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可悲可怜的古代欧洲妇女
五四以来,不少精英人物痛感中国妇女地位低下,在不断呼吁提高妇女地位的同时,将中国妇女受虐待归因于中国传统文化,矛头直指儒家学说,并持续地进行深揭猛批。
殊不知,欧洲无数的文字记载证明,自古以来,欧洲妇女的地位一点儿也不比中国女人高,可以说处境更糟糕。
欧洲圣贤谈女权
圣贤苏格拉底是这样教导雅典女人的:“一个女人的美德,如果你想知道的话,也可以很容易地描述出来:她的责任是在管理她的家务,和看管屋里的东西,以及服从她的丈夫”。
柏拉图认为,女人的智商和小孩、奴隶差不多,除了有各种欲望、痛苦和快乐,啥也不知道。
德谟克利特说:“接受一个女人的命令,对一个男人来说是最大的侮辱”。德谟克利特还谆
谆告诫道:“女人不应该动口舌,因为这是很危险的,”“少说话对于女人是一种装饰,而装饰简朴,在她也是一种美”。
欧洲文化的另一主要源头《圣经》之中,也有不少类似的言论。《马太福音》说:“人若休妻,就当给她休书。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男人写封休书,便可休掉妻子;被男人休掉了的女人,连再嫁人的机会也没有了。在欧洲,《圣经》是最高法律,而教会是最高裁判所。
中国圣贤们,孔子孟子老子庄子等等,从来没有像苏格拉底、柏拉图那样蔑视妇女;佛教、道教,也没有像基督教那样歧视妇女。
尽管如此,至今,欧美人也没有用恶毒的语言攻击古希腊圣贤和《圣经》。
道理很简单:只有善待古人,才能善待今人,并示范于后人。
欧洲法制下女权
在雅典,女人没有公民权,自然失去了财产继承权。雅典法律规定,没有兄弟的女人,可继承自己父亲的财产,但是,她不能直接继承,必须通过她的丈夫转赠给她的儿子。所以,对于雅典女人,生儿子是天大的事情。怀孕、生儿子固然有利于继承财产,但也给女人套上另一枷锁,雅典规定:男人去世后流产遗腹子是犯罪;有孩子的寡妇必须留在夫家抚养孩子。
罗马法规定:“让每个都知道,如果一个妇女过了法定时间之后,结第二次婚,而在第一次婚姻中已有孩子,则她在活着的时候,可以对她在结婚时得到的财物保有用益权,但全部财产应由他们的孩子继承,因为最神圣的法律已给这些孩子们保留了在其父母死后继承全部财产的权利。”老公的财产不属于老婆,老公死后,老婆只配担当一个看家人的角。
进入中世纪后,蛮族国王们在依葫芦画瓢的基础上,创造出一些更直接的东西来。
勃艮第法律写道:“如果一个勃艮第妇女在她丈夫死后,再结第二次婚或第三次婚,如果他每次结婚都生有儿子,则她生活着的时候,可以根据用益权占有婚姻的赠与;但他死后,他的每个儿子都可以继承他的父亲给与他的母亲的财产;因此这位妇女无权把她作为婚
姻的赠与得到的任何财物给与、出卖或转让给他人。”
萨利克法律写道:“萨利克的土地不得落入妇女之手;继承权只可以移交给男子。”
1128年,法王胖子路易颁发给拉昂自治市特许状----拉昂自治市“基本法”说:“如果此地的任何人在他女儿或孙女或亲属出嫁时,给了她土地或金钱的,如果她死时没有后嗣,则应将她身后留下的别人给予她的土地或金钱归还给予的人或其后嗣。同样,如果一个丈夫死时没有后嗣,则应让他的一切财产,除了它给予他妻子的妆奁以外,都回到他亲属的手里;他妻子生时可以保持这笔妆奁,但她死后,这笔妆奁应回到他丈夫的亲属手里。”
欧洲法律规定:女人与财产无缘。
贞操文化与初夜权
