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义务教育应是一种均衡教育,但随着经济的发展、教育自身发展的不平衡性、父母对子女的高期望、打工潮的涌现等原因,出现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如何看待择校现象,怎样合理解决择校问题,本文进行了浅析。
关键词:义务教育 择校现象 分析
近年来,关于择校的话题已经日见发热。为什么会出现择校现象呢?择校有那些利与弊呢?怎样看待和解决择校问题呢?下面,浅谈本人的不成熟的看法。
1世界百大运动员、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的成因分析
初步分析,产生择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1、打工潮的涌现产生择校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人们工作、学习的环境是相对稳定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商品流通,原单位解体或分化,劳动力流动频繁,劳动者子女随迁,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条件发生
变化,要求在新住所附近就学。农村劳动力进城,不可能总是单身一人,有家庭就会有孩子,有孩子就要受教育,受教育就要学校,教育质量高的学校。在借读费低于教育成本的情况下,永久性居民也可能“自愿”当流动人口,用交借读费的办法达到择校的目的。
1.2、离异父母的补偿心理产生择校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婚姻家庭的关系比较稳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家庭结构发生变化,老年人与年轻人分家另住,不能帮助子女照看孩子。年轻的夫妻忙于工作,只好把孩子托付别人照料。受国外生活方式影响,离婚率上升,离异家庭的双亲(特别是有监护权的母亲)寄希望于子女受良好的教育,产生择校倾向。住房私有化以后,人们在教育质量高的学校附近购买高价房,也是变相择校。
1.3、殷实的经济基础产生择校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人们生活水平都不高,大家享受平均的教育福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允许和提倡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渐拉开了差距。先富裕的人们不会满足现状,在生活的消费中必然处处表现得与众不同,包括在子女受教育方面,富裕的
什么游戏好玩不花钱人在解决温饱之后要上新层次,当然想让自己的孩子接受最好的教育,产生择校愿望也是情理之中的。有人把子女择校看作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只要能择校,不惜重金。城市居民家庭独生子女比重上升,几乎所有家庭为了孩子都不惜一切财力、物力我把学校。
1.4、父母对子女的高期望值产生择校
在过去,人口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每家生4个以上孩子不嫌多。人口多了,对子女期望值不敢有高要求。过去,全国文化比较落后,一个乡见不到一个高中毕业生。与周围环境适应,孩子初中毕业就不错了,对子女期望值不敢有高要求。过去,工作对文凭的要求不算高,如今,就业对学历的要求悄然上升。每位家长都有望子成龙的心态。过去反对过择校的人千方百计为自己的子女择校。负责治理择校的教育行政部门的人员,也千方百计为自己的子女择校,希望能学有所成,为将来更好地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1.5、政府的功利行为产生择校
有些政府不按办学规律鼓励优秀者,违反公平的原则把钱挪给所谓的“重点校”,造成公办校之间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差异越来越大,必然会给一些家长造成择校的前提条件。凡妮莎哈金斯
2、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的得与失
刘恺威杨幂电视剧任何事物的出现,都存在利弊得失,人们出自不同的利益,从不同的角度看问题,必然得出不同的认识。我认为,择校的利弊得失如下:
2.1、有利于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与干坏一个样,学校也反映了垄断特征。没有竞争必然导致倒退乃至消亡。有了择校现象以后,情况发生了变化。学校管理水平高的,学生大批转入,校长和老师都格外受尊重;学校管理水平低的,学生大批转出,特别是尖子学生转出,校长和老师都脸上无光。社会上就择校现象谈论和评价学校,就会促进学校提高管理水平。
2.2、有利于改善办学条件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学校办学条件的改善仅仅依赖于政府和办学单位,社会投资较少,学校经费不充裕。有了择校现象以后,情况发生了变化。有一部分家长为了自己的孩子享受优质教育资源,不惜高代价,用高于教育成本的投入赢得入名牌院校的机遇。大量的投入
必然增加教育资源总量,推动学校上台阶。有的学校为了保证本校优质生源不流失,不得不改善办学条件。
2.3、有利于教师队伍素质的提高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教师的分配靠调令,教师本身没有就业自主权,学校也没有用人权,人员难于流动,收入上平均主义,不利于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学生能择校,教师也应能择校。在择校过程中,真正的人才价值得到体现,水平高的教师受到应有的尊重。在择校过程中,教师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形成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优化教师队伍,有利于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目前择校也有弊端。主要是在短期内优质教育资源的配置向收入高的一部分人倾斜,不利于受教育者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使收入偏低的社会成员感到不公,由此可能产生社会不稳定。有人会问,共产党代表绝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怎么保护少数富人的利益呢?
