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临教人发[2011]56号
渭南市临渭区教育局
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办中心校、区直各学校:
现将区委组织部渭临组通[2011]4号《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调整去世离休人员无工作配偶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核查,并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九月七日
抄送:局内各领导,各股、室、办。档(二)
中共渭南市临渭区委组织部
中共渭南市临渭区委老干部工作局文件
渭南市临渭区财政局
渭南市临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渭临组通[2011]4号
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调整去世离休人员无工作配偶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陈情表翻译
各有关单位:一问一答的套路情话
表示想的词语有哪些现将市委组织部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去世离休人员无工作配偶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渭组通[2010]6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单位接文后,要迅速安排专人登门审核,对离休人员去世后其原享受无工作配偶生活困难补助的遗属(2010年10月1日后仍健在的)进行登记,并填写《调整补助标准审批表》,行政事业单位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企业报企业主管局审批,调整后所需经费按原渠道开支。对原区财政负担的行政事业单位的离休干部遗属,要将调整后的补助标准《审批表》报区财政局,
原属企业负担的离休干部遗属,各企业主管局要及时通知有关企业,按审批后的新标准执行。
附:去世离休人员无工作配偶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审批表
中共渭南市临渭区委组织部中共渭南市临渭区委老干部工作局渭南市临渭区财政局渭南市临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元月7日
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
中共渭南市委老干部工作局文件
渭南市财政局
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渭组通[2010]166号
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调整去世离休人员无工作配偶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超大特大城市最新名单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老干部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市委组织部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去世离休人员无工作配偶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陕组通字[2010]7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
印小天老婆真实身份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中共渭南市委老干部工作局
渭南市财政局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11月23日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中共陕西省委老干部工作局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调整去世离休人员无工作配偶
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
(陕组通字〔2010〕71号)
各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各市和杨凌示范区人社局、财政局、省直各单位: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对我省去世离休人员(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享受全薪退休金的老工人,下同)无工作配偶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调整如下:
一、离休人员去世后,其无工作配偶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调整为: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人员的配偶,每月700元;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人员的配偶,每月60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人员的配偶,每月500元。配偶中的孤寡老人每月另加100元。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是干什么的二、调整后的所需费用按原渠道开支。
三、本通知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中共陕西省委老干部工作局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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