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政策】重庆市⼈才引进相关政策
2021年重庆市⼈才引进⼯作的核⼼要义是:“经济社会要⾼质量发展,⼈才是重点。科技创新要具有核⼼竞争⼒,⼈才是关键。”21年以来,重庆市深⼊贯彻落实科教兴市和⼈才强市⾏动计划,紧扣国家(西部)科技创新中⼼建设、重庆重点产业、重点⾏业(领域)发展,坚持需求导向,采取“⾛出去、请进来”和“线上+线下”相结合⽅式,全⾯加强市区联动。同时,引导各区县、⾏业开展⼩⽽专、精准化的引才活动,也如⾬后春笋遍布巴渝⼤地。2021年“百万英才兴重庆”北京⾏、四川⾏等活动就是重庆⼈才引进⼯作“⾛出去”的最新举措之⼀。
同时,针对⼈才引进后的服务、管理等⼯作,重庆也推出了⼀系列举措——重庆⼈⼒社保部门坚持分类推进⼈才评价,开展“双肩挑”领导⼈员科技创新改⾰试点等含⾦量较⾼的改⾰措施29条,建⽴⼈才分类评价职称评审“绿⾊通道”、科研项⽬经费“包⼲制”、专家“揭榜挂帅”等,有⼒激励⼈才脱颖⽽出。21年6⽉17⽇,市委⼈才领导⼩组会议审议通过《重庆英才“渝快办”》,在⼈才服务证制度、重庆英才服务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推进⼈才服务政策3.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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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层次⼈才优惠政策
重庆市⼈民政府印发《重庆市引进⾼层次⼈才若⼲优惠政策规定》,规定了以下五个⽅⾯的优惠政策,具体优惠⽔平由⾼层次⼈才类别决定:
1.安家资助
于正秒删引进⼈才调⼊(迁⼊)或柔性引进每年在渝⼯作半年以上的,由⽤⼈单位提供住房供其使⽤;引进⼈才调⼊(迁⼊)并与⽤⼈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合同的,可享受⼀次性安家补助费。其中,引进到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和⽤⼈单位各承担50%;引进到企业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的,所需经费由市财政补助1/3、⽤⼈单位承担2/3;引进⼈才在本市购买⾸套商品房⽤于本⼈居住的,免征契税;在外留学⼈员(含⾹港、澳门地区)来渝⼯作或服务的,购买⼀辆国产⼩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分配激励
引进⼈才调⼊(迁⼊)本市的,享受由市财政发放的岗位津贴,根据⼈才类别每⽉1000、3000、5000或8000元不等;引进⼈才到“两翼”地区和国家扶贫⼯作重点县长期⼯作的,在以上标准基础上,由当地财政再增发500元专家特别补助费;引进到党政机关专业技术岗位的⾼层次⼈才,可实⾏聘任制,岗位职务、薪酬可由⽤⼈单位与本⼈协商,并报经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引进到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经济社会组织的⾼层次⼈才,经协商可实⾏岗位绩效⼯资制、年薪制、协议⼯资制、效益
⼯资制、项⽬⼯资制、成果⼯资制,也可实⾏⽣产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引进⼈才在本市⼯作并在本市缴纳个⼈所得税,地⽅留成部分实⾏前5年全额返还。
3. 项⽬扶持航天专业
引进⼈才承担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的,由⽤⼈单位视其情况给予⼀定的科研启动经费;根据⼈才类别,⽤⼈单位每年资助资料经费,提供⽤车、差旅费⽀持;引进⼈才因科研需要,确需从国(境)外进⼝少量试剂、原料、配件,可享受科学研究和教学⽤品及科技开发⽤品税收优惠政策;引进⼈才申请软件研发项⽬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持。对享受国家软件研发资助的,市财政按国家资助的经费视情况按⼀定⽐例配套补助;引进到本市的国际知名⼈才服务机构,可⽐照西部⼤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享受15%的所得税税率优惠。
