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本与游戏分级制度⾯⾯观
当电⼦游戏的表现⼿法由单纯图形与简单规则,逐渐进化为写实图像与拟真玩法之后,所能呈现的题材与内容更为多样,随之⽽来的⾊情暴⼒等元素对于特定玩家族,特别是⼉童与青少年族所造成的影响也与⽇俱增。为了不让⼼智仍在发育中的⼉童与青少年接触到不适当的游戏内容,同时提供社会⼤众⼀个明确的分类依据来作为游戏选购的参考,因此近年来各国游戏产业也随著电影产业这个娱乐产业先驱的发展历程,导⼊了分级制度。本⽂将针对北美「娱乐软件分级协会」、⽇本「电脑娱乐分级组织」与台湾「电脑软件分级办法」等游戏分级制度的内容与沿⾰作⼀概略介绍,供玩家参考。
娱乐软件分级委员会(Entertainment Software Rating Board,ESRB)
娱乐软件分级委员会(ESRB)是针对美国与加拿⼤发⾏之电脑、游乐器游戏与其他娱乐软件进⾏分级的⾮营利性⾃律组
织,1994 年由美国娱乐软件协会(Entertainment Software Association,ESA)成⽴,⾄今已经⼿超过 1 万款游戏,单是2008 年就有 1677 款。
当年因为《真⼈快打》与《毁灭战⼠》等包含⾎腥暴⼒内容的游戏相继问世,以及其他争议性游戏对于暴⼒与性⾏为的过度描写,促使互动数位软件协会(Interactive Digital Software Association,IDSA,后改名为 ESA)成⽴ ESRB 来针对游戏进⾏分级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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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RB 分级制度
ESRB 分级制度是依据游戏内容来进⾏分类,⽬前共分为以下 6 级:
˙EC 级(Early Childhood,幼⼉):适合 3 岁或以上玩家
˙E 级(Everyone,所有⼈):适合 6 岁或以上玩家
˙E10+ 级(Everyone 10+,10 岁以上):适合 10 岁或以上玩家
˙T 级(Teen,青少年):适合 13 岁或以上玩家
˙M 级(Mature,成⼈):适合 17 岁或以上玩家
˙AO 级(Adults Only,成⼈限定):限 18 岁以上成⼈玩家
之外还包括等待分级结果出炉的上市前暂时标⽰ RP(Rating Pending,尚待分级)。
由于所有的游乐器平台⼚商都不允许发⾏ AO 级的游戏,加上⼤部份的连锁⼤卖场也不贩售 AO 级的游戏,因此⼀般的游戏在送审时通常会以 M 级以下(含)为底线。
除此之外,ESRB 并针对较为敏感的内容设定了 30 种「内容描述」项⽬,其中包括程度与表现⼿法不同的暴⼒、⾎腥、⾊情、裸露、粗话、赌博等⾏为,以及对于酒精、药品、菸品的描写或使⽤,让玩家除了年龄分级标⽰外,还能针对特定内容进⾏筛选。
ESRB 分级正⾯标⽰ESRB 分级背⾯标⽰与内容描述项⽬
因为⽀援连线的游戏会产⽣玩家所创造的内容,像是聊天时的⽂字、语⾳或视讯,以及玩家⾃创的地图或⾓⾊造型等,这些内容是 ESRB 所⽆法事先审查的,因此 ESRB 规定这类游戏必须加上「线上分级警⽰」,提醒玩家线上互动内容未经 ESRB 分级。
为了落实分级管制措施,因此⾃ Xbox 360 之后的游乐器都配合 ESRB 加⼊了「家长控制(Parents Control)」功能,可设定密码来防⽌⼦⼥游玩超过⾃⾝年龄级别的游戏。
ESRB 分级作业
当游戏上市前,游戏发⾏商必须递交⼀份依照 ESRB 规范的内容说明⽂件,标⽰出游戏中与 ESRB 规范之相关内容有关的部分,并随⽂件附上所有相关内容的撷取画⾯。
在收到相关资料之后,ESRB 会派遣⾄少 3 名专业游戏分级⼈员进⾏独⽴审查,这些分级⼈员会根据分级规范以及过去的分级案例来进⾏分级与内容描述,直到达成共识。
