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总体
规划

  【颁布单位】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 19990802
  【实施日期】张翰郑爽参加的综艺节目 19990802
  【章名】 全文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
1998】4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黑龙江省建立城镇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总体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按照国务院国发【1998】44号文件
要求,紧密结合我省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障广大职工身体
健康和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二、任务和原则
  1999年要在全省基本完成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任务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
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
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
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建立医患双方有
效的制约监督机制,实现医药资源的科学合理使用。
  三、基本内容
  (一)覆盖范围。我省辖区内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
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
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已参加基本养老保
险统筹的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一年以上的人员也要逐步参加基
本医疗保险。乡镇企业及其职工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各地自定。
  (二)统筹层次和属地化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地级行政区(
包括地、市)为统筹单位,也可以县(市)为统筹单位(以下简称统筹地
区)。根据我省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的统筹层次,实行地市与县(市)级统筹并存的形式。具备条件的地市,
都要实行地市级统筹;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先实行县(市)级统筹,待条
件成熟后逐步向地市级统筹过渡。各地具体采取哪种统筹层次,由各行署
、市政府按实际情况决定。
  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按照属地化管
理的原则,参加所在地的基本医疗保险,执行当地的统一政策和标准,享
受当地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铁路、电力等系统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属地化管理的同时,对系统中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企业及其职工,要以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
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
  以油田、煤矿建市的城市,可以按照统一政策、分别管理,逐步过
的办法,由当地政府与企业共同研究确定属地化管理的过渡方式,但
要在3年内实行统一的属地化管理。
  农垦、森工系统可按系统实行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科学家小故事
  在哈尔滨市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医疗保险,与哈尔滨市同步进行
,由省劳动保障部门单独管理。
  (三)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率。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参加医疗保险的
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
的6%左右。各统筹地区按实际测算确定当地的具体缴费率,实际测算在
6%以内的,按实际数确定;测算高于6%的一般按照6%控制,确需超
过6%的,要由上级劳动、财政部门严格审批。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
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的发展,职工收入的增加,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缴
费率可做相应的调整,但要报上级劳动、财政部门审批。
  职工本人工资收入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职工平
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
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其单位缴
费和个人缴费均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
  (四)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记入
个人账户的基金构成。
  统筹基金从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总额中提取7%左右组成
  个人账户由两部分组成:1、职工个人缴纳的本人工资收入的2%。
2、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30%左右应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
用人单位缴费划入个人账户的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账户的支付范
围、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
  (五)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要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的统筹
基金和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分别管理,不得互相挤占。
  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可以按照门诊和住院划分,发生医疗费
的数额划分,病种划分;也可以将3种方式结合划分。具体方式由统筹地
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风物长宜放眼量是什么意思
  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但不得提
取现金,超支自理。职工本人因工作调动,其个人账户应随之一并划转,
继续使用。
  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一般为统筹地区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的10%左
右。采取按门诊和住院划分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一般以一次
性住院核算,对当年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应逐次降低。统筹基金的年最高
支付限额一般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统筹基金起付王励勤老婆
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也
要负担一定比例。统筹基金的具体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以及起付标准
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
收定支,收支基本平衡引导不同医疗需求,合理利用医疗资源
原则确定。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不得从统筹基金中支付,应通
过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大病救助基金或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
  (六)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与监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管
理、监督检查、罚则执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9
号令)。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社
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事业经费不得从基金中提取,由同级财政预算解决。
  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
支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建立健全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议制度和内部审
计制度,确保基金的安全运营。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银行计息办法,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当年筹
集的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基金本息,按3个月期整存
整取银行存款利率计息;存入社会保障财政专户的沉淀基金,比照3年期
零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并不低于该档次利率水平。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利息收入纳入基金。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督管
