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经理评语
【篇一:对员工的经典评语】
对员工的经典评语
  1、工作热情高;人品端正、德行优良、自身修养较高、对待客户诚信;对待工作严谨、处处为公司考虑,能够虚心接受同事给予的建议并改正;学习进步较快、受到大多数客户的好评
  2、在陕西省标中,工作出,
  3、工作态度端正,业绩比较突出
  4、专业技能业务水平优秀,为公司创造好的企业效益
  5、工作认真,负责;工作认真负责,爱岗敬业,服从整体安排,形象良好;对本职工作兢兢业业,锐意进取,乐于助人,关心同事,与同事相处融洽,善于合作,起带头作用
哪个防晒霜好用  6、优秀的业务水平,为公司创造出较好的企业效益,与同事相处和谐
7、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能完全胜任本职工作,爱岗敬业,乐于助人,与同事相处融洽,善于合作
  8、对本职工作兢兢业业,锐意进取,起到带头作用
  9、该员工平时工作仔细、认真、负责,不但执行力强,且工作配合度也好,有积极向上的工作心态,能主动协助其他同事工作,并且能按时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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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该员工平时工作认真,有高速度、高效率、高质量的工作表现,且在日常生活中能与其他同事团结友爱,互助进取!
  11、该员工平时积极向上,不仅配合度较好,且平时工作表现也很努力,在工作时能以认真、仔细、负责的心度去做好自己的工作。
  12、该员工平时工作能将自己的能力充分发挥出来,不仅工作认真、做事效率好,而且上班的纪律也很好,值得各位同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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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该员工平时工作认真,有高效率、高质量的工作表现,且在日常生活中能与其他同事团结友爱,互助进取。
  14、该员工工作仔细、认真、负责,不但执行力强,且工作配合度也好。工作成果显著,为我们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15、该员工积极向上,配合度好,平时工作表现很努力,在工作时能以认真、仔细、负责的心态做好自己的工作。
16、该员工工作努力、认真,成果显著,工作态度端正并能及时完成工作任务,深受领导好评!
  17、该员工作为搅拌室员工,积极进取,工作成果显著,多次得到该部门班长的好评。
  18、该员工在工作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认真负责,工作能力也在学习中不断提高,关心同事,非常值得大家学习。
  19、该员工工作努力,成果显著,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跟同事相处融洽,且上班的纪律很好,值得各位同事学习。
  20、王兴文
他以旺盛的工作激-情、严谨的工作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带领他的团队,夜以继日,加班加点,努力打造放心产品、安心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各项生产任务。他就是连续四个年度荣获公司优秀员工称号的王兴文。
  21、李源盛
以吃苦在前,享乐在后,以舍小我顾大局的精神,带领着一个团队,出地完成了七口井的录井任务,他以认真的态度,过硬的技术多次受到甲方好评,连续三个年度获得优秀员工称号的李源盛。
  22、彭 鸿
他是那么普通,但他在普通的岗位上认真负责,任劳任怨,以自己最大的努力帮助他人成才。他以全年上200天的夜班支持着新员工的培训和进步,他就是优秀员工彭鸿。
  23、丁志县
他为成为石油人而自豪,为成为广陆的一员而骄傲。他迎着初春的寒风上井,顶着盛夏的
烈日苦干,又迎战了秋冬的风雪,他全年320天在前线默默地工作着,无私地奉献着,他就是优秀员工丁志县。
  24、工作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认真负责,业务水平也在学习中不断提高,关心同事,非常值得大家学习,新晋社会如此努力难能可贵
  25、工作成绩进步大,悟性较强,能很快适应新的岗位,能随时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工作方法和端正心态,不断反思自己,注重个人成长,能有效改进自己的工作方式,从而在工作中收到良好效果
【篇二:人力资源部人员评价】
  人力资源部
【篇三:hr必看 一个人力资源总监对求职人力资源经理面试感想】
一个人力资源总监对求职人力资源经理面试感想(hr必看)
这是一名人力资源总监在某网站上发表的文章,原文如下:最近给十多个应聘人力资源经
理的人选做面试,让我大跌眼镜,发现现在的人一是胆大不自量力,二是极其缺乏基层工作经验,三是专业度太差,四是金钱第一。 我把其中一个应聘者做为分析:某某某(就叫a吧),女,78年生,“211”大学2001年毕业(我就不说学校名字了),工商管理专业,约8年工作时间,在4个企业先后任办公室副主任、人事主管、人事经理,其中做了3年人力资源经理。先做个自我介绍吧,她用3分钟时间对自己做个简单介绍,我认为基本满意,但接下来的时间就不好了。我从生活背景与状况、工作经历与成果、学习培训经历等三个方面做了提问,第一方面没问题,第二方面和第三方面问题很大。简单归结为:
1、不能正确陈述国家晚育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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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能完全陈述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特点
