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异化及其应对管理
摘要:驰名商标是一个舶来品,自从被引进之后,在我国得到了发扬光大。然而这种发扬却脱离了驰名商标的本质。本文主要通过探讨怎样规制政府和司法机关的认定行为,以及修补法律漏洞等方面提出管理对策,以此达到使驰名商标回归本质的目的。
关键词:驰名商标;异化;
一、驰名商标的本质
在普通消费者看来,驰名商标堪称顶尖品牌,是质量优良的保证。然而如果从驰名商标制度设立的目的来看,本质上却非如此。
教师节是几月几日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和《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法律意图来看:驰名商标不是一种独立的特殊的商标,而是一种商标保护的方法。同时根据驰名商标“个案有效,被动认定”的原则,只有当有一定驰名度的商标遭遇到跨类的在不同商品上的侵权,并且救济缺失的情况下,才能请求认定为驰名商标。但即使是被侵权商标被确认为驰名商标,其对抗效力也仅及于该案。而不能用于之
后的类似案件中。然而,在我国驰名商标脱离了制度设计的本意,存在被异化的现象。
陈浩民事件二、驰名商标在我国被异化的表现
最具有代表性的立春的古诗政府对驰名商标的定位错误。在政府看来,地方经济的发展需要建立一批享有较高声誉,享有广泛知名度的地方品牌。政府对于企业获得驰名商标给与大量的支持,具体体现巨额奖金奖励和税收优惠。
驰名商标的异化除了政府推波助澜之外,这还跟企业的投机有关的。有经营者不遗余力地加大宣传在个案中认定为的驰名商标,以期吸引更多的消费者。
三、驰名商标被异化的原因及后果
世界十大汽车品牌1.西安自考网上报名惯性的认定方式导致了驰名商标被异化。驰名商标是一个舶来品,在驰名商标引进我国之前,我们国家每年会在固定的时间固定的平台集中公布一批中国名牌。这些所谓的中国名牌实质上就相当于国际通俗的驰名商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1991年至1995年,主动通过向公众调查等多种方式,先后分四批,大张旗鼓地认定过“海尔”、“贵州茅台”、“张裕”、“熊猫”等驰名商标。采用这种“批量认定,主动认定”的方式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消
费者基于对政府的信任而误以为政府公布的驰名商标代表着一种特殊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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