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自然人王某(系中国公民)于1999年11月10日以家庭共有财产申报设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A,从事餐饮经营,随着业务的扩大,A企业又分别设立了六家分店,并招聘6名店长负责分店经营。因分店是以总店名义开展经营活动,故分店未再行办理任何登记手续,企业也未与店长就聘用事项签订书面合同。半年后,王某出国,A企业交由其妻李某管理,由于李某管理经验不足,企业经营每况愈下,甲分店店长擅自与其亲戚合伙开了一家与A企业相同特餐饮经营的企业,并任经理,主要业务精力转移,丙分店拖欠承租房屋业主的租金,被起诉至法院,李某应诉时以丙分店店长是承包经营,其债务与A企业无关为由抗辩。后,王某出国,A企业交由其妻李某管理,由于李某管理经验不足,企业经营每况愈下,甲分店店长擅自与其亲戚合伙开了一家与A企业相同特餐饮经营的企业,并任经理,主要业务精力转移,丙分店拖欠承租房屋业主的租金,被起诉至法院,李某应诉时以丙分店店长是承包经营,其债务与A企业无关为由抗辩。2001年3月,李某未经清算便决定解散A企业,意欲逃避企业债务。
请问:1.个人独资企业是否可以家庭共有财产申报出资?说明理由。
      2.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是否  应办理登记手续?说明理由。
      3.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企业事务,是否应当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说明理由。
案例2:
      1998年元月,甲、乙、丙共同设立一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以现金人民币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人民币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人民币4万元出资;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合伙企业成立后,为扩大经营,于1998年6月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期限为1年。1998年8月,甲提出退伙。鉴于当时合伙企业盈利,乙、丙表示同意。同月,甲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 1998年9月,丁入伙。丁入伙后,因经营环境变化,企业严重亏损。1999年5月,乙、丙、丁决定解散合伙企业,并将合伙企业现有财产价值人民币3万元予以分配,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贷款末予清偿。1999年6月,银行贷款到期后,银行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发现该企业已经解散,遂向甲要求偿还全部贷款,甲称自己早已退伙,不负责清偿债务。银行向丁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丁称该笔贷款是在自己入伙前发生的,不负责清偿。 银行向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乙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
相应数额。银行向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丙则表示自己是以劳务出资的,不承担还贷款义务。
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丙、丁各自的主张能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应如何清偿?
(3)在银行贷款清偿后,甲、乙、丙、丁内部之间应如何分担清偿责任?
 
案例3:
      某国有工业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因上级主管部门委派的厂长不懂经营管理,造成严重亏损,且有以权谋私的违纪行为,召开会议通过决议将其罢免,同时招聘了新厂长。该厂长上任后,解除了一名副厂长的职务,任命新的人选。企业不久便扭亏为盈。经职工代表大会决定,对厂长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问:该企业的上述活动中,有哪些违法不妥之处?依法应如何处理?
 
案例4:
      某棉麻公司是集体所有制企业,1994年在市场疲软的情况下,濒临倒闭。为了保住该税收大户,县政府对该公司积极扶持以图其生存和发展。在县政府的帮助下,公司与某大学的科研机构挂钩,通过技术转让,生产该科研机构的专利产品“新棉纱一号”。但是生产这个产品需要上新的生产线和其他一些辅助设施,需要大量的资金,公司难以筹集。正当公司经理一筹莫展之际,某机关干部替经理想出了一个办法:打报告到县政府,请县政府批准发行公司债券,然后请本县的彩印厂印制上百万元的公司债券,将债券抛向社会,资金就会有了。经理听后,随即将这一办法付诸实施。1994年8月1日,该棉麻公司写出拟发行90万元债券的书面报告给县政府,经县政府批准后,由县彩印厂实际印制了105万元债券,债券的票面内容为:票面额为500元,年利率为17%  ,以及企业名称、债券发行日期和编号。债券印出后,该棉麻公司派员进行有奖销售,很快发售一空。
      请指出该公司发行债券过程中的错误,并说明理由。
案例5:
      一家国有企业、一家集体企业和某大学约定,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该国有企业认缴出资额25万元,其中,以实物作价出资15万元 ,并依法办理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以货币出资10万元,并已存入准备设立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上。该集体企业以实物和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15万元,并依法办理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该大学以工业产权作价出资8万元,也已办理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要求回答下列问题:
(1)设立上述公司是否符合法定人数?为什么?
(2)股东出资是否达到了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为什么?
(3)股东出资的方式和数额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为什么?
