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专业排名国家税务总局重磅通知
电⼦专票全国范围实施
童可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中实⾏增值税专⽤发票电⼦化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
为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加⼤推⼴使⽤电⼦发票的⼒度,国家
税务总局决定在前期宁波、⽯家庄和杭州等3个地区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国新设⽴登记的纳税⼈(以下简称“新办纳税⼈”)中实⾏增值税专⽤发票电⼦化(以下简称“专票电⼦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0年12⽉21⽇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中实⾏专票电⼦化,受票⽅范围为全国。其中,宁波、⽯家庄和杭州等3个地区已试点纳税⼈开具增值税电⼦专⽤发票(以下简称“电⼦专票”)的受票⽅范围扩⾄全国。
⾃2021年1⽉21⽇起,在北京、⼭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龙江、福建、江西、⼭东、河南、湖北、湖南、⼴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肃、青海、宁夏、新疆、⼤连、厦门和青岛等25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中实⾏专票电⼦化,受票⽅范围为全国。
实⾏专票电⼦化的新办纳税⼈具体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各省、⾃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各省税务局”)确定。
⼆、电⼦专票由各省税务局监制,采⽤电⼦签名代替发票专⽤章,属于增值税专⽤发票,其法律效⼒、基本⽤途、基本使⽤规定等与增值税纸质专⽤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相同。电⼦专票票样见附件。
三、电⼦专票的发票代码为12位,编码规则: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为13。发票号码为8位,按年度、分批次编制。
四、⾃各地专票电⼦化实⾏之⽇起,本地区需要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增值税电⼦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电⼦普票”)、纸质专票、电⼦专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发票和纸质⼆⼿车销售统⼀发票的新办纳税⼈,统⼀领取税务UKey 开具发票。税务机关向新办纳税⼈免费发放税务UKey,并依托增值税电⼦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为纳税⼈提供免费的电⼦专票开具服务。
五、税务机关按照电⼦专票和纸质专票的合计数,为纳税⼈核定增值税专⽤发票领⽤数量。电⼦专票和纸质专票的增值税专⽤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开票限额应当相同。
六、纳税⼈开具增值税专⽤发票时,既可以开具电⼦专票,也可以开具纸质专票。受票⽅索取纸质专票的,开票⽅应当开具纸质专票。
七、纳税⼈开具电⼦专票后,发⽣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电⼦专票的,按照以下规定执⾏:
(⼀)购买⽅已将电⼦专票⽤于申报抵扣的,由购买⽅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发票管理系
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专票信息。
购买⽅未将电⼦专票⽤于申报抵扣的,由销售⽅在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专票信息。
(⼆)税务机关通过⽹络接收纳税⼈上传的《信息表》,系统⾃动校验通过后,⽣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纳税⼈端系统中。
(三)销售⽅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电⼦专票,在发票管理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电⼦专票应与《信息表》⼀⼀对应。
(四)购买⽅已将电⼦专票⽤于申报抵扣的,应当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开具的红字电⼦专票后,与《信息表》⼀并作为记账凭证。
⼋、受票⽅取得电⼦专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退税、代办退税的,应当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途,登录地址由各省税务局确定并公布。
⼗、纳税⼈以电⼦发票(含电⼦专票和电⼦普票)报销⼊账归档的,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会计凭证报销⼊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的规定执⾏。
开心笑话短信⼗⼀、本公告⾃2020年12⽉21⽇起施⾏。
全国范围实施电⼦专票37问
不能作废、清单开具等
1.在新办纳税⼈中实⾏增值税专⽤发票电⼦化的背景是什么?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税务总局⾃2015年起分步推⾏增值税电⼦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电⼦普票”)。电⼦普票推⾏后,因开具便捷、保管便利、查验及时、节约成本等优点,受到越来越多的纳税⼈欢迎。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电⼦发票推⼴应⽤的部署安排,税务总局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决定采⽤先在部分地区新设⽴登记的纳税⼈(以下简称“新办纳税⼈”)中实⾏增值税专⽤发票电⼦化(以下简称“专票电⼦化”),此后逐步扩⼤地区
⽴登记的纳税⼈(以下简称“新办纳税⼈”)中实⾏增值税专⽤发票电⼦化(以下简称“专票电⼦化”),此后逐步扩⼤地区和纳税⼈范围的⼯作策略。
⼀是先在新办纳税⼈中实⾏专票电⼦化,在完善系统、积累经验的基础上,下⼀步再考虑在其他纳税⼈中实⾏专票电⼦化。
⼆是对于新办纳税⼈,从2020年9⽉1⽇起先逐步在宁波、⽯家庄和杭州开展专票电⼦化试点,在此基础上再分两步在全国实⾏:第⼀步,⾃2020年12⽉21⽇起,在天津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中实⾏专票电⼦化,受票⽅范围为全国;第⼆步,⾃2021年1⽉21⽇起,在北京等25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中实⾏专票电⼦化,受票⽅范围为全国。
2.前期已纳⼊试点的纳税⼈,开具电⼦专票的受票⽅范围有何变化?
