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莆田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2014年工业经济促转型稳增长
资金扶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县(区)经贸局、财政局,北岸商务局、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2014年工业经济促转型稳增长措施的通知》(莆政综〔201444号)精神,按照《莆田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规定》(莆工组〔20093号)要求,为及时兑现相关政策,促进工业企业稳定发展,实现今年工业发展目标,现将申报促转型稳增长资金扶持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14年工业经济促转型稳增长资金(含企业技术改造补助、培育壮大产业龙头补助、节能(循环经济)专项补助)申报要求如下:
(一)企业技术改造补助
    1.适用范围
    依据省经信委《关于印发福建省2014年省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第一批)、(第二批)的通知》(闽经信投资〔2014119号和闽经信投资〔2014513号),市经贸委《关于印发2014年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通知》(莆市经贸投资〔201480号)等文件,列入市级以上的重点技改项目。
2.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良好资信等级,无其他不良或违纪记录;
3)当年设备技术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且具有税收贡献的企业。
3.补助标准
择优补助,优先支持年内投产且内业管理规范的科技成果转化、战略性新兴产业、扩大先进产能等项目。按设备技术投资额的3%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50苏志燮身高万元。
4.申报材料
1)莆田市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2)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
3)税务机关出具的2013年和2014年企业已缴税收证明材料;
4)依法需要环评的项目,由环保部门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52014年度购置主要设备技术发票复印件(需发票汇总表);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特殊规定的文件。
(二)培育壮大产业龙头补助
1.适用范围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有市场、有效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22014年产值首次突破50亿元、30亿元、20亿元、10亿元产业龙头制造业企业;
32014年新投产工业项目年产值1亿元以上制造业企业。
2.申报条件
1)产业龙头企业2014年度缴纳税金超1000陈道明国籍万元以上或同比增长10%以上;
2)新投产企业2014年产值超1亿元以上且已纳入统计。
3.补助标准
1)产值首次突破50亿元、30亿元、20亿元、10亿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科目2考试技巧(2)新投产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在家工作万元。
4. 申报材料
12014年莆田市培育壮大产业龙头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
2)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企业2013年、2014年纳税情况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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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封府剧情介绍)企业2013年、2014年产值完成情况证明材料;
5)新投产企业提供企业新投产情况证明。
5.有关说明
1)由各县(区)经贸局、北岸商务局会同财政部门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会同当地税务、统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由县(区)经贸局、北岸商务局、财政局正式行文报送市经贸委、财政局,文件附企业汇总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市经贸委会同市财政局、统计局进行审核后,由市经贸委、财政局联合行文下达奖励资金。
2)申报企业应提供截止20141130日实际发生的相关材料,产值和税收以201411日至1130日的数额为基准,推算全年数额(预计全年可完成相关指标),进行申报。
3)产业龙头奖励与新投产企业奖励不予重复享受。
(三)节能(循环经济)专项补助
1.适用范围    围绕节能技改、节能示范和循环经济三个方面十三个类型。结合我市产业现状,鞋服、食品、化工、建材行业重点支持锅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改造以及通过工艺技术设备提升改造等实现节能循环经济项目;工艺美术、木材行业重点支持推广应用高效锅炉、电机系统节能以及先进吸尘系统等实现节能循环经济项目;电子信息、机械行业重点支持电机系统节能、技术装备优化提升等节能改造项目。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替代项目优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