如果游戏发⾏商对于分级结果有意见,可以修改游戏内容并再次提交 ESRB 重新审查,或是向上诉委员会(由游戏发⾏商、零售商与其他专业⼈⼠组成)提出上诉。
在游戏即将上市之前,游戏发⾏商必须将最终上市版本的游戏送交给 ESRB,让 ESRB 确认游戏包装上的标⽰是否合乎ESRB 规范,并由 ESRB 成员与分级⼈员随机抽样试玩,以确认当初由游戏发⾏商所提交的审查资料是否与最终上市版本的
内容⼀致。
ESRB 分级争议
原本 ESRB 并未针对游戏中玩家所⽆法接触到的隐藏内容加以规范,但是在 2005 年发⽣了轰动⼀时的「热咖啡(Hot Coffee)」事件,促使 ESRB 修改相关规章加以因应。
该事件起因于某些游戏修改社发现在 2005 年推出的 PC 版《横⾏霸道:圣安地列斯》中,可透过修改⽅式开启某个正常游玩时不会出现、被称为「热咖啡」的未完成⼩游戏,内含露⾻的性爱场⾯,后续在 PS2 版与 Xbox 360 版中也发现了该⼩游戏的踪影。
由于该⼩游戏在正常游玩时并不会出现在游戏中,只有透过⾮正常的修改⼿段才能开启,属于制作阶段中途废弃但未彻底删除的内容,因此并未包含在送审资料中,不过消息在经过⽹路与媒体⼴泛流传
后,仍造成相当⼤的冲击。因此 ESRB 决定将《横⾏霸道:圣安地列斯》分级由原先的 M 级变更为 AO 级,许多通路也因此将游戏下架停售。
后续游戏发⾏商 Take-Two 虽然紧急释出 PC 版的更新程式,并推出移除「热咖啡」的 PS2 版与 Xbox 版新版游戏,不过此⼀事件仍严重打击了 ESRB 分级制度的信⽤与效⽤。因此后续 ESRB 修改了规章,要求游戏发⾏商必须将最终版本的游戏中所有相关内容都提交给 ESRB 审核,即使这些内容并会在正常游戏进⾏过程中出现,也必须提交。
电脑娱乐分级组织(Computer Entertainment Rating Organization,CERO)
电脑娱乐分级组织(CERO)是由⽇本电脑娱乐软件协会(Computer Entertainment Software Association,CESA)于 2002年所成⽴的特定⾮营利活动法⼈团体,主要业务为负责⽇本发⾏之电脑与电视游乐器游戏的分级制度的制定,以及游戏分级的审查。刘德华在东北开演唱会事件
在 CERO 正式成⽴之前,包括任天堂、SEGA、SCE 等游乐器平台⼚商都採⽤各⾃的基准来审查旗下平台发⾏的游戏。由于业界团体对于整合游戏分级制度以因应社会对于游戏的批判有著迫切的需求,因此 CESA 在 2002 年参考美国 ESRB 设⽴了CERO。
CERO 分级制度适⽤对象涵盖⽇本各主要游戏平台游戏,包括 SEGA DC,SCE PS / PS2 / PSP / PS
3,任天堂 N64 / NGC / GB / GBA / NDS / Wii,BANDAI WS,微软 Xbox / Xbox 360 与 PC Windows / Mac 等游戏,不过不包含⼤型电玩 / ⼿机 / PC 成⼈游戏。
CERO 分级制度
CERO 成⽴之初採⽤以年龄为标⽰的 4 种分级:
˙全年龄对象
˙12 岁以上对象
˙15 岁以上对象
˙18 岁以上对象
除了以上 4 种分级标⽰之外,还包括针对教育性软件的「教育或资料库」,针对游戏试玩版的「适⽤ CERO 规范」以及针对分级审查中游戏⼴宣的「审查预定」等标⽰。
由于原本的分级制度仅对年龄给予“建议”⽽⾮“限制”,且并未针对贩售与流通进⾏明确的规范,因此在发⽣神奈川县将《横⾏霸道 3》列⼊「有害图书类」且禁⽌贩售给未满 18 岁青少年的事件后,CESA
于是应东京都在内的各地⽅⾃治团体要求,在2006 年 3 ⽉进⾏改制,颁布了新的分级办法,设⽴针对「仅限 18 岁以上对象」的新分级。
CERO 新制将分级扩充为 5 种,并改以 A / B / C / D / Z 的英⽂字母来区分不同的级别,同时以鲜明的⿊ / 绿 / 蓝 / 橘 / 红 5 种底⾊标⽰在游戏封⾯左下⾓与侧边下缘:
