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遗属生活补助问题的调查报告
自2000年以来,随着经济发展、物价调整和人民生活消费水平的提高,特别是工资正常晋升、调整工资标准以及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一些乡镇和部门部分遗属对象不断来人来信反映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偏低,强烈要求适当给予调整提高。我局十分重视这一情况,最近一段时间,安排力量,在全县范围内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单眼皮如何变双一、遗属生活补助政策演变过程和现行标准
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问题,内务部、财政部、国务院人事局于1957年、1964年在联合通知中规定,可以给予临时或定期的补助。1980年2月,民政部、财政部下发民发[1980]5号、财事[1980]34号文件,统一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我省同年9月下发了陕人发[1980]68号、陕财事[1980]95号文件,明确了补助标准。后于1985年12月
、1991年4月、1995年元月、1996年10月、1999年7月共五次调整了补助标准。目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执行的就是1999年7月陕西省人事厅、陕西省财政厅陕人发[1999]8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即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病和非因公(工)死亡后,非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补助150元;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补助140元。
草烟光残照里二、我县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一)自1980年以来,我县共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的639名遗属办理了享受生活困难补助手续。
赵小棠西游记作者26年来,平均每年办理25人次。其中,遗属对象为死者配偶的269人,占42%;遗属对象为死者父母的95人,占15%;遗属对象为死者子女的268人,占42%;遗属对象为死者兄妹的7人,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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