案例6:
    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并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其要点如
下:公司注册资本600万元。各方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及缴付时间分别为:甲出资18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70万元,计算机软件作价出资110万元,首次货币出资20万元,其余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缴足;乙出资150万元,其中:机器设备作价出资100万元、土地使用权出资50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缴足;丙以货币270万元出资,首次出资90万元,其余出资第二年缴付100万元,第三年缴付80万元。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1、首次出资总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2、公司出资人的货币出资总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3、甲乙以计算机软件和土地使用权的出资方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过户费怎么算
4、甲、乙、丙分期缴纳出资的时间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案例7:
      某市甲、乙、丙三家国有企业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共同出资组建某有限责任公司。
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以生产经营为主,甲企业用货币出资,乙用厂房、设备出资,丙以其商标权和专利权出资。三方约定董事会由七人组成。
要求:根据《公司法》回答以下问题:
(1)该有限责任公司应由哪一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该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是多少?
(3)各发起人的出资应如何确认和缴纳?
(4)公司董事会应由哪些方面的人士组成?
案例8:
      中美双方企业拟设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从事汽车维修业务。双方约定,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美方在合营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为20%,全部注册资本为180万美元,企业投资总额为400万美元,双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损失。合营企业以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以总经理为合营企业法人代表。鉴于合资项目
为长期工程,双方经协商同意,不规定合营企业的合营期限。
问:该合营企业在设立中有何违法不当之处?合同应如何正确订立?
案例9:
新年的钟声      某纺织机械总公司(下称中方)拟与瑞士LD公司(下称外方)共同投资组建合营企业,双方达成以下主要意向:
(一)合营企业投资总额为380万美元,注册资本拟为200万美元,其中外方出资102万美元,占总股本的51%,中方出资98万美元,占总股本的49%。
(二)中方拟以其经依法评估和有关机关确认的机器设备、厂房、办公楼、有偿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和现金出资(其中办公楼已为下属企业贷款而作抵押),外方拟以机器设备和美元现金出资。
(三)从合营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合营双方分别分两期缴付出资,其中:中方第一次出资为前述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折合为70万美元,在三个月内缴付;
第二次出资为货币,为28万美元,在六个月内缴付。外方第一次出资为货币,为12万美元,在三个月内缴付;第二次出资为机器设备,折合为90万美元,在六个月内缴付。
(四)合营企业合营期限为20年。合营期进入第五年时,合营各方可按各自出资比例减少30%的注册资本。
请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在合营企业投资总额和股权比例不变的前提下,注册资本数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按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双方出资应作何调整?
(2)合营各方出资的资产种类是否有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余文乐女友
(3)合营各方分期认缴出资的安排是否妥当?为什么?
(4)合营各方约定合营期内减少注册资本30%的计划是否合法?为什么?
案例10:
      我国某化工厂欲引进国外先进化工技术,经与某国一家化工公司协商,达成协议。该协议主要内容包括:投资总额1200万美元,其中注册资本480万美元;中方以货币、设备出资,出资额为380万美元;外方以化工生产的专利技术作价出资50万美元,另外又向中方所在地的中国银行贷款50万美元出资,该贷款由合营企业提供担保。在合营期内如协议双方认为必要,可经双方同意减少企业注册资本。该协议双方同意选择适用外方所在地的法律。
      请根据《合营企业法》的规定,指出该协议存在哪些问题,并说明理由。
案例11、全民所有制的甲企业因经营亏损,依法被宣告破产。经查,甲企业财产状况如下:现有现金、实物共100万元,房地产500万元,其中,有一处房地产以200万元抵押给A银行贷款150万元,另一处房地产以100万元抵押给B银行贷款130万元。另有两企业分别欠该企业70万元,30万元,负债情况,除上述两笔贷款外,尚分别欠乙、丙、丁企业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欠国家税款250万元,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50万元,破产费用共计20万元,试进行破产清偿。
案例12:万圣节是什么意思呀
    晚霞水泥厂(以下简称水泥厂)系一国有企业,其欠德胜煤炭公司(以下简称煤炭公司)的煤炭款380万元,逾期后欠拖不还。煤炭公司经过调查了解后得知,水泥厂管理混乱,亏损严重,负债累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难以还款,便于1995年8月6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后认为,水泥厂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又不具备法律规定的不予宣告破产的条件,便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其破产。随后,人民法院组织成立清算组,对该厂的财产进行了清理,最后形成清算报告。其有关要点如下:
泡鸡爪的做法(一)水泥厂的总资产为2400万元(变现价值),其中:流动资产180万元,长期投资120万元,固定资产1200万元,其他长期资产900万元。该厂的负债情况为,流动负债1800万元,其中:应付职工工资及劳动保险费用为350万元,应付税款320万元,其他流动负债1130万元;长期负债为800万元。负债合计为2600万元。
(二)在水泥厂的固定资产中,有8处房产,水泥厂均领有编号为第1至8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以下简称房产证),其中第1、2、3、号房产证所载明的房产已于1994年1月5日因民事诉讼而被法院扣押,但该三处房产又于1994年2月1日被水泥厂在向某工商银行借款150万元时用于抵押,该三处房产变现价值为200万元。此外,水泥厂将第4、5号房产证所
载明的房产于1994年2月28日向某建设银行借款100万元时用于抵押,该两处房产变现价值为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