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农村常见矛盾纠纷的六种方法
针对农村不能类型、不能特点的常见矛盾纠纷,采取不同的调解方法,可以有效提高了调解成功率,现就具体做法总结如下:
    一是对婚姻纠纷,采用“冷却待机调解法”。即先冷却处置,待双方气消趋于理智后,再选择时机调解。
    二是对人身伤害赔偿纠纷,采用“求同存异调解法”。此类纠纷核心问题在于赔偿,调解时着眼于化解主要矛盾,不纠缠细枝末节,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和当事人自愿原则的前提下积极调解,促使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协议。
    三是对赡养、抚养等家庭纠纷,采用“亲情感化调解法”。针对家庭成员间的纠纷,调解时侧重于传统美德教育,使当事人重新认识亲情的可贵和树立尊老的观念,以便真正解决问题。
吉杰资料    四是对经济纠纷,采用“判例参照调解法”。对于经济纠纷,调解之前,可将类似的调解或判决案例提供给当事人,供其参考,使当事人了解该类案件的处理原则及处理结果。
    五是对界址、引水、通行等相邻关系纠纷,采用“现场听证调解法”。这类纠纷往往当事人各执一词,情况千差万别,调解时应到现场勘察了解,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和村干部、邻居和亲朋好友参加,由当事人陈述理由,出示证据,大家共同评判是非,作出合理的结论,最后再说服有过错的一方,促成纠纷的调解。
    六是对重大复杂矛盾纠纷,采用“相关部门联动调解法”。重大复杂的矛盾纠纷,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单凭调委会或某一部门,往往难以奏效,可以协调所涉及到的有关部门,互相配合,分工协作,共同解决问题。
浅谈如何调解民间纠纷
如何调解民间纠纷,没有一定的模式,不同角度有不同的观点,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是,比较有效的方法是:一、调解员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平日里要在学法和懂法上下功夫,特别要注意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要积累。只有自身底气足,才能赢得当事人的信任,才能控制整个调解过程。二、在调解工作中调解员要注重调解艺术,熟悉运用各种调解方法和技巧。
在调解工作中,使用哪些方法,采取哪些措施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调解效果呢?
1、缓和心理法
所谓缓和心理法就是要求调解人员学会倾听,一般情况当事人到调解员会有一肚子两肋巴的话和气,在接待过程中,调解员要让当事人充分地说话,给他们一吐为快的机会,使其情绪逐渐平稳,调解员亲切和蔼的态度一般也会赢得当事人的好感,同时在这个程序里也能使调解员更加详细地了解纠纷经过,以确定调解方案和法律依据。
2、因人而异调解法
川剧变脸原理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要面临形形的人,这就需要调解员善于揣摸当事人的心理活动,在倾听的过程中,首先要摸清当事人是属于哪一种性格类型。例如“傲慢型”的当事人,在调解中对待这种性格类型的当事人,第一前边谈到的调解员要弄懂弄通所有涉案的法律问题,心中有底;第二要先抑后扬,“先抑”是指在谈话中要随时注意当事人的破绽,包括法律上的道德上的,抓住破绽,抓住弱点毫不留情地揭穿他、摆平他,在关键问题上让他口服心服,在气势上要压倒他。所谓后扬是指在先抑的基础上,必要时候应给他一个台阶,让其借坡下驴,因为这种人往往比较爱面子,如果没有台阶下,可能会把他逼入“死胡同”,难以快速达成调解协议,所以说一名合格的调解员必须懂心理学,必须具备洞察当事
人心理活动的本领。
3、民主评议法
民主评议法也叫“团体影响法”,比较适用于性格倔强,死钻牛角尖的人,在整个纠纷中也知道理亏,但就是不愿意接受现实。对待这样的人,一不要给他过多的批评和指责,不妨结合“冷处理法”,在心理上给他一个回旋的余地,给他一个再咨询,再了解的过程。二是在冷处理不奏效的情况下,就要考虑“大兵团作战”,邀请当事人比较依赖的亲属、朋友、村居干部以及村里有威信的老党员、老干部参与,使用“轮换轰炸”的办法,使当事人知道不改变错误认识和行为将会使自己“众叛亲离”,给当事人造成心理上的压力和惧怕感,促使其转变错误态度。
4、“背对背”与“面对面”调解法
“背对背”调解法适用于双方当事人矛盾较深,情绪激烈的案件。所谓背对背是指调解员在深入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在调解时双方当事人互不见面,分置两室,由调解人员从中周旋,分别就当事人存在的错误认识和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待火候成熟,双方争议的问题基
本得到解决的情况下,再同场调解;“面对面”调解法,适用矛盾较小,涉及亲情类纠纷(赡养、抚养、婚姻、继承等等)。所谓“面对面”就是同场调解,让双方当事人同置一室,公开调解目的是利用当事人之间的谈话和表情,唤起理亏一方当事人的良知和亲情,产生感情上的共鸣,达到调解效果。可复合采用“以情动人法”、“语言感染法”等等。
5、讨价还价调解法