推荐一个好的地方作文四年级引进⼈才创办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新技术企业,企业注册资本按照最低注册标准计算,可在⼀年内分步到位。符合国家规定的,免交登记费、房屋鉴证费,并⽐照享受西部⼤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引进⼈才创办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所得,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免征营业税;在⼀个纳税年度内,从事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引进⼈才创办的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属⾼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对其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留成部分实⾏前2年全额先征
后返,后3年减半返还;引进⼈才创办⾼新技术企业,凡当年出⼝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当年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超过10%以上税率的地⽅留成部分实⾏先征后返。
4. 培养使⽤
引进⼈才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制上予以特殊保障,在职位上可设置特殊岗位;需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受
引进⼈才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制上予以特殊保障,在职位上可设置特殊岗位;需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受岗位数额限制;有突出贡献的,可破格提拔或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引进⼈才在市外取得专业技术职务的,凡符合国家规定的评审条件和程序,均予以承认,享受本市同类⼈员相同待遇;引进⼈才在国(境)外取得执业资格或参加培训获得从业资格的,与本市同类⼈才同等对待,允许在渝依法执业或从业;对中国科学院院⼠、中国⼯程院院⼠,尊重本⼈意愿,可聘为重庆市⼈民政府科技咨询顾问。
5.保障服务
对获得国家资助的重点引智(培训)项⽬和市级⽀柱产业引智项⽬,市财政予以1︰1经费配套,⽀持引进⾼层次专家和⾼级经营管理⼈员;⽤⼈单位应为引进⼈才办理重⼤医疗疾病保险和⼈⾝意外
伤害保险;引进到企业的⼈才可要求⽤⼈单位为其提供有别于基本养⽼保险的、由相应商业险种组合的⼈才保险;⼈才组合保险可办理异地转移或退保;引进⼈才在重庆市⼯作期间,由卫⽣部门发放专门医疗保健证,享受医疗保健特殊待遇;引进⼈才的配偶、⼦⼥可随调随迁;主城区以外的,户⼝可保留在主城区;柔性引进⼈才可申领《重庆市外来⼈才⼯作居住证》,享受本市市民待遇;引进⼈才提出申请解决其随调配偶、⼦⼥就业的,由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妥善安置;引进⼈才未成年⼦⼥需要在我市⼊学的,由户⼝或⼯作单位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门优先安排学校⼊学,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收取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费⽤;对家庭⽣活基础在国外的⼈才,可享受出国探亲假。
02
研发类科技⼈才⽀持政策
重庆市⼈民政府印发《重庆市引进海内外英才“鸿雁计划”实施办法》,适⽤于重庆市现有企业引进或者来渝创办科技型企业(包括法⼈化研发机构)的直接从事基础研究、应⽤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研发类科技⼈才,分为以下三类⼈才:
A类:主要指在全球产业技术研究领域享有较⾼声誉,具有重⼤技术发明成果或重⼤新产品开发成功经验,能对我市企业创新发展产⽣重⼤影响或带来显著经济社会效益,且在渝⼯作期间企业认定年薪
在200万元⼈民币以上,企业研发⼈员中年薪排前1%的研发类⼈才(企业研发⼈员总数不⾜100⼈的,按1⼈计算);
B类:主要指在全球产业技术研究领域具有⼀定影响⼒,⼯作期间主持过研发项⽬并成功实现商业化,能够在我市领衔企业核⼼攻关项⽬或解决核⼼技术难题,或在同⾏业优秀企业⾼级管理、研发⼯作岗位上取得显著业绩,且在渝⼯作期间企业认定年薪在100万元⾄200万元⼈民币,企业研发⼈员中年薪排前5%的研发类⼈才(企业研发⼈员总数不⾜100⼈的,按2⼈计算);
C类:主要指掌握某⾏业、某领域特殊专长,对我市企业创新发展具有较⼤促进作⽤,或在同⾏业优秀企业中级管理、研发岗位上取得显著业绩,且在渝⼯作期间企业认定年薪在50万元⾄100万元⼈民币,企业研发⼈员中年薪排前10%的研发类⼈才(企业研发⼈员总数不⾜100⼈的,按5⼈计算)。
“鸿雁计划”⼈才奖励标准,对于现有企业引进的⼈才,参照⼈才年缴纳个⼈所得税额度的⼀定倍数确定;对于从事科技创业的⼈才,可实⾏定额奖励。A类⼈才参照其年缴纳个⼈所得税额度的2倍或定额给予奖励,最⾼不超过200万元;B 类⼈才参照其年缴纳个⼈所得税额度的1.5倍或定额给予奖励,最⾼不超过100万元;C类⼈才参照其年缴纳个⼈所得税额度的1.2倍或定额给予奖励,最⾼不超过30万元。
