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整理人民检察院讯问犯罪嫌疑人笔录(第 1 次)
人民检察院讯问犯罪嫌疑人笔录(第 1 次)
时间:20xx年6月3日9时03分至20xx年6月3日9时  分
犯罪嫌疑人:李四
讯问地点:**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办公室
讯问人:  李*  赵*                记录人:李莉
问:我们是**区人民检察院的办案人员,今天依法对你进行讯问,希望你如实回答我们的提问(对案件无关的问题你可以拒绝回答)。如有意避重就轻或故意隐瞒事实真相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你听清没有?
答:听清了。
问:说一下你的基本情况:
答:我叫李四,小名“二宝”,男,1992年1月19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7051992*********,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宣化区*******。
问:有无前科?
答: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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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你是何时因何原因被刑事拘留?
答:20xx年3月31日因被**公安分局取保候审。
问:你以前在公安机关的供述是否属实?
答:属实。
问:你把详细经过讲一下?
答:因为我哥(曹建国)和“大母”(王永星)被人举报吸,我哥被张家口缉毒大队罚了10000元,王永星也被罚了10000元。他俩怀疑是毛毛举报的,后来他俩给毛毛打xxxx,
毛毛答应过几天给点钱。后来20xx年2月25日晚上10点多我们村的张敏健在河子西乡河子西村的星辰网吧看见毛毛,张敏健就在xxx上告诉我了,我就告诉了我哥,我哥就给“大母”打xxxx说:“到毛毛了”。“大母”说:“等会就过来了”。过了半个来小时“大母”和他弟弟(二帅)就打车来我家接上我哥和我一起去了网吧。
问:张敏健怎么知道你们要毛毛的?
答:我哥被跟张敏健借过钱,他就知道这事了,后来我哥就跟张敏健说碰到毛毛给他打xxxx。
问:接着讲?
答:我们四个人进了网吧见到张敏健,我们就一起上楼毛毛,到毛毛后我哥或者是大母就和他说:“你不是补偿钱呢,你看咋闹呀”,我哥就说:“出去说吧”。然后我们就都出去了,在网吧门口我搂着毛毛的脖子说:“走吧”。
问:你们拿什么工具没有?
答:拿着呢,我拿了一把刀。
问:为什么要拿刀?
答:出门的时候我哥让我拿上刀,怕打起来用来防身。
问:你们一共拿了几把刀?
答:就一把。
问:你楼毛毛脖子的时候,这把刀在什么地方?
答:我右手拿着,刀把在手上握着,刀刃在袖子里。
问:接着讲?
答:上了大母打的出租车以后,在村口等了一会,“东北”和“东北”带来的“恐龙”和“可心”就打车过来了,然后我们就一起往宣化走,张敏健说他在皇城招待所开的房间呢,去那吧。我们就到了皇城招待所的6001号房间,“大母”说“毛毛”身上有刀呢把他的刀搜出来,可心和“恐龙”把刀搜出来以后就把刀放电视上了,然后“大母”让可心去买水去。毛毛说看你们打车也没钱,拿这二百块钱买去买吧。“大母”说别拿他的钱,可心说他有钱就自己下去买水
了。“毛毛”非要塞给他钱,“大母”就生气了就骂他,用拳头打了他头两下。 “大母”就要毛毛补10000元钱,毛毛说他这几天没钱等过几天给,大母说毛毛老推,推到什么时候去,让他今天就给钱。“大母”就让“东北”他们打“毛毛”,“东北”和他带来的这两孩子就用拳脚打“毛毛”,打了几下后,“大母”说赶快弄钱。“毛毛”说:“没钱”。“大母”就用脚踹他,看“毛毛”的xxxx他xxxx上有缉毒大队的人的xxx,说你还不承认,就又让“东北”和“恐龙”打他,“毛毛”站起来说:“不行咱一块死吧”。我就用刀把打了他脸上一下,说:“走我领你死去“。他就不说话了,我就把刀扔床上了。后来我哥站起来出去把墩布拿进来,把墩布从中间踹断,用墩布把敲他的头,他就用手捂着头,我哥又敲他的胳膊,把墩布把打断了,我哥就用断了的墩布把捅毛毛的肚子,毛毛就拿起床上的刀往我哥身上乱捅,我哥转身就跑他又捅我哥屁股上一下,其他人就吓跑了,我就上去抢刀,他就往我身上捅了三刀,腰上一刀、胸上一刀,腿上划了一下没捅伤就是裤子破了。这时买水的孩子回来了,一开门毛毛拿刀比划着转身就跑了。东北就打了救人的xxxx,我们怕太慢就拿着被子裹着我哥打车去了二附医院。
问:“大母”为什么不让拿“毛毛”的钱?
答:因为“大母”知道“毛毛”以前就是跌皮的人。
问:接着讲?
中秋说说感悟生活短句答:就是抢救的过程和我以前说的一致。
问:你知道你哥要跟毛毛要钱的事吗?曾子航老婆
答:知道。
问: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google地图街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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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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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有没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
答:没有。
看下笔录,无误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