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福剑的现任老婆“商为四民之末”辨
现在讨论起中国古代商业文明,似乎有一个共识,就是古代是重农抑商的,商人地位非常低,所谓“士农工商”,商为四民之末。并且还能够举出许多重农抑商的例子。我认为商为四民之末不错,但此末并非地位排序,而是对国计民生先后顺序的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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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顾炎武的说法,首先提出士农工商这一个概念的是管仲,《管子·小匡》: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柱石)民也。在管仲的观念里,四民均为国之石民,并无贬低商人之意。《淮南子·齐俗训》:是以人不兼官, 官不兼事,士农工商,乡别州异,是故农与农言力,士与士言行,工与工言巧, 商与商言数。这说明四民的划分只是职业的划分,并无歧视之意在。
士农工商四民的顺序是否合理呢?士是维护国家秩序的,保护国家国泰民安,国若不安,百姓如何安宁,百姓不安宁,生存都是问题更谈不上发展。因此士在首位是有道理的。国家了,最基本的就是恢复农业生产,因为要有饭吃,没有饭吃国家就要动荡。因此农在第二位也是应该的。至于工商的先后,则应先有工之产品,方可有商之经营,否则商经营对象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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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大树比喻社会的话:士为土壤,木无土不固;农为树根,木无根不存;工为树干,木无干不立;商为枝叶,木无叶不华。试想一棵大树少了土、根、干、叶哪一样能活下来?因此,士农工商并无高下之分,只有先后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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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心人注意到,重农抑商之说并非臆测,历史上确有朝代有“抑商”之举。比如西汉初年就曾经有抑商政策,比如商人被禁止穿林罗绸缎,禁止商人后代参加政府官员选拔。宋初、明初也有类似的抑商举动。这又如何解释呢?
一般一个朝代的更替,必然伴随着战乱,一经战乱,民生疲敝。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新生政府必然要注意民间疾苦。在战乱刚刚结束之时,百业俱废,物资匮乏,此时商业从其逐利本性出发,往往会出现囤积居奇、牟取暴力的现象。如果对此置之不理,会出现“末大必折”的危机,影响新政府的合法性存在。新政府从维护国计民生的角度出发,打击商业也是必然之举。随着新政权的稳定,抑商的局面就会减轻甚至出现重商的现象。
这就像农民种树,一个刚刚移植的尚未完全成活的小树,农民往往要去其枝叶更遑论花果,目的是培其根本。等到小树完全成活后,则自然枝繁叶茂。我们不能说农民不重视树叶、花果,这样处理只是一个先后顺序的安排,目的还是更利于树木的生长。
综上,我要表达的是,中国士农工商之排序并非抑商,而且从实际中,除非新朝刚立,一般都是商业繁荣,甚至说商业繁荣成了一个朝代兴盛的标志。如果说商的地位不如士,那不单是商,农、工同样不如士的地位,士本身就是社会上层,不单中国其他国家也是如此。所以可以说重士,不可以说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