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能否成为证据,首先看其是否符合民事证据法律上的合法性要求。证据的合法性是按照法定要求和法定程序取得。
证据合法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证据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第二,证据的收集过程符合法律规定;
第三,证据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审查。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证据有下列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语音是录音证据,属于证据类别中视听资料这一类,形式符合法律的规定。
南笙微博此外,《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这是民事案件中何达个人资料
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强调了证据取得的合法性是能否成为证据的先决条件。
非法证据不具有证据能力,不能被法院采纳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对于这种证据的限制主要有二:一是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亦不能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二是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如采取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
因此,以非法拘禁、暴力、欺骗、威胁等方法获取的言词证据应一律排除,而以偷拍、偷录的形式取得证据是否构成对他人权益的侵犯却是有争议的。现行实务做法是,在不构成对他人隐私的侵犯的情形下,秘密录制的录音资料可以作为证据。语音是诉讼双方对录音这一事实知情的情况下所录,不属于偷拍、偷录和侵犯隐私的范畴,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二、录音如何具备证明效力?
录音证据除了应当具备合法性从而能够作为证据提交法庭质证,还应当具备一定的证明效力。证据具有合法性,不代表其具有证明效力。证据的证明效力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即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侧重程序上的“正义”,通过排除非法证据,来实现平衡
王烁父亲各诉讼方的利益。客观性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材料,不能是主观臆测。关联性与待证事实相关,是判断证据证明力的重要标准。
在具体实务中,语音具备证明效力,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善用中的“收藏”功能,保存原始记录。是依附特定手机终端的软件,其聊天记录非常容易灭失,如不小心删除、手机丢失或格式化等,都可能导致语音资料的灭失。因此,平时应当注意收藏对将来可能有用的语音记录。同时,录音应当未经过处理,具有连续性、真实性。很多诉讼当事人为了储存和传送的方便,将录音资料拷贝到光盘或者u盘中,而将原始录音删掉,这是非常冒险的行为,一旦对方对该证据不认可,则证据真实性无从考证。
如上文提到的案例中,貂蝉以账号非己所有不予认可,就可以通过查询原始记录来印证。因此,不管是使用何种设备录制的音频资料都应该保存原始载体。
国家特专业是啥意思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