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然保护区,征收⼟地有哪些补偿
建⽴⾃然保护区对我国⽣态环境保护是⾮常重要的,⽣态环境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建⽴⽣态保护区,有可能要征收⼟地。那么建设⾃然保护区,征收⼟地有什么补偿?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知识,希望能够为⼤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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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的鱼钩缩写建⽴⾃然环境保护区要征收⼟地的,可以依据⼟地管理法的规定进⾏补偿,征收农⽤地的⼟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综合地价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
《⾃然保护区条例》
第⼆⼗七条禁⽌任何⼈进⼊⾃然保护区的核⼼区。因科学研究的需要,必须进⼊核⼼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应当事先向⾃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经省级以上⼈民政府有关⾃然保护区⾏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进⼊国家级⾃然保护区核⼼区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然保护区⾏政主管部门批准。
⾃然保护区核⼼区内原有居民确有必要迁出的,由⾃然保护区所在地的地⽅⼈民政府予以妥善安置。
《⼟地管理法》
第四⼗⼋条征收⼟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活⽔平不降低、长远⽣计有保障。
征收⼟地应当依法及时⾜额⽀付⼟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
征收农⽤地的⼟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地原⽤途、⼟地资源条件、⼟地产值、⼟地区位、⼟地供求关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平等因素,并⾄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次。
征收农⽤地以外的其他⼟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李婷宜个人资料
县级以上地⽅⼈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相应的养⽼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主要⽤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的筹集、管理和使⽤办法,由省、⾃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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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然保护区条例》的规定,建⽴⾃然保护区征收⼟地的,并且由⾃然保护区所在地的地⽅⼈民政府予以妥善安置。⽽⼟地征收补偿的项⽬包括⼟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等。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店铺进⾏咨询。重庆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