在雅典,男人只要与女人分居,便算作离婚;男人将女人赶出家门,便算作解除婚约。为了确保女人的贞洁,女人们被隔离在一个外人基本看不到的地方,很少有外出的时候,即便偶尔外出,也必须有女奴陪同。男人一旦发现妻子有不轨行为,可以随意处置她,包括杀死或者致残。
日耳曼人有对偷女严惩不贷的传统。据《日尔曼尼亚志》记载:“这个地区人口虽然稠密,但通奸是难以听到的,一旦被发觉,立刻就会受到丈夫的惩罚。她铰掉他妻子的头发,并把她的亲属集合起来,然后剥掉她的衣服把她逐出家门,穿行整个村子,当着她的父母一边追她一边用鞭子抽打她。”进入中世纪后,西欧妇女的境况更为可悲。男人们离家远行时,为了确保妻子独处时不红杏出墙,发明了将女人阴部套上铜铁锁链的 “贞节带”。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贞节带还是畅销产品。据说,直到19世纪上半叶,这玩意儿还在市面上流行。
欧洲社会绝不宽恕“有污点”的妇女,即便她是贵妇人。中世纪晚期的人描述这个时代上流社会道:“这个时候,天下太平,常有盛大的宴会和马上比武,贵妇人和少女们的各种保护者都集合在他们知道的宴会的地方,这种宴会是普通而常有的,当时的优秀骑士都穿戴得十分体面地前来参加。但是如果偶然有一个名声不好或有污点的贵妇和少女坐在一个好名声的贵妇和少女旁边,那不管她作为贵妇的地位有多高,她的丈夫多么富有、多么高贵,有时那些本身品德良好的骑士,会毫不羞耻地在众目睽睽之下来到她们面前,让有好名声的妇女坐在有污点的妇女面前,并当众对她们说:‘夫人,对这位夫人和姑娘坐在您的前面请勿生气;因为虽然她也许不像您那样高贵或富有,但她是没有污点的,毋宁说是属于
品德优良的行列;而人们并没有批评你这一点,对此,我是很生气的;但总应该得到尊敬的人表示敬意,这是没有什么惊异的。’优秀的骑士这样说了,就请那些有好名声的妇女坐在第一排,为此,她们在心里感谢上帝,因为她们被认为纯洁,并由此而受到尊敬,而被邀请到第一排就座,其他的人则承认自己的错误,耷拉着脸感到羞愧。通过这件事,一切贵妇都有了好的榜样。”
看起来,欧洲社会很重视女人的贞洁。其实,在过去的欧洲,广大的小家碧玉们,很难将自己的第一夜交给自己的另一半。伏尔泰告诉我们:“领主们发明了一种特权,名为初夜权,或称破瓜权、先占权,即与庶民的新娘睡第一夜的权利。一些主教、修道院长也以大贵族的身份享有这种权利。甚至到上个世纪(生民无疆注:指17世纪),某些领主放弃这个权利时,还要他们的臣民出钱。这种奇怪的权利遍及苏格兰、伦巴第、德国以及法国各省。”
婚姻由长辈决定,出嫁后绝对服从丈夫,未经允许不迈出家门一步,这就是欧美妇女婚后便辞职当家庭主妇的来历。
女权在中国
八大菜系代表菜魔兽历史 从《诗经》到唐诗宋词,爱情诗无数,多以女性的身份创作。这足以证明,中国古代妇女地位并非我们想象的那样。女子再嫁,直到宋朝,都是稀松平常的事情。宋朝法律规定:夫亡百日(起初为六年)之后,便可改嫁。宋太祖、宋英宗都曾亲自劝大臣之妻改嫁;宋真宗皇后刘氏、宋仁宗皇后曹氏,都是改嫁而来。著名词人李清照原为相府儿媳,夫死之后便改嫁他人。直到明朝,再嫁才开始受到非议,但也就是不够光彩罢了。
在中国,妇女受教育,从来是不成问题的。自汉朝以来,有作品传世的才女,汉朝如班昭,三国如蔡文姬,唐朝如上官婉儿,宋朝如李清照。《全宋词》作者中,女性多达107人。岳母刺字、苏洵之妻管家、薛氏教子等证明,宋朝妇女识字率显然不低。宋朝还一度开设女子科举。翻遍18世纪以前的欧洲历史,也不出这样才女辈出的场面。
毋庸讳言,在古代中国,妇女地位低于男子,但也不是某些人说的那么不堪。即使在明清文人的笔下,《杨家府演义》之“杨门女将”,《说岳全传》之“岳母刺字”,无不是深明大义、文武兼备。