理。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基金收支情况和管理情况进行
审计。统筹地区应设立由政府有关部门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医疗机构代
表、工会代表和有关专家参加的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组织,加强对基本医疗
保险基金的社会监督。
  (七)有关人员的医疗待遇。离休人员、老红军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支付确有困难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帮助解
决。离休人员、老红军的医疗管理办法,由省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另行制定。
  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按原资金
渠道解决,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账管理。医疗费支出不足部分,由
当地政府帮助解决。
  退休人员(含符合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退职
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对退休人员要建
立个人账户,一般以本人养老金为基数,按不低于职工个人缴费和用人单
位缴费划入个人账户部分的比例之和,由单位缴费划入。统筹基金中退休
人员个人负担医疗费的比例,也要给予适当照顾。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均
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
  国家公务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享受医疗补助政策,具体
办法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职工因工(公)伤、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已经实行工伤、生育保
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按工伤、生育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尚未实行工伤、
生育保险的地区,仍按原规定由原资金渠道解决。
  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的医疗经费。仍按原办法执行。
  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由破产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破产法》及有关规定,优先偿付欠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再为退休人员
缴足10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八)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制度。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
社部发【1999】14号)、《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
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6号)的有关规
定,省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卫生、药品监督等有关部门制定全省定点医疗
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办法细则。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部门要对医疗
机构和药店进行定点资格审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与其签订定点合同,
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在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时,要本
着中西医并举,基层、专科和综合医疗机构兼顾,方便职工就医的原则,
引进竞争机制,职工可选择若干个定点医疗机构(包括符合条件具备审定
资格的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就医、购药,也可持处方到若干定点药店购药
  (九)逐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大病救助基金,参加商业医疗保险。
为了不降低一些特定行业职工现有的医疗消费水平,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的基础上,允许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其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工资总额4%以
内的部分,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福利费不足列支的部分,经同级财政部
门核准后列入成本,补充医疗保险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
  为了解决患大病、重病超过封顶线以上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各统筹
地区应在实行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建立大病救助基金,也可以参加商业医
疗保险。
  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大病救助基金的具体办法由省劳动保障部门另行
制定。
  四、工作步骤
  我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从1999年初开始启动,
1999年底基本完成。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制定《黑龙江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总体规划》
,完成各项基础工作。召开会议部署全省医改工作。各统筹地区按照国家
省的部署,认真开展调查测算和主要政策的研究工作。
  第二阶段理顺健全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和工作机构。各
统筹地区根据国务院国发【1998】44号文件和本规划精神,精心组
织,科学论证,立足当地,基本完成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
  第三阶段各地市级统筹区的实施方案经当地政府审定、省劳动保障部
门复审后,报省政府审批;县(市)级统筹区的实施方案经当地政府审定
,上级劳动部门复审后,报行署、市政府审批。
  第四阶段全省各统筹地区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工作基本
完成。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省政府成立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
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先民任组长,副省长王
东华、王佐书任副组长,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医疗保险制
度改革办公室(设在省劳动厅)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办公室(设在省卫生
厅)。
  省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的规划
、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地、市、县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本地区建立城镇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组织实施和检查指导工作。
  各级计划、经贸、体改、财政、卫生、医药、物价、审计等有关部门
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以确保全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
的顺利进行。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广大
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一定要周密部署,扎
实工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稳步推进。要坚持以点带面的工作方法,
选择几个有代表性的地市县,先行一步,率先突破,发挥示范作用,带动
其它地区整体推进。
  (二)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配套改革。在推进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
革的同时,必须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
理制度,合理控制医药费用水平;加强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内部管理,规范
医药服务行为,减员增效,降低医药成本,同步提高医疗技术劳务价格和
其它医疗收费,降低药品收入占医疗总收入的比重;提高医药服务人员的
素质和服务质量;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省医
疗卫生体制改革办公室要制定全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
  (三)制定好各项配套政策。由省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卫生、财政、
医药等有关部门参加,科学合理地制定职工基本医疗服务范围、标准,医
药费用结算,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定
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资格审定等办法。各级财政部门要对医疗保险制
度改革经办机构的事业经费、计算机网络建设资金给予必要的安排。
  (四)切实做好新旧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确保平稳渡。已经进
