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若干问题意见(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6.10.25
【字 号】津滨政发〔2016〕43号
【施行日期】2016.10.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
正文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若干问题意见(试行)的通知
 
津滨政发〔2016〕43号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金孝静  现将《关于滨海新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5日
 
关于滨海新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为了适应滨海新区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工作,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事项的意见》(津政发〔2011〕20号)的相关要求,现就滨海新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房屋征收主体及责任部门
  (一)房屋征收主体
  区人民政府作为房屋征收主体,负责滨海新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审定房屋征收工作方案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及房屋补偿决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
  (二)房屋征收部门
  滨海新区房屋管理局作为房屋征收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滨海新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审核房屋征收实施方案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区人民政府审定,监督滨海新区范围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行为。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余景天为什么退赛  滨海新区各功能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受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委托作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本辖区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工作。
  二、关于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主要流程
  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流程可分为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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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前期准备阶段
  1.各功能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成立项目指挥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指挥,负责区域内房屋征收工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推动,各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任成员,配合
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实施。
  2.房屋征收项目指挥部组织相关单位依法对被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拆除。
  3.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制定房屋征收补偿草案,对被征收人进行宣传动员。
  4.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市国房局网站发布信息,选取房屋征收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5.区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负责发布征收决定公告、公示补偿方案并向被征收人进行送达,同时评估机构将评估分户报告一并送达。
  (二)现场实施阶段
  1.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与被征收人核算被征收房屋补偿费。
  2.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范明  3.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按照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约定,完成对被征收人的补偿事项。
  4.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事项并及时向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交付被征收房屋。
  (三)后续工作阶段
  1.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上报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未按期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情况,由房屋征收部门报区人民政府,按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公告。
  2.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组织拟申请强制被征收人有关材料报房屋征收部门审核,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区人民政府审定。
  3. 由区人民政府向区人民法院申请对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被征收人强制执行。
  三、关于棚户区改造实施的前提条件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拟定被征收区域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草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将被征收区域房屋分成若干片区,分别逐户对《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草案》进行宣传、动
员并签署意向书,同意率高于90%,方可实施下步征收工作,若同意率低于90%,则终止此片区征收工作。
  政府发布征收决定,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组织被征收人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征收补偿协议》。生效条件:以各个片区为单位,原则上签约率达到100%,此协议生效。
  四、关于房屋征收补偿方式及结算办法
  (一)住宅房屋补偿方式及办法
  被征收人可自愿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方式进行补偿,并按照所选择的调换方式进行征收补偿费的结算。
  1.货币补偿方式结算及办法
  被征收人货币补偿款=房屋价值补偿费+搬迁补偿费+临时安置补偿费+搬迁奖励+特殊优惠政策补偿。其中:
  (1)平房货币补偿方式结算
  ①房屋价值补偿费=(评估单价+室内装饰、装修价值补偿)×房屋证载面积。
  ②搬迁补偿费=搬家费+设施迁移费。
  ③临时安置补偿费。
  ④搬迁奖励
  ⑤特殊优惠政策补偿=平房补助+困难救助
  (2)楼房货币补偿方式结算
  ①房屋价值补偿费=(评估单价+室内装饰、装修价值补偿)×房屋证载面积。
  ②搬迁补偿费=搬家费+设施迁移费。
  ③临时安置补偿费。
  ④搬迁奖励。
  ⑤特殊优惠政策补偿=困难救助。明星写真图
  2.产权调换方式结算及办法
  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被征收人,以被征收房屋调换对接的产权调换房屋,计算价值后结清差价。
  产权调换房屋差价款结算,以被征收人房屋价值补偿费与所选产权调换房屋总价款相抵,超出或不足部分多退少补,由被征收人自行结清。
  被征收人自行结清的产权调换房屋差价款=产权调换房屋总价款-房屋价值补偿费。其中:
  (1)产权调换房屋总价款=产权调换房屋单价×产权调换房屋建筑面积。
  (2)房屋价值补偿费同货币补偿中平房或楼房房屋价值补偿费。
  (3)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同时可以得到搬迁补偿费、临时安置补偿费、搬迁奖励和特殊优惠政策补偿。
  3.各项补偿费用内涵
  (1)房屋价值补偿
  包括房屋评估价值补偿和室内装饰装修价值补偿。
  ①房屋评估价值补偿以评估机构出具的《分户评估报告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