讨价还价法借鉴于市场卖买,有句话叫“要价无多,还价无少”只要双方能够就价格达成一致意见,卖买就成了,此法适用于有金钱给付内容的民间纠纷,以伤害赔偿为例:首先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损失让受害者提出一个赔偿数额,致害人确定一个赔偿数额,最后在差额幅度内由调解员根据过错责任从中周旋,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数额。
6、“两头压”调解法
两头压调解法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在纠纷中互有过错,在调解过程中,结合“背对背调解法”,就当事人存在的过错进行批评教育,尽力压低一方或双方的不合理的过高要求,待双方提出的条件和要求接近时,同场调解,往往就能达到理想的调解效果。
7、“冷处理”和“热处理”调解法
所谓“冷处理”、“热处理”是指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要掌握纠纷的火候,适时采用不同方法,有的纠纷不要急于求成,宜放一放,给当事人一个思考、回旋余地,有的纠纷则需趁热打铁,快刀斩乱麻,否则将夜长梦多,使案件激化,造成恶劣的后果。
总之,调解的方法和技巧多种多样,在工作中也不是机械地、独立地使用某一方法,这就需要人民调解员在实践中细心体会,灵活掌握,做一个民调工作的热心人。
浅谈十种民间纠纷调解方法
基层工作经验总结
通过近几年来所经历的调解纠纷案件,归纳总结出以下十种调解方法,仅供同行参考。
一、趁热打铁法:适用单一、事实清楚或双方当事人认识上基本一致的纠纷。此种纠纷一旦发生,应立即组织人员调解,避免久拖不决,使矛盾纠纷扩大或激化。
二、现场调解法:适用于宅基、土地、沟林边界、水利设施、污染等,需要现场取证或明
确界限的纠纷。
张木易个人资料三、减压法:适用于打架斗殴、影响生产、阻碍交通等轻微刑事案件中损害赔偿等方面的纠纷。这方面的纠纷要敢调解、快调解,先把事态平息下来,如果控制不力,一旦矛盾激化,就会出大事。
四、循序渐进法:适用于家庭、婚姻、邻里纠纷,即采取步步推进,达到化解纠纷的目的。
五化整为零法:适用于一起纠纷涉及几个问题或多方人员的纠纷,采取各个击破,先解决简单的,后解决复杂的方法,最终达到整体解决。
六、借用力量法:适用于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数额较小的经济债务等纠纷,即发动纠纷双方当事人的亲朋好友,亲劝亲、邻劝邻、知心人劝知知心人,往往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鹿依luna的微博七、亲身体验法:适用于邻里方面的堵路、用水、污染等纠纷。方法是:让一方当事人亲临现场体验,使其感化,达到矛盾纠纷的解决。
八、联合调解法:适用于影响面大,涉及面宽的水利、山林、厂社、劳资等体纠纷,当出现较大纠纷时,既不要怕,更不能回避,要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由领导出面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参与做工作,一面稳定众情绪,一面派人调查取证,组织协调得力人员,集中时间调解,尽全力化解矛盾。
九、急事急办法:适用于时间紧、危害大,不及时解决,就可能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人身伤害。如:打架斗殴、停水断电、水质污染、影响生产生活等纠纷,必须立即解决,使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十、个别调解法:适用于婚姻恋爱、名誉、个人隐私等纠纷,可采取单独做工作,如果一方当事人在外地,可采取电话联系、写信沟通的方法,待双方意见基本一致后,组织双方当面调解,以达到预期目的。
民间纠纷表现的形式五花八门,也就决定了调解方法的多样化,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共同探索,不断总结提高。
如何才能调解好民事纠纷案
2005-8-9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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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调解是我国重要的诉讼制度,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重要方式。在当前全面建设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时期,通过调解审结案件,对于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04年8月最高法院公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解释对诉讼调解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在此背景下,笔者结合多年来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实践,对如何做好民事调解工作,谈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一、做好调解的准备工作。