5、不知道离职面谈谈何内容
6、不知道岗位说明书包括几个部分
7、说不出培训最后一个环节是什么
8、错误的表述了试用期的规定
9、不知道绩效面谈的原则 2、不知道什么是标准工时工作制
10、没听说招聘star原则 11、错误的表述了每月工作日和计薪日的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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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对带薪年假只是听说,不知道具体情况
13、忘了当地的上年度平均工资是多少
14、忘了科学管理的创始人是谁
以上问题都是做人力资源工作中的最基本的工作。
我们现在的人力资源工作者缺乏专业度和敬业精神,至少我们是半个劳动法专家,并且在自己的岗位上一定要表现的非常专业,让别的部门认为我部门是必不可少的战略合作部门,而不是打杂的。
  希望我们的人力资源工作者随着金融危机的来到能变的更加专业些。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1959年,劳动部在《对试行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在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的意见》中规定: “为了照顾我国旧有习惯,不论工人职员,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这一规定,现在仍然有效,因此,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应给予员工一至三天的婚假。员工可以在领取结婚证后向用人单位申请婚假,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并不得以请婚假为由扣减工资。 为鼓励晚婚,国家规定符合晚婚条件的,可以增加婚假,但具体增加多少天各省、市、地区可以自行决定。
标准工时制度
标准工时制度,也称为标准工作制度,是由立法确定一昼夜中工作时间长度,一周中工作日天数,并要求各用人单位和一般职工普遍实行的基本工时制度。标准工时制是标准和基础,是其它特殊工时制度的计算依据和参照标准。因此标准工时制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也是各国劳动立法中的重要内容。标准工时制中的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标准也在不断发展和提高。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这一制度与劳动法的规定有些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即对在实现规定的标准时间内完成的工作给予额外工资的激励计划。组织确定完成某个任务的标准时间,比如在一定时间内装上汽车引擎。如果机师在标准时间内完成这项工作,就能得到相当于工作满标准时间的工资。假定装上一个引擎的时间是两小时。如果机械式用了一个半小时完成这项工作,那么相当于此机师一个半小时赚了两个小时的工资。标准工时制很大程度上与计件工资相似。他们鼓励员工尽快完成工作而并不一定看中工作质量。
标准时间的计算方法:
岗位价值评估又称职位价值评估或工作评价,是指在工作分析的基础上,采取一定的方法,对岗位在组织中的影响范围、职责大小、工作强度、工作难度、任职条件、岗位工作条件等等特性进行评价,以确定岗位在组织中的相对价值,并据此建立岗位价值序列的过程。
小时;要订立书面合同;企业要交工伤保险;薪资可按小时、日、月计算。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以小时作为工作时间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非全日制用工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就业形
式多样化而发展起来的用工形式。与全日制用工相比,非全日制用工更为便捷、灵活,既有利于用人单位灵活用工,也有利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劳动者就业。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具有两个特点:
(1)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以小时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普通的劳动关系是以日、月、年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的。与此相对应的是,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计酬单位也是小时
(2)劳动者可以与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在正式的工作之外还为其他用人单位服务,则只能算作兼职,而不能视为正式劳动关系,不能缴纳社会保险费。而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不是标准的劳动关系,因而不受这一规定的约束。
工作时间:
非全日制指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社部发[2003]12号)
三、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会保险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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