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政府关于成立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9.12
若尾文子【字 号】徐政发[2012]116号
【施行日期】2012.09.12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狮子座 歌词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
正文
徐州市政府关于成立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徐政发〔2012〕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42号)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职责为:统一组织领导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研究拟定有关意见和措施;督促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督办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大案件;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周宝纯 副市长
  副组长:朱明泉 市政府副秘书长
关咏荷女儿  臧晓鹏 市商务局局长
  高 山 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局长
  成 员:张儒昌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裴颜超 市综治办副主任
  王 涛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李 明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国彭 市发改委副主任
  陈锦龙 市经信委副主任
  刘丽涛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 勇 市监察局副局长
  张敬晖 市司法局副局长
  盛廷建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 升 市环保局副局长
  周 伟 市农委副主任
  信绍祖 市商务局副局长
  韩 峰 市文广新局(版权局)副局长
  苗 斌 市卫生局副局长
  肖庆红 市国资委副主任
  蒋 敏 市国税局总经济师
  姬蔚云 市地税局副局长
  吉 镇 徐州工商局副局长
  陈洪华 徐州质监局副局长
  王欣庆 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组长
  王微明 市政府法制办副调研员
  冯铁英 市物价局副局长
质押
  高存宝 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卜 军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庄 庆 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马彦忱 徐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关于七夕节的诗句  朱 兵 徐州海关副关长
敖包再相会
  孙学新 徐州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
  窦月泉 徐州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鲍光亚 市商务局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信绍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鲍光亚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参照成立相应机构,统筹协调,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合力。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