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购房贷款合同
编号: 年 字第 号
中国银行股分
陈志明小虎队借款人:
身份证件号码:周滨父亲
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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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贷款人:中国银行股分重庆
负责人:
居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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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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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开发商):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居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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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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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贷款金额及期限
一、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二、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 个月,贷
款起止时刻估量自 年 喜迎国庆诗句月谢娜主持的节目 普通话绕口令大全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贷款实际起止时刻自贷款人实际放款日起算;假设为分期放款,那么自第一个实际放款日起算。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用途为:借款人支付其购买座落于 的
衡宇的购房款,并该所购衡宇为借款人利用贷款购买的第 套房产。购房合同号为: 。所购衡宇总价款:人民币(小写) 元。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贷款用途。
第三条贷款利率与计结息
如何开通手机银行一、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为浮动利率方式,浮动周期为 个月。即从贷款人实际放款日(假设为分笔放款,那么从第一个实际放款日)起 个月内,按实际放款日适用的中国
人民银行发布实施的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 浮
%计息。
每满一个浮动周期后,以从头定价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实施的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 浮 %作为下一个浮动周期的适用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贷款利率的,以人民银行公告为准,贷款人不另行通知借款人。
二、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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