根据《公告》和前期试点地区发布的相关政策规定,宁波、⽯家庄、杭州等3个地区已纳⼊试点的纳税⼈,开具增值税电⼦专⽤发票(以下简称“电⼦专票”)的受票⽅范围,在2020年12⽉20⽇(含)前仅限于规定地区,⾃2020年12⽉21⽇起扩⾄全国。上述地区2020年12⽉21⽇起实⾏专票电⼦化的新办纳税⼈,开具电⼦专票的受票⽅范围为全国。
3.电⼦专票发票票⾯样式有何变化?
电⼦专票进⼀步简化发票票⾯样式,采⽤电⼦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章,将“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次名称简化
为“项⽬名称”,取消原“销售⽅:(章)”栏次,使电⼦专票的开具更加简便。
4.增值税电⼦专⽤发票⾥有加盖发票专⽤章吗?
增值税电⼦专⽤发票采⽤电⼦签名代替发票专⽤章,增值税电⼦专⽤发票的票⾯上不再展⽰发票专⽤章。
5.电⼦专票为何采⽤电⼦签名代替原纸质发票上的发票专⽤章?
《中华⼈民共和国电⼦签名法》第⼗四条规定,可靠的电⼦签名与⼿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为更好适应发票电⼦化改⾰需要,电⼦专票采⽤电⼦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章,纳税⼈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发票版式⽂件阅读器,查阅电⼦专票并验证电⼦签名有效性。
6.电⼦发票的⽂件格式有什么特殊?
一闪一闪亮晶晶电⼦发票的⽂件格式⽬前为OFD格式,电⼦发票购销双⽅均需使⽤增值税电⼦发票版式⽂件阅读器才能阅读、打印。
7.电⼦发票版式⽂件阅读器如何下载?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免费下载,点击“相关下载”,到OFD⽂件阅读器栏⽬点击下载电⼦发票版式⽂件阅读器进⾏下载。
8.电⼦专票如何领⽤?
电⼦专票领⽤⽅式更快捷。纳税⼈可以选择办税服务厅、电⼦税务局等渠道领⽤电⼦专票。通过⽹上申领⽅式领⽤电⼦专票,纳税⼈可以实现“即领即⽤”。
9.电⼦专票如何交付给受票⽅?
电⼦专票远程交付更便利。纳税⼈可以通过电⼦邮箱、⼆维码等⽅式交付电⼦专票,与纸质专票现场交付、邮寄交付等⽅式相⽐,发票交付的速度更快。
确认票⾯信息⽆误,点击界⾯下⽅“开具”按钮,完成发票开具。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以⼆维码或者发送邮件的⽅式,将已开具好的发票交付购⽅。
10.电⼦发票什么情况下才有效?
电⼦发票需上传后才有效,可通过“发票查询管理—已开发票查询”模块查询发票上传状态;若未上传,可通过“发票查询
电⼦发票需上传后才有效,可通过“发票查询管理—已开发票查询”模块查询发票上传状态;若未上传,可通过“发票查询管理-未上传发票查询”模块上传。
11.电⼦专票如何存储保管?
电⼦专票存储保管更经济。电⼦专票采⽤信息化存储⽅式,与纸质专票相⽐,⽆需专门场所存放,也可以⼤幅降低后续⼈⼯管理成本。此外,纳税⼈还可以从税务部门提供的免费渠道重新下载电⼦专票,防范发票丢失和损毁风险。
12.纳税⼈如何查验增值税电⼦专⽤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中实⾏增值税专⽤发票电⼦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规定,单位和个⼈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对电⼦专票信息进⾏查验;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发票版式⽂件阅读器,查阅电⼦专票并验证电⼦签名有效性。
13.取得增值税电⼦专⽤发票的纳税⼈,如何进⾏发票的勾选确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中实⾏增值税专⽤发票电⼦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规定,受票⽅取得电⼦专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退税、代办退税的,应当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途,登录地址由各省税务局确定并公布。
14.电⼦专⽤发票抵扣时间还有限制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
告2019年第45号)规定:“⼀、增值税⼀般纳税⼈取得2017年1⽉1⽇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发票、海关进⼝增值税专⽤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发票、收费公路通⾏费增值税电⼦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对、申报抵扣的期限。纳税⼈在进⾏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通过本省(⾃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上述扣税凭证信息进⾏⽤途确认。
增值税⼀般纳税⼈取得2016年12⽉31⽇及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发票、海关进⼝增值税专⽤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发票,超过认证确认、稽核⽐对、申报抵扣期限,但符合规定条件的,仍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6号、2018年第31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78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规定,继续抵扣进项税额。”
上海房产证上加名字15.增值税电⼦专⽤发票的领⽤数量和开票限额如何确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中实⾏增值税专⽤发票电⼦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规定,税务机关按照电⼦专票和纸质专票的合计数,为纳税⼈核定增值税专⽤发票领⽤数量。电⼦专票和纸质专票的增值税专⽤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开票限额应当相同。
16.电⼦专⽤发票票⾯开具具体要求?