战争前的1793年,英国马戛尔访华使团随员爱尼斯·安德逊撰写的《英使访华录》说:“认为中国妇女被关在屋子里不许与外人相见的见解,是无甚根据的。(在北京城内)会
集观看英国使团马车队的大量人中至少有四分之一是妇女,这比例数字大大超过在我们自己国内所遇到的观看新奇事物而聚集起来的人中的妇女的数目……当车子开始移动时,我轻轻地和这些殷勤的妇女们握手,她们报我以甚为文雅的亲热。从在场的男子们中间也看不出他们对我的举动有什么不满意之处……因此,在这城市里,女子,显然地,并未被剥夺她们所应享有的这部分自由”。显然,此时的中国男人并不“封建”,而中国女人比英国女人更“自由”。
男权问题
在古希腊,雅典的妓院、多不胜数,海港皮拉埃乌斯就是著名的。著名的政治家伯里克利便是泡的高手。和宋徽宗的李师师一样,雅典名妓阿斯帕西娅,因为被伯里克利泡上了,也获得了流芳千古的荣耀。
罗马皇帝多不堪。埃拉伽巴卢斯到处美媚,连神庙里的女尼也不放过,性交姿势和春药研究成了他唯一支持的科研工作。罗马皇帝还将心比心地制定法律:被派担任某省总督之类的官员,如果尚未结婚,政府将为他配备一名专门的姘妇,就跟配备骡马车仗一样。中国也常有皇帝赏赐大臣美女,不过没有法制化。
一夫多妻,是古代社会最普遍的现象。伏尔泰说:在中世纪欧洲,“法兰克的几个国王,贡特朗、卡里贝尔、希吉贝尔、希尔佩里克、达戈贝尔都同时有好几个妻子”。勃艮第公爵好人腓力普有3个正式妻子和24个外室,15个私生子,甚至专门为一个他宠信的外室组建了所谓的金羊毛骑士团。至于为了争风吃醋而打打杀杀的故事,那就没法说了。法国学者马可·布洛赫说:“历史提供的证据更加明晰无误。我们知道,贵族的婚姻常常是一宗平凡交易,贵族家族中私生子成结队。”
食性也。以高呼“打倒孔家店”而闻名的吴虞,本有妻有妾,59岁时又纳一个16岁女孩做小妾。这足以说明,要想取缔这种丑恶的东西,是多么的不容易。
欧洲的贤妻良母
在11世纪,即中国北宋时期,西欧教士吉贝尔特·德·诺根特,是这样歌颂他母亲:
头像加国旗 “我母亲的善良的表情,她的罕有的语言,她的始终宁静的面容,并不是生来鼓励那些看到她的人的轻浮举止的。而在上流社会妇女中很罕见或者几乎从未见过的是,她总是小心翼翼地保持上帝赐予的纯洁,正像她被天意保留下来去谴责那些滥用上帝赐物的妇女那
样;而当一个妇女不论在她自己屋里或在自己屋外成为这种指责的对象时,她总是避免参加进去,她一听到这种指责就感到苦恼,就好像这种指责是落在她头上的。”
“我刚诞生八个月,我父亲就活生生地逝世了。……我母亲那时虽然还很年轻而美丽,但她决心守寡。而且她履行这个誓言是多么坚定啊!她做出的稳重的榜样是多么伟大啊!”
“她生活在对上帝的深深的敬畏之中,并以一种平等的爱,对待她的邻居们,特别是那些穷人。她谨慎地管理我们,管理我们和我们的财产。”
“我的母亲以无微不至的关怀抚育我成人。”
“我刚刚学会最初步的几个词,我母亲就急着让我受教育,把我托付给一位语法老师。”
随便翻阅我国古代文学作品,就会发现,这位西欧的伟大母亲,与中国人心目中的伟大母亲形象完全一样:恪守妇道,不事二夫,潜心持家,睦邻友好,善良仁爱,倾尽全力抚育孩子,让孩子得到最好的教育。
山有木兮木有枝 心悦君兮君不知什么意思>高情商聊天术 将其中的上帝、贵族之类的洋名词换一换,不就是中国“贤妻良母”形象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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