3、怎样合理解决择校问题
我以为,择校是中国教育的一个问题,择校也是中国社会的一个问题,择校不是当今社会
才有的事,只要社会存在差异,就会有流动,就会有选择。完全没有择校是不可想象的。那只能说明教育没有生气,是一潭死水。相信大家都听说过“孟母三迁”的典故,孟母为给孩子寻一方成长的净土,不惜三迁其家,经历重重困难以后,最后定居在学校附近。远古朝代,孟母都知道选择适合孩子成长的环境,何况经济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所以,我以为,择校说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过去,商品供不应求时,大家排队还担心买不到,很少考虑到选择。教育也是如此。大家择校,说明教育事业已经有了大的发展,人们摆脱了“饥不择食”的贫困,开始走向小康了。
我以为,择校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动力,不是我们的过错。大家选择学校,今后还会选择专业,选择教师,选择宿舍,选择其他条件。正是择校,才促进政府和全社会以前所未有的魄力加大对教育的投入,推动教育事业突飞猛进地发展。
我以为,择校是永恒的话题。社会上的人们收入水平不能一样多,社会地位不可能一样高。社会上的人们消费能力不可能一样大,对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可能一样高。各学校的办学水平和社会知名度也不可能一样高。学生们的情况也千差万别。教育供给永远跟不上教育需求,因此,择校是永恒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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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解决择校问题,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从大局出发,积极推进改革,加强政府宏观调控,扩张教育资源总量,提高全体人民受教育的档次。
3.1、从全局出发认识择校现象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文化教育也将长期处于落后状态。教育的发展是以经济的繁荣为前提的。贫穷是难于提高教育层次的。建国五十多年,我国基本实现九年义务教育,这是了不起的成就。可以说,在解决温饱问题的同时,我们只具备解决教育温饱的能力。我国的综合国力还不具备使国民普遍享受更高层次教育的能力。既然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就应允许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的子女择校。我国法律规定:办教育不得以盈利为目的,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教育投入的福利性和教育资源的有限性。当政府教育投入长期不足时,必然导致教育资源萎缩。如果长期萎缩,不要说享受优质教育,就连最基本的义务教育也难以保证,大面积、长时期拖欠教师工资就是证明。如果不是为了子女的高水平教育,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是不会慷慨解囊的。择校费的投入,增加了教育资源的存量,符合人民的长远利益。禁止择校生对全社会教育不利。用“三个有利于”的标准衡量,对择校生应采取允许的态度。
3.2、政府应加强宏观调控
为了防止和减缓义务教育的两极分化,政府可用政策引导的办法从择校费中提取一部分,用于改造薄弱校,用减少对重点校投入的部分用于改造薄弱校,以推动学校建设的均衡性。政府应明文规定,择校费只能用于改善办学条件,专款专用,不得用于给教职工工资福利的支出,违者,全额收缴并予以惩处。但是,这可能只是权宜之计。
3.3、改革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教育券”的概念来自美国经济学家弗里德曼,弗里德曼认为:当政府集教育的“资助者”与“提供者”于一身时,由于在生源及经费上很少受到来自私立学校的竞争,导致公立学校以较高的教育成本提供较低质量的服务,教育资源浪费。而由于垄断,家长和学生也不能采用挑选学校的方式来促进学校的竞争。弗里德曼指出,政府资助教育但不一定直接提供教育服务,可以将投入教育的钱以“教育券”的方式直接发给家长,帮助家长实现跨地区、跨学校选择教育。参照这一理论,我国已经有些地方积极探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改革。湖北省监利县就是榜样。改革将令教育经费的流向出现转变,以前是通过各级政府层层下拨,此后则是通过学生流向学校。
政府通过计算全国义务教育经费总量和年均教育成本,计算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应承担的生年均教育经费,由城市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直接发给受教育者,专款专用,由受教育者直接与学校结算。这样,学生无论走到哪里,都有基本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各级政府不再向学校拨付教育经费(也叫断奶)。政府对学校的办学水平进行评估定级,公布于众。学校自行确定收费标准,由社会评价其价格是否合理。由学生自己选择学校。选名牌院校的,家里再添点钱,选普通院校的,可能学费还能有点剩余,留待以后再用。这样改革,可改善学校与学生及家长之间的关系,提高学校的服务质量,提高办学效益,降低学费标准,减少教育资源浪费,促进全体受教育者义务教育阶段平等受教育权利的实现。
3.4、政府要实事求是加大奖励与惩处力度,规范办学行为
对凭自身良好的管理和教师共同努力办成的特学校,名优学校要鼓励、要表彰、要宣传,不能做到默默无闻。对办不好的学校除了校长易人外,资金也要减少一档,对一不合格的教师要坚决予以淘汰。只有这样,才能给广大教师和管理者以巨大的压力,才能激发他们工作热情,才能使更多的学校越办越好,而不是像现实中除了个别重点学校外,其他一片差学校。
同时,政府建校也要有特和差异,没有差异就不可能有素质教育,但不能把重点学校办过了头,扶过了头,宠过了头,第一,要用三到五年时间对薄弱学校补过,对那些达到什么级别的学校“冻结基建项目”,在合理调整布局的情况下,改善设施,选举领导班子,一句话,对薄弱学校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第二,取消各类重点学校的头衔。为了义务教育的相对公平原则,要立法禁止人为的制造名校。当取消了各级重点学校后,择校的负面效应也就消失了,这时择校现象反过来可成为学校管理好坏的晴雨表。这时,教育管理机构就应该做到该表彰的表彰,该推广经验的推广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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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破除政府包办教育的陈旧办学模式,允许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向教育。应打破“办教育不得以盈利为目的”的限制,积极促进社会力量办学。应破除“公办学校是社会福利”的陈旧认识,破除“只允许民办学校高收费”的陈旧规定,每个县(市)可以选最好的公办学校供人们择校(按教育成本收费),既满足富裕居民的择校愿望,又节省政府教育经费。也可以由政府投资,专门建设供择校用的“特殊学校”。应破除非义务教育收费标准只能逐步提高的陈旧认识,使高中、大学的学费按教育成本一步到位。政府对非义务教育的成本补差拨
款改为奖学金和助学金项目,把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暗补改为明补,即学生全额向学校交学费,学校用奖学金、助学金等方式向学生“返还”,促进全社会转变观念。应打破“一考定终身”的陈旧模式,允许进入高考录取资格对应分数段的学生有偿择校、择专业,价格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政府不予干预。这叫做政府给不起钱给政策,尊重价值规律,尊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抉择,尊重人民的意愿。只要教育资源总量扩张,符合人民长远利益,就应该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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