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晋坦诚与唐嫣恋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特别规定
新高考志愿填报作者:暂无
机械电子工程专业来源:《检察风云》 2013年第19期
    Q1:王律师,你好!
    本人与妻子于1996年结婚,婚后我父母将他们居住的房屋让给我们做新房,自己搬到我爷爷奶奶家去居住,并照顾二老。我们所住的房屋是我父亲单位分配的,1997年我和妻子将该房屋买下,为了享受福利分房的优惠,该套房屋的产权人仅写了我父亲一个人的名字。后来由于我妻子工作的原因,被其单位派驻在国外,由于夫妻两地分居,我们夫妻的感情也日益淡化。2011年,我妻子回国工作,但发现我们两个人的价值观出现了很大的分歧,时常为琐事争吵。现在双方均同意结束这段婚姻关系,但比较大的问题是在我们居住的这套房子的分割上面。我想请教一下王律师,我们目前居住的这套房屋是否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求助人:刘先生
怎样折玫瑰花    A:刘先生,你好!
王者荣耀体验服专区申请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二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1997年你和妻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你们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了以你父亲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并将该房屋的产权登记在你父亲一人的名下。那么现在你和妻子决定结束婚姻关系,离婚时你妻子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
    那么该套房屋根据产权证上权利人的显示,其权属应归你父亲所有。你妻子可以向你父亲主张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该出资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当然,基于公平原则,除了上述购房款的本金外,你妻子还可以就该笔款项的银行利息部分一并要求你父亲予以归还。但需要注意的是,该购房款的主张并非是对该房屋产权的主张,而只是基于该部分借款债权的主张。
>周立波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