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案的程序征地补偿安置⽅案是如何制定的呢?具体包括哪些⽅⾯的内容呢?征地补偿安置⽅案批准、实施的程序是怎样的?
⼀、制订征地补偿安置⽅案的程序
根据我国《⼟地管理法》、《⼟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征收⼟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制订征地补偿安置⽅案应履⾏拟订补偿安置⽅案程序、批准补偿安置⽅案程序和实施补偿安置⽅案程序:
1、拟订补偿安置⽅案。市、县政府⼟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就⼟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拟订详细⽅案,并由市、县政府⼟地管理部门在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案,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随后由市、县政府⼟地管理部门报市、县⼈民政府批准。
2、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案。市、县⼈民政府对经过公告后的⼟地补偿、安置⽅案进⾏审查,在关注和充分考虑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后,进⾏批准,批准之后并报省级⼟地管理部门备案。
3、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案。市、县⼈民政府⼟地管理部门负责对经政府批准后的⼟地补偿、安置⽅案组
织实施。在⽅案公告之⽇3个⽉内将有关费⽤⽀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未按规定⽀付费⽤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有权拒绝交付⼟地。
4、拆迁⼈拟定、报批、公布拆迁实施⽅案的程序.
拆迁⼈对规划拆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居住⼈⼝、地理环境及被拆迁户的经济条件等进⾏调查核实,全⾯掌握具体情况,分析拆迁⼯作中可能会出现的情况及⾛势,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的拆迁⼯作⽅法、确定拆迁期限。
征地拆迁的实施⽅案需要报区县建委批准。
下雨前动物的表现拆迁实施⽅案应当在区县建委发布拆迁公告之⽇前(含拆迁公告发布当⽇)公布。公布期限不少于10⽇。
政府征地拆迁需要有省级政府或者国务院的批准⽂件,如果没有,地⽅政府就是违法的。在由省级⼈民政府批准征地的⽂件的情形下,政府的补偿标准是否合理,征地补偿是否及时、⾜额的发放到失地失房农民⼿中,是否按
照“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进⾏征地拆迁活动,如若没有,都是违法的。
⼆、征地拆迁程序
1、⽤地单位(拆迁⼈)取得征地以及规划等批准⽂件,然后经申请由区县建委发布暂停办理相关⼿续的公告
征地拆迁,要取得市⼈民政府批准征⽤集体⼟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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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办理事项包括:(1)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地;(2)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3)办理⼊户和分户,但因婚姻、出⽣、回国、军⼈退伍转业、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原因必须⼊户、分户的除外;(4)核发⼯商营业执照;(5)房屋、⼟地租赁;(6)改变房屋、⼟地⽤途。
2、拆迁⼈拟定、报批、公布拆迁实施⽅案
征地拆迁的,实施⽅案报区县建委批准。
拆迁实施⽅案应当在区县建委发布拆迁公告之⽇前(含拆迁公告发布当⽇)公布。公布期限不少于10⽇。
3、拆迁⼈向区县建委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申请时,提交下述⽂件:⽤地批准⽂件、规划批准⽂件、拆迁实施⽅案、安置房屋或者拆迁补偿资⾦的证明⽂件。
新驾照考试科目区县建委应⾃收到申请之⽇起30⽇内审查完毕。
4、区县建委审核发证,并发布拆迁公告
区县建委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应当在拆迁范围内发布拆迁公告。
拆迁公告主要内容: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号、拆迁⼈、⼯程名称、拆迁范围、搬迁期限等。
区县建委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应报市建委备案。
5、拆迁⼈与被拆迁⼈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协议内容:
(1)实⾏货币补偿的,协议应当包括补偿⾦额、付款⽅式、付款期限、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纠纷处理⽅式等内容。
(2)实⾏房屋安置的,协议应当包括安置房屋地点、安置房屋⾯积、差价及结算⽅式、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纠纷处理⽅式等内容;期房安置的,还应当明确搬迁过渡⽅式和过渡期限等内容。
(3)另⾏审批宅基地安置的,协议应当包括地上物补偿、新批宅基地地点、⾯积、搬迁期限、违约责任
、纠纷处理⽅式等内容。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应将原⼟地使⽤证、房屋所有权证交给拆迁⼈,由拆迁⼈移交房地权属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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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如果在公告的搬迁期限内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区县建委裁决
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户数超过项⽬拆迁总户数的40%的,区县建委在受理拆迁⼈裁决申请前,应当组织听证。
裁决可复议、诉讼。
7、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被拆迁⼈拒绝搬迁的光良童话歌词
朱梓骁个人资料属于征地拆迁宅基地上房屋的,由区县建委申请⼈民法院强制执⾏。
⾃复议、诉讼期限届满之⽇起三个⽉内,依照《⾏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民法院强制执⾏。
申请前,应先催告当事⼈履⾏义务,催告书送达⼗⽇后当事⼈仍未履⾏义务的,即可以申请⼈民法院强制执⾏。
8、拆迁期限(1年+6个⽉)
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最长为1年。拆迁⼈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未完成拆迁的,应当在期限届满15⽇前向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区县建委申请延期,延期不超过6个⽉。
9、拆迁结案
拆迁⼈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整理并妥善保管拆迁档案资料,在完成拆迁后1个⽉内向区县建委移交拆迁档案资料并办理有关⼿续。
三、国家征地补偿安置费为多少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补偿标准。旱⽥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矿建设⽤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各地赔偿标准不⼀,具体参考当地补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