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老师和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XX区XX派出所张警官。非常荣幸今天到咱们学校给大家进行法治宣传,今天的宣传的主题是预防“帮信罪”法治宣讲进校园。希望同学们认真听讲,把听到的知识和现实生活学习结合起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
一、日常生活中
同学们,如果没有零花钱了,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手机卡、给别人吗?闲置银行卡可以卖钱?帮别人办个手机卡佣金好几百?这种躺平赚钱的广告是不是也让你心动不已呢?如果你真的这样做了,很可能已经涉嫌违法……只是帮助别人进行了一笔转账,为什么就变成了团伙的“帮凶”呢?想了解这些,首先要明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概念是什么?它以什么样的形式存在于我们身边呢?我们该如何防范和避免呢……
近日,某高校出现在校大学生因,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帮信罪查处的案例。这名学生为了蝇头小利而向不法分子出售了自己的银行卡,之后那张卡的账户成为了犯罪分子的工具,而这名同学则由于涉嫌帮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带走调查。我们在为那位同学感到痛心与惋惜之际,有必要给大家普及一下“帮信”这个词,那究竟什么是“帮信罪”呢?
二、帮信罪是什么罪?
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简单来说,即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然为其提供帮助,最常见的方式之一就是把银行卡出借给分子。对于电信犯罪人员来说,银行卡和手机卡当然是越多越好。自然,把银行卡或手机卡有偿提供给他人用于电信的、帮助分子转账也就成了普通公众最常见涉嫌帮助电信犯罪的方式了。“帮信”类型案件中,涉案嫌疑人往往存在侥幸心理,觉得自己没有直接参与到犯罪中去,因而不会触犯法律。然而,这种“狡辩”无法为其“助纣为虐”的行为脱罪。
北大韦神个人资料李晨求婚范冰冰 三、现在刑事责任年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
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四、触犯“帮信罪”将受到法律制裁
公费师范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五、其他惩戒措施
1.信用惩戒——人民银行将相关信息移送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违法违规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将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2.限制业务——5年内暂停相关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就是说,相关单位和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通过购物网站快捷支付,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不能使用支付宝、收发红包、和扫码付款。
3.严管账户——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新开账户。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4.开除学籍——《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六、“帮信罪”与学生的关系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自“断卡”行动开展以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以下简称“帮信罪”)案件呈井喷式增长,截至2022年1月31日,全国法院一审审结在校大学生涉嫌“帮信罪”案件398件449人,大学生俨然成为“帮信罪”的重点体,让人深感惋惜的同时,也不由得引人反思。
银行卡和电话卡是违法犯罪分子实施信息网络犯罪的重要工具。违法犯罪分子为规避侦查和打击,往往利用他人电话卡实施电信,利用他人的银行卡对电信犯罪、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资金进行流转、支付结算。大学生则往往容易被老乡、校园周边不法分子以“兼职”、“赚快钱”、“帮忙”、“无风险”等话术欺骗,出售、出租“两卡”,沦为“工具人”;也有学生在校园里招揽同学收购“两卡”,发展成为“卡商”,最终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七、真实案例
宋某是北京某学校的在校生,2021年11月初,宋某叫同学介绍点赚钱的工作,同学便介绍宋某去办理银行卡卖给他人转账使用,虽然宋某隐约意识到对方可能用来进行非法转账,还是去办理了银行卡并以20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因利益冲昏头脑,他从2021年11月到12月初,陆续卖了7张自己办理的银行卡供对方转账使用,获利12000元。2022年2月其被公安机关抓获,才后悔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最终,宋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罪犯王某出生于1997年,大学时无所事事,开销比以往更大。为解燃眉之急。王某费尽心机寻快速赚钱的方法。一次,王某在玩手机时发现一则“让你快速挣钱”的“广告”信息,就在网上联系人“刘哥”的指导下,提供个人银行账户,并按照指示进行一顿操作,不一会儿就将几千元轻轻松松挣到手,前前后后一共“赚”了一万余元。但是,天上没有白掉的馅饼,最终因为自己的贪念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蔡远航孙茜>教师节画 此类案件还有很多,本来有着美好青春年华年轻人却因为一点蝇头小利,受到法律处罚,
对以后的人生产生重大影响,工作、参军、考公务员等都被会影响,并且伴随一辈子,影响几代人。而这些案件中的学生获利都不多,这些金额,在他们完成学业走上工作岗位后,几个月就可以赚到。
八、警示与防范
首先,同学们要树立法治思维,不被蝇头小利诱惑,对犯罪话术要保持警惕,不被违法犯罪分子所利用。其次,要养成良好的生活和消费习惯。部分学生超出自身经济条件的消费习惯,不仅容易落入“校园贷”的陷阱,还容易被违法犯罪分子欺骗诱惑,向他人出售“两卡”进而落入“帮信罪”陷阱。此外,要注意保护好个人隐私,拒绝向他人提供含有个人身份信息的银行账户、电话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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