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的地、市、县,要尽快与国务院国发【1998
】44号文件中的各项政策对接,并继续加大推进力度,发挥试点城市的
作用尚未进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的地区在推进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时,要注意做好原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向新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过渡的衔
接工作,使其平稳接轨。
  (五)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各地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认真制定
宣传计划和宣传提纲,利用宣传媒体,把中央和省的有关政策措施解释清
楚,把道理讲透彻,以取得广大企业和职工众的理解和支持,自觉地参
与和支持这项改革。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黑政办发〔200445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全省各地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特困体参保难、一些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基金不能按规定比例足额到位以及医疗保险管理还需进一步规范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为适应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和全面推进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需要,进一步推进全省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重大意义的认识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对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不断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解决医疗保险制
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政府要从全局出发,充分认识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克服一切困难,积极推进改革的进程。各级劳动保障、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卫生、民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
  二、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
  ()各地市要坚持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缴费水平与待遇水平相适应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本地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保证今年各地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目标的顺利实现。
女孩游戏网名  (U盘删不掉)要认真做好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包括混合所有制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体从业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工作,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做到应保尽保。
  ()要根据实际,尽快将困难企业纳入医疗保险范围。对只有部分缴费能力的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可以采取适当降低缴费比例,暂不建立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先建立统筹基金,只保住院或几种大病的办法参保,待单位有足额缴费能力后,再按照规定比例足额缴费,为职工和退休人员建立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要尽快研究制定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积极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的
医疗保险工作,尤其要做好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关系接续和参保工作。
  三、完善并落实好医疗保险相关政策
  ()对于破产关闭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费,要按企业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6%,从破产费中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缴纳10年的医疗保险费,同时退休人员要参加大额医疗费补助。破产企业离休人员的医疗保障,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离休人员老红军医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政办发〔200061)和统筹地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前已经关闭、破产企业的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要按照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采取不建立个人账户,只保住院或几种大病的办法,由各级政府按照规定的筹资比例,以当地上年度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10年再折半核定,交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账,单独管理,以保证其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
  ()要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改制改组企业退休人员的参保办法,确定合理的缴费基数和筹资标准。改制改组企业要按规定,一次性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医疗保险费,同时由退休职工个人缴费参加大额医疗补助。改制改组后的企业职工都要参加当地医疗保险,同时参加大额医疗费补助。离休人员的医疗保障按照统筹地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要认真做好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落实工作。解除劳动关系后实现灵活就业或本人有缴费能力的,可以个人身份按照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缴纳医疗保险费参加医疗保险;解除劳动关系后纳入失业保险,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病的,按失业保险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医疗费补助;解除劳动关系后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定或由社会各界提供医疗救助。
  ()凡是没有出台大额医疗费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的地市县,要尽快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要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保证公务员原有医疗待遇水平不降低,并随经济的发展有所提高。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提取额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在企业成本中列支。
  四、进一步强化医疗保险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严格执行“三个目录、两个定点、一个结算办法”,完善协议文本内容,强化协议管理。要建立健全医疗保险稽查制度,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使参保职工个人负担的医疗费控制在合理范围内。要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准入、竞争、退出管理,建立信用等级制度。各地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网点建设,及时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实行双向转诊制度,采取适当降低
个人自负比例等办法,引导患常见病、多发病的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方便参保职工就医,促进卫生资源合理使用。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医疗保险基金使用监测体系、运行评估体系、基金预警系统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五、加大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力度,保证基金的运行质量
  各地要认真贯彻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和支付管理。要尽快解决县()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基金不能按政策规定的筹资标准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的问题,实际拨付医疗保险基金要逐步达到国家政策规定的筹资标准。要根据工资水平的增长,同步调整医疗保险基金的缴费基数,并做到及时足额征缴到位,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良性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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