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7.03.22
∙【字 号】南府办[2007]77号
∙【施行日期】2007.03.22
∙信心名言【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村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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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7〕7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总体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南宁市社会主义新农村
文化致富工程总体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5〕27号)及自治区办公厅关于《广西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7〕6号)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建设,进一步发展和繁荣农村文化,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和谐南宁,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的实施要以政府为主导,以农民为主体,以文化项目为载体,通过政府+企业+农户的建设主体多元化和利益共享性的建设模式,实施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探索一条以政府为主导,国有民用、公助民办、民办民用、国有与民间相结合、经济与文化相互动、人类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农村文化建设新路子,使文化在促进“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律的农村文化建设新格局,形成带动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的文化经济新模式。
二、建设主要模式
(一)文化项目带动型。以当地文化资源和条件为基础,以文化项目建设为契机,通过做强做大文化项目,使文化项目与乡村建设融为一体,带动农村发展、农民增收。
(二)民族生态文化型。以当地文化遗产为依托,以持续发展为目标,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文化活动,保护传承和发展民族文化,实现民族文化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三)文化知识致富型。以图书馆、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服务机构为载体,以“知识工程”、“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等为渠道,提高农民思想文化素质,帮助农民增长科学知识和致富技能,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拓宽致富门路。
(四)休闲文化旅游型。以农业和农村为载体,以民族民俗文化为特,挖掘本地旅游文化资源,利用农村自然环境和农村特有的乡土文化开展乡村旅游,通过集观光、娱乐、体验、知识教育于一体的新兴休闲旅游促进新农村建设,带动农民致富。
(五)农业生态文化型。以生态农业为特,以建设文化生态家园为切入点,利用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积极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设尊崇自然的文化,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文化与经济并行发展。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南宁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肖莺子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
副组长:黄秋娣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晓玲 市文化局局长
成 员:鲁 利 市文化局常务副局长
龚山峰 市发改委纪检组长
蒙显标 市科技局副局长
李 宁 市财政局副局长
藤云茂 市农业局副局长
陈伟刚 市环保局副局长
史胜明 市旅游局副局长
李小龙 武鸣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何家军 横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张昭平 宾阳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覃祯威 上林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桂文志 马山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廖永新 隆安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岳凤军 青秀区副区长
谢宇碧 兴宁区副区长
梁英浩 西乡塘区副区长
张树辉 江南区副区长
韦 茵 邕宁区副区长
李 森 良庆区副区长
(二)各县、区要相应成立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县、区的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确定项目和选点阶段(2007年3月25日至4月30日)
各县、区要对照南宁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建设的五种模式,结合本县、区实际,确定建设项目,明确建设思路和标准,落实选点,并制定本县、区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家长想对老师说的话
(二)规划设计阶段(2007年4月20日至5月30日)
各县、区要完成本县、区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建设模式的规划、设计及工程招标工作。
(三)建设实施阶段(2007年5月1日至11月1日)
按照本县、区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本县、区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建设工作,实现工程建设目标。
(四)验收、总结阶段(2007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市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县、区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验收,同时对建设成果进行总结表彰,树立工程建设模式新典型,把典型模式经验和做法在全市进行推广。
五、主要措施
(一)各县、区必须落实一个以上工程建设试点。建设试点可以是整个县、区,也可以是一个乡镇、一个村屯,还可以是一个重点文化项目所在地。
(二)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本工程建设实施的责任主体,县、区政府主管文化工作的领导是工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各县、区人民政府要与市人民政府签定工程建设责任状,履行工程建设职责。
(三)各县、区的工程实施要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多渠道、多形式地筹措建设资金,不断加大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在政策范围内以各种形式兴办文化实体,采取国有、私营、中外合资、民办公助、村民股份制、个人承包及企业合资、独资等多元化投资形式参与文化致富工程建设。
(四)各县、区要努力创新工程实施模式,在五种模式基础上,寻求创新,不断总结新农
村文化致富工程的新经验,树立和推广典型。
(五)简化对农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登记审核程序,在土地使用、信贷、行业政策等方面,享有与国有文化企业同等待遇。
于明加老公 (六)树立产业观念,使农村初级资源型文化产品开发逐渐走向市场型开发,形成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形式的文化支柱产业。
(七)加强农村文化队伍各类人才的培养,特别是农村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训,使他们成为熟悉市场经济规则、熟练应对市场运作的新一代农民。
(八)通过典型示范、试点带动、指导策划、帮助支持,整体推进文化致富工程建设的良好局面。
(九)农民是实施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的主体,各级人民政府要强化服务意识,教育引导他们切实地转变观念,从“要我办文化”转变到“我要办文化”,调动广大农民众的积极性,使农民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人。
(十)大力宣传、表彰和奖励一批对工程项目建设有重大贡献的个人和集体,通过多种渠道推广他们的创业经验及经营理念与方式,使工程目标得以更快更好地实现。
六、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要把实施南宁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本县、区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纳入财政预算范围,纳入重大事项经济督查范围。
(二)各县、区领导小组年内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门会议,协调处理有关工作问题,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确保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到位,制定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推动工程建设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各县、区政府主管文化工作的领导要对本县、区工程项目建设工作负总责,对工程项目建设工作要严格标准,加强检查督促,务求实效,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完成。
(四)各县、区要制定本县、区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并组织力量抓好落实,确保工程建设各项目标的实现。实施方案要在2007年4月30日前完成并报送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方案要写清楚本县区工程建设项目的模式、建设地点和联系曼谷旅游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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