    1、认真阅卷,熟悉案情,分析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从而搞清双方产生矛盾的症结所在,对症下药,以提高调解的成功率。
    2、利用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短暂的接触时间,尽量了解其家庭、工作等背景情况,甚至其本人的脾气、性格和喜好,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认识和意见,做到知己知彼。
青年节是几月几日    二、制订合理的调解方案。
    在做好调解准备工作的基础上,作为审判人员,应该对案件的性质、双方争议的焦点、当事人间矛盾的症结所在了然于胸,针对不同的案件、不同的当事人,要制订出合理的调解方案。比如,如果是离婚案件,通过阅卷和对当事人的了解,你认为双方有良好的感情基础,本次诉讼仅是因为一些家庭琐事或误会引起的,双方感情并未真正破裂还有和好的可能话,你就要立足于调解和好,围绕如何促使双方和好制订调解方案;如果你仅是考虑如何就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调解的话,可能就会南辕北辙,事与愿违。
    三、运用正确的分析和判断,因人制宜、因案制宜,采用适合的调解方法,达到满意的调解效果。
    我在具体从事民事调解工作中,经常运用以下调解方法:
    1、背靠背法。在调解过程中,由于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本身就已存在情感冲突,因此有时在受到来自对方或其他方面不良信息的刺激后,就极易使冲突进一步升级或矛盾进一步恶化。此时你就要想办法把双方当事人分开,使双方没有接触的机会,使他们接受不到来自对方或其他方面不良信息的刺激,让他们首先冷静下来,继而能够理智地分析和面对面临的问题。此时法官则通过各个劝说的方法,使双方逐步缩小意见差距,在双方意见接近时,法官要直接提出调解方案,促成调解成功。这种方法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相邻关系案件、侵权赔偿案件、涉农案件时适用较多。
    2、辩法析理,以法服人法。在审理合同纠纷案件、工程款案件或者双方均为单位公司、委托代理人素质较高的案件时,双方当事人可能并不太在意获得赔偿的金额,但更注重的是合情合理、公平公正,通俗的讲,“要的是个说法”。这时,作为法官,在调解过程中要说明白、公平的话,应当针对案件事实和当事人纷争的焦点,将其行为纳入法律或政策的轨道进行法律适用的解说,对案件进行剖析,并提出具体适用的条款,只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才能让当事人信服,只有在让当事人明白其诉求有无道理及各自应付责任的基础上,才能让当事人明白你为什么要调解及你为什么要提出如此的调解方案,从而最终促成调解协议的达成。
    例如,在我审理的原告某建设公司诉被告某置业公司工程款纠纷案中,我通过审阅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及与原被告的沟通,我发现,双方一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且在诉讼前双方多次协商,仅是因为双方对增加工程量的鉴定结果各持己见,才未能最终达成协议。这就有了案件调解的基础,我也增强了通过调解使双方达成协议从而圆满结案的信心。我通过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进一步了解了双方争议之所在,我发现原告诉求的标的550万元存在“水分”,其真实的想法在250万元左右,而被告并不否认未付清工程款的事实,只是认为原告单方委托所作的鉴定报告与事实有差距,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被告只愿意按照其工作人员的计算支付150万元左右的工程款。针对这种情况,我通过原告的代理人多次与原告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沟通,指出其提供的证据存在的缺陷以及其认识上的错误,又通过被告的代理人指出被告方认识上的错误和不足,使双方重新回到实事求是解决问题的道路上来,通过组织双方现场勘验,指导其共同对帐、核算,及时提出小矛盾的解决办法,使双方互谅互让,最终以被告一次性支付195万元,若未发生质量责任,保修期满后一次性支付15万元保证金达成调解协议。
    3、借助外力法。这里所说的外力,可以是当事人的亲属、其委托的代理人、其所在的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甚至是其委托说情的人或与本案原本无关的第三人。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间的关系往往到了十分对立时才会到法院解决矛盾纠纷,因此,很多案件由法官做当事人的调解思想工作,当事人不一定会接受,往往有当事人会因为法官的热忱调解而怀疑法官在偏袒另一方。如果法官通过其信任的人去做思想工作,当事人可能就会接受。所以,法官在调解前一定要做好准备工作,摸清当事人的社会关系,以便选准借力点,充分利用外力,这样,在实际调解过程中才能做到事半功倍。例如,在我审理的原告王某诉被告河南某拍卖行、第三人某保险公司拍卖纠纷案中,我发现本案涉及的拍卖标的是位于宝丰县城的一家拥有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上千万、职工近200人的集体企业,双方当事人的真正争议焦点是成交的价格,且当时原告因自身拥有的企业发展过快、投资战线拉的过长而导致资金紧张,而第三人又面临如果不能将该企业成功改制带来的种种麻烦,这时,我果断引入与本案无关的第三方,使其与原告达成合作协议,继而与被告和第三人达成调解协议,并监督双方顺利对该企业进行了交接,一次性付清了相关款项,成功完成了该企业的改制活动,也使一场可能发生的风波、一个潜在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化于无形。