购货单位栏填写:在填开界⾯⼿动输⼊购货单位信息,或者双击选择之前设置好客户编码。
名称:单位全称(不得漏字,错别字)
纳税⼈识别号:统⼀社会信⽤代码
地址、电话:注册地址(⾮经营地址)及在税务机关登记的电话
开户⾏及账号:企业基本账户开户⾏及账号
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填写:双击选择对应的商品编码,显⽰出所需要开具的商品信息,填⼊数量、单价,⽣成⾦额、选择与实际业务相符合的增值税税率,⽣成税额,如需开具多个商品,可点击上⽅“新增⾏”按钮增加商品⾏,不需要可选择后点击“删除⾏”。
其他信息填写:销⽅信息将⾃动带出;备注信息需根据实际情况及发票填开要求填写;收款⼈和复核⼈信息可选择或填
其他信息填写:销⽅信息将⾃动带出;备注信息需根据实际情况及发票填开要求填写;收款⼈和复核⼈信息可选择或填写;开票⼈姓名根据登录的操作员账号⾃动⽣成,不可更改。
17.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最多能开具多少条?
增值税电⼦专⽤发票暂时最多⽀持开具100条。
U盘删不掉
18.电⼦专⽤发票能开销货清单吗?
可以。同纸质增值税专⽤发票⼀样,增值税电⼦专⽤发票也能开具销货清单。
19.受票⽅向增值税电⼦专⽤发票的开票⽅索取纸质专⽤发票的,开票⽅是否应该开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中实⾏增值税专⽤发票电⼦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规定,纳税⼈开具增值税专⽤发票时,既可以开具电⼦专票,也可以开具纸质专票。受票⽅索取纸质专票的,开票⽅应当开具纸质专票。
20.增值税电⼦专⽤发票的法律效⼒如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中实⾏增值税专⽤发票电⼦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规定,电⼦专票由各省税务局监制,采⽤电⼦签名代替发票专⽤章,属于增值税专⽤发票,其法律效⼒、基本⽤途、基本使⽤规定等与增值税纸质专⽤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相同。
21.开票软件如何下载?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免费下载,点击“相关下载”,到开票软件栏⽬点击“增值
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进⾏下载,保存到电脑桌⾯(⽬前电⼦发票版式⽂件仅⽀持OFD格式,若未安装可⼀并下载电⼦发票版式⽂件阅读器)。
22.电⼦专票开票设备是否收费?
开票设备免费领取。需要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纸质普票”)、电⼦普票、纸质专票、电⼦专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发票(以下简称“纸质机动车发票”)和纸质⼆⼿车销售统⼀发票(以下简称“纸质⼆⼿车发票”)的新办纳税⼈,统⼀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税务机关向新办纳税⼈免费发放税务UKey。
23.实⾏专票电⼦化的新办纳税⼈领取税务UKey后,可以开具哪些种类的发票?
实⾏专票电⼦化的新办纳税⼈领取税务UKey并核定对应票种后,可以开具纸质普票、电⼦普票、纸质专票、电⼦专票、纸质机动车发票和纸质⼆⼿车发票。
24.实⾏专票电⼦化的新办纳税⼈领取税务UKey后,是不是电⼦专票和纸质专票都可以开具?
实⾏专票电⼦化的新办纳税⼈领取税务UKey后,既可以开具电⼦专票,也可以开具纸质专票。部分受票⽅因⾃⾝管理需要,可能仍需使⽤纸质专票,为保障受票⽅权益,其在索取纸质专票时,开票⽅应当开具纸质专票。
25.实⾏专票电⼦化后,受票⽅可以索取纸质专票?
可以。部分受票⽅因⾃⾝管理需要,可能仍需使⽤纸质专票,为保障受票⽅权益,其在索取纸质专票时,开票⽅应当开具纸质专票。
但是只能选择可以开具电⼦专票或开具纸质专票⼀种⽅式,不能就统⼀开票事项同时开具电⼦专票和纸质专票。
26.给客户开具了增值税电⼦专⽤发票,但客户要求开具纸质增值税专⽤发票,我可以换开吗?
可以。《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电⼦专⽤发票试点⼯作的公告》规定:受票⽅索取纸质专票的,试点纳税⼈应当开具纸质专票。您应当将原先开具的增值税电⼦专⽤发票进⾏红冲,然后为受票⽅开具纸质增值税专⽤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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