本旅行社应急救援及处理工作;
3、做好事故后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4、总结经验教训,并执行责任追究制。
(二)紧急事故处置原则和操作程序何超英为什么会疯掉
1、原则:
(1)发生旅游事故后,一线工作人员应坚持救援第一的原则,应立即组织救援,将游客的生命财产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同时立即上报相关部门;
(2)公司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组长、组员应坚持首接负责的原则,立即处理事故的相关事宜;
(3)超出公司能力范围以外的、遇有把握不准的或情况特别紧急严重的.问题应立即上报有关政府职能部门。
2、操作程序:
(1)对轻微事故,责任人要做好记录并由副组长组织有关人员尽快处理。待恢复正常后,一天之内,由副组长负责上报材料,分析、研究事故产生的原因和责任人应承担的责任。
(2)对一般、重大、特大突发伤亡事故,一线工作人员应立即报警,并会同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及时严格地保护现场,在第一时间进行组织抢救并上报公司。
(3)在发生紧急事故时,公司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处理事故,并将事故情况迅速报知总经理,必要时通知市旅游局相关职能部门。
(4)公司紧急事故处理小组成员在现场应进行调查、取证、分析、核实情况、制定处理方案,将损失降到最低点。
(5)对特别重大事故,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呼和浩特市旅游局关于呼和浩特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和《呼和浩特市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处理。
(6)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人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并上报有关部门,事故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a)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b) 事故发生的主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古力娜扎取关张翰 c)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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