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建立特困离休
中共华池县委老干部局
○ 老干部遗属积蓄少,无福利住房,生活补助水平低,无医疗保险,生活质量不够高。
○提高认识、健全机制,为离休干部遗属提供多层次的服务。
离休干部为共和国的建立和新中国的建设立下了不可磨灭的历史功勋。他们的配偶在革命战争年代为国家为民族舍小家顾大家;新中国建设时期,她们默默无闻,无私奉献,在背后全力支持丈夫工作。半个多世纪过去了,多数离休干部因在职时工作高度投入,精力体力过度透支,进入老年后身患各种疾病而相继去世。如何建立特困离休干部遗属救助机制,让她们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不使去世的功臣们留下遗憾,是各级各部门应引起关注的问题。
2007年8徐正曦唐嫣月份,我们成立课题调研组,发放调查问卷120梁文音份,走访老干部和离休干部遗属50人,与28名老干部工作者及企业、镇街道领导座谈,对全区离休干部遗属救助工作进行了调研,了解和掌握了基本情况,就加强和改进这方面的工作进行了探讨。
一、东港区困难离休干部遗属救助工作的现状
经调查统计,东港区现有离休干部遗属158人,其中企业离休干部遗属61人,机关事业单位97人,平均年龄78.2岁,普遍进入高龄期。从问卷和座谈资料来看,东港区离休干部遗属体对当前救助工作整体上表示“满意”。基本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做好遗属救助工作的认识不断提高。区委区政府领导对遗属救助工作高度重视,把它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区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每年两次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各级领导带头定期联系走访离休干部遗属,积极为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齐抓共管,遗属救助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和完善。区委组织部、老干部局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级各部门在春节期间上门走访慰问离休干部遗属。财政、劳动与社会保障、民
政等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社会各界对离休干部遗属也高看一眼,给予优先照顾,营造了尊老敬老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困难救助,切实保障生活。目前,从资金发放渠道上看,我区所属企业离休干部生活遗属困难补助实现了全区统筹,社会化发放;机关事业单位的生活遗属困难补助由原单位负责发放,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所有离休干部遗属都能按时全额领取到生活困难补助费。从补助标准上看,人事、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都能按上级要求及时落实增长政策。民政部门把离休干部遗属列入救助范围,每年春节上门送去面粉和大米等生活慰问品。
二、离休干部遗属生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收入增长较为缓慢。首先离休干部遗属基本没有积蓄。主要是离休干部中青年时期属于改革开放以前,整个社会的导向是先生产后生活,所有职工长期低工资、低福利、低待遇,离休干部个人收入增长的幅度较低,与社会财富增长幅度不成比例,而其家庭负担较重,子女基本在3个以上,因而离休干部家庭积蓄很少。改革开放后,国家为职工4次大规模调整工资,有相当数量的离休干部因步入老年身患疾病去世,其遗属没有能共享到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其次,离休干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和提高幅度长期在低水平增长。
一直以来,遗属补助按照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标准发放,2000男大刷图加点年以前为每人每年960—1200元,2003年为1200—1500元,2005年2000—2200元,2007年2500—3000元,低于同期的居民平均生活水准。再次,部分居住农村的离休干部子女就业岗位大多集中在乡镇的供销、食品和粮食等基层企业单位,他们现大多下岗失业,成为社会的弱势体,无力赡养长辈。
三有动物是什么意思(二)生活质量不够高。在20世纪50—70年代,由于强调“先生产、后生活”的战略安排,使当时的全体社会成员将个人消费压至最低限度,生活水准较为低下。改革开放后,离休干部遗属增多,与其他社会体相比,她们的恩格尔系数仍然较高,生活水准相对较低。由于历史形成的原因,我区离休干部绝大多数没有享受到福利住房和房改房。目前,我区离休干部遗属50%以上居住在农村,住房多为60、70年代建造的小平房,住房面积小,结构不合理,水电暖、垃圾收集等方面难如人意。部分在城镇居住的遗属60%没有自己独立的住所,大都同子女一起生活居住。与其他社会体相比,她们的住房条件亦较差。陈柏宇纹身
(三)日常负担较重。第一,基本生活开支负担较大。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物价指数也有较大幅度上升。特别是今年以来,以肉类为主的食品价格持续走高,对
离休干部遗属等低收入者有较大影响。第二,医疗费支出数额较高。离休干部遗属普遍为城镇居民户口,她们不能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加之她们普遍没有工作,也享受不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其医疗待遇基本处于空档地带。老年人体弱,容易患各种疾病,本来收入就不高,再加上近年来医药价格上升幅度较大,大约每年人均医疗支出费用在3000元左右,这就更使得离休干部遗属在看病、医药方面陷入窘境。第三,日常人情往来和文化体育支出日益加重等。
三、按照从优的原则,切实保障离休干部遗属生活
从调研情况看,我区各级各部门对离休干部遗属工作是重视的,在现有条件下,已作出了妥善安排。为进一步提高遗属救助工作水平,改进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笔者认为,各级各部门应按照从优的原则,继续拓展服务渠道,切实保障离休干部遗属晚年生活。
(一)思想认识要再提高。要充分认识到老干部的历史功绩和巨大贡献有老干部遗属的一半,政治上充分尊重老干部遗属、生活上尽力照顾老干部遗属是各级各部门乃至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组织领导要再强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特困离休干部遗属救助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统筹考虑。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离休干部原单位负责到底,建立定期联系工作制度,定期上门走访,保持经常联系,做好日常服务工作。老干部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财政、劳动与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等部门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社会志愿者队伍与社区家政服务组织各界要把离休干部遗属纳入重点服务对象,优先为她们提供各种生活便利服务。
打开word很慢(三)资金投入要再加大。首先,应把离休干部遗属住房困难列入补助范围。可参照当地职工人均月工资标准的一半,为离休干部遗属提高发放生活和住房困难补助的标准。2007年度,山东省职工人均月工资为1800元,离休干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可定为900元/月,资金仍按原渠道列支。其次,鉴于城镇非从业人员医疗保险尚未建立的实际,可将她们的医疗暂时纳入政府救助范围,由民政部门每年按其医疗支出的实际,发放一定数额的医疗补助。待城镇非从业人员医疗保险建立后,可探讨由政府代缴医疗保险统筹资金,使其尽快享受医疗保险,保障她们老有所医。再次,民政部门要把这个体纳入救助范围,吸收发动社会各界捐助,帮助她们解决特殊困难和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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