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罗湾水电厂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200  年第 
《江西三和罗湾水电厂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监督干部制度》已经于200      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厂长
二〇〇     
规章制度控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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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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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江西三和罗湾水电厂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监督干部制度
制度
编号
  CPIJXSHLWYW-16-17
版本
签发日期
下次评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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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夏的含义是什么意思起草人
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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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人
是否修订
何根新
解释
部门
工作
实施
及完
善执
行人
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监督干部制度
1 范围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健全企业民主评议和监督机制,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制定本制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民主评议的组织领导
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在厂党委的领导下,在上级干部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工会的指导下,由职代会主席团组织实施。
13.1 建立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专门工作小组。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专门工作小组的组成人员,由职代会主席团提名,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其成员由职工代表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工会等方面的有关人员组成,其中职工代表应占50%以上。民主评议干部工作机构对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负责。
13.2 民主评议干部专门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草拟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实施方案:对民主评议干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整理职工代表的评议意见和统计测评结果:监督检查民主评议结果的落实情况。
13.3 为了更好地把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工作与上级干部主管部门对干部的年度考核,上级主管部门对企业的年度审计、中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合起来,根据党委的布置,这四项工作在时间上可以同步安排。
4 民主评议的对象
14.1 职代会民主评议的对象是本企业的厂长、副厂长、党委书记、纪检书记、工会主席。
14.2 厂中层一级的管理人员。
5 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
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分别为:
15.1 对领导班子的评议,主要为四个方面,即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班子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和实绩,班子廉政建设、班子决策能力与整体功能。
15.2 对领导班子成员的评议,主要是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15.2.1 德:
15.2.1.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决定、指示等方面的表现。
15.2.1.2 讲党性、顾大局、不搞本位主义、不搞小团体主义。
15.2.1.3 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正确处理个人得失的表现。
15.2.1.4 团结同志,合作共事的表现。
15.2.2 能:
15.2.2.1 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督促检查的能力。
15.2.2.2 业务工作水平,相关知识掌握程度及综合分析的能力。
15.2.2.3 实事求是,结合实际,解决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15.2.2.4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提出对策的能力。
15.2.3 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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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3.1 工作责任心,对待工作态度、工作勤奋情况。
15.2.3.2 工作量大小、工作饱满程度。
15.2.3.3 出勤情况。
15.2.4 绩:工作质量、实际效率,任职综合情况。
15.2.5 廉:遵守党纪、条规,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不乱用权力表现。
6 民主评议的原则
民主评议干部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实事求是,一分为二;注重实绩,众公认;既保障评议人的民主权力,又保障被评议人的正当权益的原则。
7 民主评议的方法、程序
17.1 民主评议干部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每年的年终或次年的年初进行。民主评议干部采用由职工代表对领导班子的述职和对干部个人的述职进行评议和职工代表无记名填写民主测评表相结合的方法。
17.2 民主评议干部专门工作小组在每年的12月份向全厂干部、职工宣传民主评议干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做好思想动员。并拟定本年度民主评议干部实施方案报厂党委审定。同时,被评议干部做好述职准备。
17.3 职工代表大会听取被评议人的述职报告,组织职工代表对被评议人进行评议,采取无记名的方式对被评议人进行测评(参加测评的职工代表要符合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法定人数)。
17.4 民主评议干部专门工作小组对领导干部的评议意见、测评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形成书面材料送交职代会主席团,上报厂党委。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厂级领导干部的评议结果经党委同意后,报上级干部主管部门和上级工会组织。
17.5 主席团根据民主评议干部专门工作小组汇总的评议结果,对评议的干部提出奖惩建议,上报厂党委,厂党委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厂级领导干部的评议意见上报上级干部主管部门。
8 评议结果的处理
职代会民主评议的结果,将作为干部部门对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民主评议结果的反馈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由厂党委决定。被评议人接到反馈后对存在的问题应提出整改措施。
9 纪律规定
19.1 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过程中,发现被评议人存在打击报复评议人等违法、违纪问题,要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干部主管部门、纪委、工会进行调查核实,视情节给
予严肃处理。
19.2 在民主评议干部期间,发现对被评议人进行人身攻击,栽赃诬陷,或乘机进行非组织活动,制造事端的,依照有关规定及时追查处理。
19.3 民主评议干部专门工作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不得随意泄漏评议情况。
10 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