对来渝创新创业的⼈才及团队,在科技奖励、项⽬资助、股权激励、贷款贴息、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职称认定、创业扶持等⽅⾯按现有政策给予重点⽀持;建⽴引进⼈才“⼀站式”服务平台,实⾏⼈才服务证制度,为引进的各类⼈才提供⼦⼥(孙⼦⼥)⼊学⼊托服务、科技服务、户籍服务、居留许可签证服务、医疗服务以及职称评审、岗位聘⽤服务;
经“鸿雁计划”⼊选⼈才⾃愿申请,符合条件的,优先纳⼊我市“双师”交流计划实施范围。允许⾼校、科研院所设⽴⼀定⽐例流动岗位,吸引“鸿雁计划”⼊选⼈才到⾼校、科研院所兼职。曾黎老公
03
科学家及其团队⽀持政策
重庆市出台《重庆市加快集聚优秀科学家及其团队的若⼲措施》,简称“塔尖”政策。
在集聚“塔尖”⼈才⽅⾯,重庆以搭平台、建团队、促转化、强激励为主,⿎励优秀科学家在重庆开展科技创新。①⽀持建设优质平台,量⾝创设科研平台,按需提供科研设备、发展场地、后勤⼈员,优先⽀持设⽴专家⼯作室、博⼠后科研(流动)⼯作站,⿎励领衔建⽴科研平台、优质学科、科技型企业,可采取“⼀事⼀议”⽅式予以⽀持;②⽀持组建团队,⾃主⽀配经费、⾃主决定技术路线,并优先保障博⼠后、研究⽣招收名额,团队成员在职称评定、事业编制等⽅⾯
尼坤新浪微博>女声学院
队,⾃主⽀配经费、⾃主决定技术路线,并优先保障博⼠后、研究⽣招收名额,团队成员在职称评定
、事业编制等⽅⾯将享受“绿⾊通道”;③⿎励成果转化,优秀科学家在渝成功转化科技成果,按技术合同成交实际到账额5%奖补,单项成果奖补最⾼可达100万元。优秀科学家领衔的企业承担协同创新重⼤研发项⽬给予最⾼500万元补贴;④提供贡献奖励及融资便利。按优秀科学家及其团队成员对地⽅经济社会所作贡献进⾏奖励,并发放“重庆英才⾦融卡”,提供免担保、免抵押、可执⾏基准利率的信⽤贷款,以及最⾼500万元的知识价值信⽤贷款、最⾼2000万元的流动资⾦贷款;⑤对优秀科学家及其团队成员,⿎励⽤⼈单位实⾏协议薪酬、股权激励等灵活分配制度。对获得重⼤创新奖励的,市级财政将给予1∶1配套奖补。
在服务“塔尖”⼈才⽅⾯:①提供出⼊境便利。为外籍优秀科学家签发2⾄5年多次⼊境签证或⼯作类居留许可,⿎励申请在华永久居留;②健全服务保障体系,为优秀科学家及其团队建⽴服务⼩组,发放“重庆英才服务卡”,在⼯作、⽣活等⽅⾯提供全⽅位服务保障。优先推荐参评国家级⼈才项⽬(奖励)和“重庆市杰出英才奖”。
04 青年⼈才创新创业⽀持政策
重庆市出台《重庆市⽀持青年⼈才创新创业的若⼲措施》,简称“塔基”政策。
在集聚“塔基”⼈才⽅⾯,重庆从科研项⽬、创业融资、待遇等维度予以⽀持,激发青年⼈才创新创业动⼒:①⽀持科研项⽬。市级⾯上基⾦项⽬重点⽀持40岁以下青年科研⼈员开展基础科学研究;②⽀
持成长成才。重庆英才计划每年遴选⽀持100名左右青年⼈才,给予⼈才奖励⾦和最⾼40万元的研究⽀持经费,对取得标志性成果的青年⼈才,可不占⼈才项⽬推荐名额并直接进⼊评审环节,可不受岗位结构⽐例限制破格申报评审正⾼级职称;③⽀持创业融资。全市统筹提供1万个创业⼯位,在渝创业青年⼈才可最长免费使⽤1年,并可申请最⾼200万元的创业免抵押贴息贷款。每年遴选200个以上青年⼈才创新创业优质项⽬,给予种⼦投资引导基⾦⽀持或最⾼50万元的资助。
在服务“塔基”⼈才⽅⾯:①发放安家补贴,对主城都市区中⼼城区和主城新区企业引进博⼠或⾼级职称、⾼级技师等相应职级的青年⼈才给予安家补贴,对主城新区企业、“两”地区单位引进硕⼠或中级职称、技师等相应职级及以上的青年⼈才给予安家补贴;②加强住房保障,⾸次来渝应聘的青年⼈才可申请免费⼊住青年⼈才驿站1个⽉。全市筹集6万套公有住房对青年⼈才定向配租,并⿎励区县发放租房补贴。符合条件的青年⼈才可申请租住⼈才公寓并享受租⾦减免。
③为青年⼈才提供职业培训、创业指导、配偶就业等服务,每年11⽉设为“重庆英才⽉”,营造成长成才的良好氛围。05
⼈才服务管理政策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等12个部门印发《重庆英才服务管理办法(试⾏)》,服务对象为全职在渝⼯作并符合重庆市⼈才分类⽬录的⼈才(具体分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适时调整),发放“重庆英才服务卡”。
“重庆英才服务卡”采取市、区县(⾃治县)联名发卡形式,分A卡、B卡。其中,A卡由市级⾼层次⼈才“⼀站式”服务平台发放,分I、II、III三类,持卡⼈可对应享受科技咨询、职称评审、户籍办理等10项基础服务,⼦⼥⼊学、医疗保健等7项专属服务,以及区县(⾃治县)提供的其他相关服务。⼈才服务项⽬和内容可根据⼯作需要动态调整。B卡由区县(⾃治县)发放并提供服务。
| 华中科技⼤学2022届就业 |
来源 | 重庆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审核 | 张佳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