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经纪业务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证券公司可以经营证券经纪业务。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部分或者全部活动。
本办法所称证券经纪业务,是指在证券交易活动中,接受投资者委托,处理交易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的经营性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证券交易活动,是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的证券交易活动。
本办法所称投资者,是指开展证券交易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包括金融机构管理的各类金融产品。广发信用卡申请>火影忍者宇智波带土
第三条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应当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规范开展营销活动;
-1-
(二)充分了解投资者;
(三)履行适当性管理义务;
(四)保障投资者交易的安全、连续;
(五)对投资者账户开立与使用、资金划转与证券交易等行为进行管理和监控;
章子怡美国待产(六)防范违法违规证券交易活动;
(七)自觉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八)配合证券交易场所、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机构履行管理职责。
第四条投资者开展证券交易,应当依法与证券公司签订证券交易委托协议,委托证券公司为其买卖证券并承担相应的清算交收责任。
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应当诚实信用,切实维护投资者信息知情权、财产安全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
第五条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应当对证券经纪业务涉及的账户、资产、系统、人员、场所等实施统一管理,并采取措施识别、监控、应对各类风险。
第六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对证券经纪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2-
中国结算)、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保基金公司)等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相关证券经纪业务活动制定实施细则,履行相应管理职责。
第二章业务规则
第七条证券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营销活动,应当向投资者介绍证券交易基本知识,充分揭示投资风险,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诱导无投资意愿或者不具备相应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参与证券交易活动;
(二)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三)直接或者安排其他机构、个人变相向投资者返还佣金、赠送礼品或者给予其他利益;
(四)采用诋毁其他证券公司等不正当竞争方式招揽投资者;
(五)以任何形式对投资者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
(六)与投资者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者分担投资损失;
(七)违规委托证券经纪人以外的个人或者机构进行投资者招揽、服务活动;
(八)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扰乱市场秩序的其他行为。
-3-
第八条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可以选择新闻媒体、互联网信息平台等第三方载体投放广告,进行企业宣传。投资者招揽、接收交易指令等证券业务的任一环节,应当由证券公司独立完成,第三方载体不得介入。
怎样下载小说
第九条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应当加强统一管理,对营销活动实施留痕和监控,防范从业人员
私下展业。证券公司通过互联网或者电话开展营销活动的,应当通过专门的技术系统,根据投资者意愿设置禁扰名单与禁扰期限,明确内部追责措施,防止因电话营销等业务活动对投资者形成骚扰。
证券公司应当区分信息系统的内部管理功能与对外展业功能,内部管理功能不得用于对外展业或者变相展业。证券公司应当通过、营业场所、客户端公示对外展业的信息系统相关信息,并提示投资者注意接受非公示信息系统服务的潜在风险。
第十条证券公司应当了解投资者的基本信息、财务状况、证券投资经验、交易需求、风险偏好、以往交易合规等情况。证券公司为金融产品开户的,还应当按照规定了解产品结构、产品期限、收益特征等金融产品合同关键要素,以及委托人、投资顾问、实际受益人等金融产品相关主体情况。
投资者应当如实向证券公司提供上述信息,金融产品管理人还应当提供相关金融产品的审批、备案信息。相关信息发生重大-4-
变更的,投资者、金融产品管理人应当及时告知证券公司。
第十一条证券公司与投资者签订证券交易委托协议,应当以适当方式告知投资者有关业务规则和协议内容,揭示业务风险,并将风险揭示书交由投资者确认。
证券交易委托协议应当明确约定服务内容(包括委托发送与接收、有效委托与无效委托、委托传递与
成交回报等)、服务期限、服务价格、代收税费标准、信息系统故障、异常交易行为管理、服务暂停与终止、纠纷解决与违约责任等事项。
k歌之王歌词
第十二条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应当按照账户实名制要求依法为投资者分别开立资金账户、证券账户。
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管理的具体规则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和中国结算分别制定,并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恐怖 电影
第十三条证券公司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对机构投资者以及证券类资产超过一定金额的个人投资者根据第十条要求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上述金额标准由中国证券业协会确定。
证券公司发现投资者信息存疑的,应当要求投资者补充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无法核实投资者真实身份、资金来源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开户、交易合规性的重要信息,或者核实后发现不符合中国结算开户要求、证券交易场所交易合规性要求的,应当拒绝为投资者开立账户、开通交易权限或者提供交易服务。
证券公司使用其他金融机构采集的投资者身份信息的,投资
-5-
者身份识别义务及相应的责任不因信赖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信息而免除。
第十四条证券公司应当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规定,将投资者区分为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并根据投资年限、投资经验等因素进一步细化普通投资者分类并提供针对性的交易服务。证券公司向普通投资者提供的交易服务的风险等级应当与投资者分类结果相匹配。
证券公司认为投资者参与特定交易不适当,或者无法判断是否适当的,可以拒绝提供相关服务;也可以在向投资者提示风险、投资者书面确认已知悉相关风险并承诺自行承担风险后提供相关服务,但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除外。
投资者不符合中国证监会、自律组织针对特定市场、产品、交易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的,证券公司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第十五条证券公司应当对投资者资金账户、证券账户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现不符合账户管理规则的,分别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结算的规定采取措施。
第十六条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应当直接向证券公司发送委托指令。证券公司应当明确委托指令接收、排序、处理要求,公平对待投资者,同时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委托指令与成交记录,防止其他单位和个人违规接收、保存或者截留投资者的委托指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