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番禺区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奖励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18.08.30
【字 号】番府〔2018〕182号
【施行日期】2018.08.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张婉婷个人资料【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
长城课件正文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番禺区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奖励办法的通知
 
番府〔2018〕182号爱情公寓演员资料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今年高考成绩什么时候出来  《番禺区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奖励办法》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打假办反映。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2018年8月30日
 
番禺区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举报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大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努力建设质量强区,根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和《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规定》等有关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区各担负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法定职责的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各监督管理部门)、各镇(街)对举报属于其监管职责范围内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提供服务的违法行为的活动事项,经查证属实并作出处理,予以举报人奖励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以下简称打假举报),是指我国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其他人员以书面、电话或其他形式向区打假办、各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镇(街)就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在我区内从事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所作的检举、举报,不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营利为目的而购买产品后提出的举
报。
  第四条  区打假办负责举报奖励金日常管理和奖励金发放工作。
  区打假办负责向区政府申请举报奖励金,区财政局根据区政府审批意见安排专项资金预算。
  各监督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受理、核查、处理举报线索,对查证属实、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按本办法规定向区打假办申报奖励金;各镇(街)打假办根据各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协助和配合。
  第五条  各监督管理部门应依法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的电话号码、通信地址、等,并按照各自规定的程序对举报线索进行受理、核查并作出奖励决定。
  区打假办接到举报线索后,按照举报线索内容转交各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各监督管理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举报线索处理情况反馈给区打假办,同时回复举报人。
  第六条  获得本办法规定的打假举报奖励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被举报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必须发生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举报人实名举报,有明确、具体的被举报方,提供的涉嫌违法的证据材料经核查属实。
p6 root  (二)被举报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尚未被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发觉或虽被监督管理部门发觉但尚未掌握具体线索或情况。
  (三)举报内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强制性标准的产品。
  2.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3.应取得许可而未依法取得许可或者假冒许可证编号的。
微波炉不加热  4.使用假冒伪劣原材料、零部件进行生产、加工、制作或者组装的。
  5.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6.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的。
  7.篡改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有效期、失效日期或者保质期的。
  8.伪造商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厂名、厂址的。
  9.假冒认证标志、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防伪标志、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保健食品专用标志、商品条码等标志标识,或者假冒合格证书、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等质量证明文件的。
  10.商品质量不符合标识、说明书表明的质量状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