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中心城区充电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10.11
【字 号】洛政办〔2020〕49号
【施行日期】2020.10.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中心城区充电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耽美小说肉文
洛政办〔2020〕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中心城区充电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10月11日
惊雷歌词
洛阳市中心城区充电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充电设施建设,完善充电服务体系,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区域消费升级,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按照车桩相宜、适度超前、标准统一、智能高效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加强统筹规划,扩大市场准入,创新发展模式,完善扶持政策,分类
有序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加快建成布局合理、应用领先的充电设施网络,为副中心城市建设打造竞争新优势、注入增长新动能。
  二、基本原则
  (一)规划引领。根据新能源汽车发展实际情况和城市相关规划,科学编制和修订充电设施建设布局规划,合理确定充电设施建设规模和空间布局。
  (二)开放竞争。激发市场活力,通过社会融资、财政补贴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充电设施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开放包容、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
  (三)建管统筹。快速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兼顾设施运营维护,提升用户使用体验,确保充电设施建得起、管得住、用的好。
  (四)产业联动。依托我市产业基础优势,带动本地充电设施及其产业链产品参与充电网络建设;鼓励相关企业围绕充电行业转型升级,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建设期,全市新增集中式动力站7座以上、新增公共充电桩9500个以上,城市区公共充电桩车桩比低于6:1,优于国家7:1的试点城市现行最高标准,完善提升全市统一的充电设施公共信息智能服务平台,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服务体系。
  ——2020年,全市新增集中式动力站1座,新增充电桩1500个以上;
  ——2021年,全市新增集中式动力站2座,新增充电桩3000个以上;
  ——2022年,全市新增集中式动力站4座,新增充电桩5000个以上。qq个性分组心型图案
  四、重点任务
  (一)优化顶层设计,营造开放有序的充电设施建设政策环境
  1.科学修编中心城区充电设施规划。根据新能源汽车技术性能与运营模式要求,结合城市发展实际,不断完善全市充电设施规划,加快整合现有加油(气)站、停车场站资源,科学布局集中式动力站,鼓励居民小区、商场超市、物流园区、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等自建充电桩,打造便捷、高效的充电服务网络,适时修订我市充电设施建设规划。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信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供电公司,各城市区政府(管委会)
  2.建立开放有序、公平惠民的充电服务市场。进一步开放洛阳充电服务市场,支持具有资质的企业参与我市充电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引入国网公司、铁塔集团等技术领先、实力雄厚的战略合作方;鼓励新能源车企、供电公司以及充电设施建设、运维等企业强强联合,集中优势资源,共同建设洛阳充电服务体系。对在我市投资建设符合奖补条件的充电设施,按照《河南省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若干政策》给予省级财政奖补资金,并给予相应的市级财政奖励资金(同一项目不重复享受财政资金支持);鼓励各城市区政府(管委会)结合实际制定相应支持政策。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
迪丽热巴首次公布恋情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工信局、科技局,供电公司,各城市区政府(管委会)
  3.简化审批流程,强化要素保障,优化充电设施建设环境。按照“规范严谨、高效便捷”的原则,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研究制定充电设施建设审批业务流程和服务指南,开辟充电设施建设绿通道,简化审批手续,限定办结时间,进一步优化建设环境。对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建设项目实行备案制管理;对其他集中式充换电站和申请省级运营奖补资金的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实行线上预报备管理,由充电设施建设企业在项目土建完成前,通过省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填写完成;对个人在自有停车库(位)建设充电设施可直接向所在地电网企业提出用电申请,也可通过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统一向所在地电网企业提出用电申请,并纳入物业管理区域统一管理,无需办理投资备案手续。对充电设施建设涉及施工临时占道、电缆管沟挖掘敷设、占用公共绿地的,视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年度城市建设和土地利用计划。对充电设施建设中的用地保障和电网接入等其他环节,相关部门要结合充电设施建设规划提前做好空间预留和配套准备工作,进一步压缩服务时限。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务局、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供电公司,各城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强化分类指导,提速推进中心城区充电设施建设
  1.合理利用现有加油(气)站资源。根据充电设施建设安全规范,力争到2022年将中心城区内的130个加油(气)站中符合条件的改造为充电站或综合能源站,新增充电桩(含充电停车位,下同)40个以上,同时配建相应的服务设施,提高众充电舒适度。屈中恒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供电公司,各城市区政府(管委会)
  2.充分利用公共停车场。按照国家“设置15%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独立的机械车库和临时平面停车场除外)”的规范要求,优先在充电需求迫切、建设条件成熟的公共停车场中增设充电桩。到2022年底,新增充电桩2200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供电公司,各城市区政府(管委会)
  3.建设开放型公交、出租停车场。2022年底在全市12个公交停车场和20个首末站新增充电桩300个以上。结合《洛阳市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到2022年底,在全市布局7个出租车专用充换电站,新增充电桩1000个以上。鼓励在不影响公交、出租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分时段将停车场向公众实行预约开放,满足公众就近充电需求。
杜海涛背景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供电公司,各城市区政府(管委会)
  4.加快集中式动力站建设。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及众实际需求,在全市各城市区规划1-2个集中式动力站。到2022年底,在建设条件成熟的区域新增集中式动力站不低于7个,新增站内充电桩210个以上。依托集中式动力站探索换电站、加氢站等多种能源服务模式。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供电公司,各城市区政府(管委会)
  5.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充电设施建设。按照机关、事业单位“设置15%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的要求,到2022年底,在城市区市级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院内,新增充电桩200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城市区政府(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供电公司
  6.支持众在居民小区内自建充电桩。新建小区严格按照国家“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要求进行审批;建成小区,特别是对改造后条件允许的老旧小区,按照市住建局制定的《洛阳市居民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配建居民小区充电桩。同时,由所在区政府对地下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进行排查,协调消防、电力、城管等部门把充电桩建设列入计划,分步推进,并通过在小区地上公共区域规划建设充电桩、设立地下车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分区等试点模式,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到2022年底,力争在建设条件成熟的区域试点、引导新建居民小区公共充电桩2000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