    当然,在民事调解的实践中,方法各种各样,例如还有以情感人法、换位思考法、冷处理法、财产保全法等等,其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成功促成双方当事人调解解决纠纷,使双方达到“双赢”,甚至是使法院、涉及的单位和人员,乃至整个社会达到“多赢”。
    民事法律关系包罗万象、纷繁复杂,每个具体案件又各不相同,作为民事法官要充分运用自己掌握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在日常生活中积累的丰富经验,分析个案的特点,针对症结所在,要用心、细心、耐心地对待每一个当事人,有时可能还要综合运用多种调解方法,采用多种调解手段,才可能成功地促成一个案件的调解。不要害怕失败,要知道参与调解的过程就是经验的积累,一个成功调解案件的后面是一个民事法官,甚至是多名法官多年来调解失败的经验积累。
农村基层干部如何带领农民致富
 卞广春
   
    “两会”期间来自河北献县西双坦村的农民代表于天瑞激动地说:“我进京前考察了许多行政村,关于‘三农’问题,我要说三真,就是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难。”于天瑞代表站在农民的立场上替农民说出了心里话,作为一名从事农村工作人的来说,我很感动。在此,我也想说说农民致富的问题。
    近年来,农村基层进行了较大规模的撤乡并镇并村活动。乡镇、村干部人数减了,但农村的事儿不少、支出没减,农民的负担也没减。农业要发展,农村奔小康,农民要致富仍是乡镇、村基层干部的重要工作,而且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因此,农村基层干部要善于学习,把掌握文化知识、科技本领、市场信息作为为众服务的本领。
    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农村基层干部文化水平不高,但他们又处于贯彻执行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第一线,如果不积极努力、不断学习、不断进步,乡、村干部始终停留在原有的水平上,就不能适应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就容易与众求知、求富的基本愿望产生距离,也就不能胜任其本职工作。
滕丽名老公    基层干部的学习要围绕搞活经济、帮助农民致富这个中心,应做到及时学习与系统学习相结合、个人学习与集体学习相结合、政治学习与技能学习相结。缺什么补什么,边学边干,边学边巩固边实践,不断增强基层干部自身的综合素质和整体素质。只有通过学习,基层干部才能不断强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意识,努力成为懂政策、懂法律、懂管理、懂科技的干部,才能带领农民奔小康。
     农村基层干部要善于利用时间,转变工作作风和办事效率。目前,农村基层有三种最不受众欢迎的干部:
    一是坐办公室型。这类干部有“坐功”,“一杯茶、一根烟,一张报纸看半天”。他们把自己的工作放在办公室完成,把责任放在办公桌前,无事不事,安于现状,乐在平庸。工资拿到手,不论事情有没有。
    二是会议型。这类干部似乎专门从事接受会议精神、传达会议要点的类型,整天忙于上上下下、大大小小的会议。会议对这种人而言就是工作。
    三是跑官型。反正没有天上掉下来的大事,有事往上跑,没事个借口也跑。
    以上三种类型的农村基层干部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所以我认为,对于不适应、干不了基层干部工作的应当该撤的撤,该换的换。农村干部转变工作作风,要从了解农村实际、农民需求入手,发扬过去的光荣传统,驻村入户,访贫问苦。真正安下心来与众坐一坐、谈一谈,听听农民的心声,了解农民所思、所想、所虑、所难、所急,弄清楚农民想做什么,该怎样做,政府部门又应该为农民做什么。
     基层干部要善于做好富民工作。农村干部应该把农村的发展速度、农民的致富程度作为衡量自己合不合格、胜不胜任的重要因素,努力积极地为农民致富辅好路、搭好桥、做好媒。如在农民中开展读科技致富书知识竞赛活动,举办专家或技术能手专业知识讲座、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农民参观、走访附近乡镇致富能手活动等。不要求面面俱到,但要重在实效。就好比琴键要一个一个地按,通过一件又一件实事,弹拔众的大脑,让农民在技术、信息等方面有所收获,不搞一刀切,不搞一轰而起,求实际效果,让农民自己到适合自己走的富裕路。 
围绕新农村建设如何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