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局信息中心及各相关联网单位。
第三条密码是用来防止对于网络设备的非授权访问的主要手段,是网络设备本身安全的一部分。
第四条我局信息中心是网络用户密码管理的具体执行部门,各联网单位是各分支网络用户密码管理的具体执行部门。
第五条信息中心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在信息系统开立普通权限用户,应填写网络系统用户申请表,经信息中心负责人审核后,由相关责任人进行分配并登记。
第六条机房的服务器、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的管理账号密码,由网络管理员及部门负责人持有,实行密码定期更换,最长有效期不超过90天。
第七条更换服务器与网络设备密码时必须执行密码备案制度,以防遗失密码,同时告知主管领导备案密码。
第八条用户级密码、重要业务的密码不得互相泄露密码。不同级别用户间不得交换帐号使用,特殊情况须报告网络管理员处理。
第九条如发现密码及口令有破解、使用过的现象,系统管理员要立刻报告部门负责人,严查泄露源头,同时更换密码。
第十条对于要求重新设定密码和口令的用户,用户必须与系统管理员商定密码及口令,由系统管理员备案后操作。
第十一条如果用户需要更新密码,应谨慎修改密码,修改后必须牢记密码。
第十二条当用户由于因更换或忘记密码、口令时要求查询密码、口令的情况下,需向信息中心提交申请单,有部门负责人或系统管理员核实后,并对用户档案做更新记载。
第十三条具有登录网络系统权限的用户必须设置用户密码或其它验证用户身份的方式,严禁不验证用户身份直接登录信息系统。
第十四条网络系统用户密码持有人应保证密码的保密性,不应将密码记录在未妥善保管的笔记本以及其他纸质介质中(密码信封除外),严禁将密码放置在办公桌面或贴在计算机机箱、终端屏幕上,一旦发现或怀疑计算机系统用户密码泄漏,应立即更换。
第十五条严禁在网络上明文传输网络系统用户密码,在用户输入密码时,严禁在屏幕上显示密码明文。
第十六条任何人不得利用盗取、猜测、窥视、破解等非法手段获取他人网络系统用户密码,盗用他人访问权限,威胁信息系统安全。
第十七条网络系统用户密码应与密码持有人一一对应,可根据用户权限设置不同的用户,严禁多人使用同一共享密码访问网络系统。
第十八条应该选择使用密码安全强度较高的密码,不应使用简单的代码和标记,禁止使用重复数字、生日、电话号码、字典单词等容易猜测的计算机系统用户密码。
第十九条当用户密码持有人岗位调整时,应根据其新的岗位职责,对其用户权限及密码进行相应调整并登记。
第二十条为了确保本实施细则的可用性,需要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进行修订,修订后重新颁布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细则由局信息中心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系统用户申请表
编号: 系统名称:
申请人 | 申请日期 | |||||
申请部门 | 用户期限 | 怎么发长视频 □ □长期 | ||||
用户数量及理由 | ||||||
用户权限要求 | ||||||
计划完成日期及其它要求 | ||||||
审批意见 | 初审人 | 复审人 | ||||
备注 | ||||||
附件2:系统用户登记表
编号:
用户名 | 权限说明 | 分配日期 | 用户有效期 | 用途描述 | 备注 |
密码箱怎么设置密码 | |||||
什么时候暑伏第一天 | |||||
康熙来了大s汪小菲 | |||||
教师节应该送什么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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