游戏包装正⾯与侧⾯的 CERO 分级标⽰,红⾊的 Z 级特别显眼
新制将原本「18 岁以上对象」拆开成为「17 岁以上对象」的 D 级,以及强制性的「仅限 18 岁以上对象」的 Z 级。原本的「全年龄对象」~「15 岁以上对象」则是分别对应到 A~C 级,规范基准与内容没有变化,「教育或资料库」等 3 种标⽰也照旧。
˙A 级:全年龄对象
˙B 级:12 岁以上对象
˙C 级:15 岁以上对象
˙D 级:17 岁以上对象
美羊羊唱的歌
˙Z 级:仅限 18 岁以上对象
CESA 同时也规范了 Z 级游戏软件的贩售、陈列与展⽰的参考准则,包括:所有 Z 级游戏的订单都将註明级别;Z 级游戏全⾯禁⽌贩售给 18 岁以下玩家;Z 级游戏必须陈列于 150 公分以上、⼉童⽆法拿取的⾼度;针对 Z 级游戏的试玩展⽰希望店家⾃律等。
不只是流通贩售管道的管制,2006 年 9 ⽉由 CESA ⾃家主办的「2006 年东京电玩展(TGS 2006)」也同步落实新制的分级管制措施,各⼚商都依照规定将含有暴⼒内容、可能列⼊ Z 级的游戏移到封闭的展⽰区域展出,并派专⼈管制⼊场试玩者的年龄。
2006 年东京电玩展⽇本微软摊位的 Z 级游戏分级管制展⽰区
参考 ERSB 所制定的 CERO 同样也採⽤了「内容描述」来针对游戏所包含的特定内容做进⼀步说明,总共分为 9 个项⽬,包括:恋爱、性、暴⼒、恐怖、饮酒 / 抽烟、赌博、犯罪、、⾔语与其他。这些项⽬将会以图⽰⽅式标⽰于游戏包装的背⾯。
内容描述项⽬会以图⽰⽅式标⽰于游戏包装背⾯
为了落实分级管制措施,因此⾃ Xbox 360 之后的游乐器都配合 CERO 加⼊了「家长控制(Parents Control)」功能,可设定密码来防⽌⼦⼥游玩超过⾃⾝年龄级别的游戏。
CERO 分级作业
当 CERO 受理游戏发⾏商提出的审查委託后,会派出多名审查员来针对委託审查游戏的表现内容进⾏审查。审查员将由 20
岁以上与游戏业界⽆关的⼀般民众中⼴泛招幕,并接受 CERO 的事先训练。审查对象的表现项⽬主要分为 4 ⼤类共 24 项,包括:
˙性表现类:接吻、拥抱、内⾐露出、性⾏为、裸体、性暗⽰、不伦、排泄、性产业、泳装或服装
˙暴⼒表现:出⾎描写、肢体分离或⽋缺描写、⼫体描写、杀伤、恐怖、对战格⽃或打架描写
˙反社会⾏为:犯罪描写、、虐待、⾮法饮酒与抽菸、⾮法赌博、表现类或性犯罪、买春或卖春、⾃杀或⾃残、⼈⼝贩卖
˙⾔语或思想:⾔语或思想相关的不适当描写
相关表现类出国考试
审查员会依照上述项⽬的审查结果来决定年龄分级(超过尺度将不予分级),并将结果通知游戏发⾏商,游戏发⾏商同意则审查告⼀段落,如果不同意可要求重新审查。
电脑软件分级办法
电脑软件分级办法是中华经济部⼯业局根据⼉童及少年福利法第 27 条第 3 项规定所订定的电脑软件分级办法,于2006年 7 ⽉6 ⽇发布,6 个⽉后正式实施。
该办法原本仅针对电脑游戏,不包括游乐器平台游戏,不过经济部在2009年 3 ⽉ 30 ⽇公告了修正草案,将「电脑软件分级办法」修正为「电脑及游戏软件分级办法」,适⽤范围扩⼤到电视与掌上型游乐器游戏,预定⾃2009年 10 ⽉ 8 ⽇起正式施⾏。
电脑软件分级办法分级制度
电脑软件分级办法参考1988年发布并经过多次修正的电影⽚分级处理办法,将游戏分为与电影相同的 4 级,也就是⼤家所熟悉的普遍级、保护级、辅导级与限制级:
˙普遍级:不分年龄皆可使⽤
˙保护级:未满 6 岁之⼉童不得使⽤,6 岁以上未满 12 岁之⼉童需由成⼈陪伴使⽤
˙辅导级:未满 12 岁之⼉童不得使⽤,12 岁以上未满 18 岁之少年需由成⼈陪伴使⽤
˙限制级:未满 18 岁者不得使⽤
分级办法中并未明订详细叙述游戏内容的「内容描述」项⽬。
分级的依据主要是依照暴露、暴⼒、⾎腥、恐怖、变态、、犯罪、不雅⾔语等表现⼿法来判断,不过并未明订详细叙述游戏内容的「内容描述」项⽬,也不像 ESRB 或 CERO 那样有专责的审查机构,⽽是由游戏发⾏商⾃⾏针对发⾏游戏进⾏分级。
由于是採取业者⾃律的⽅式让游戏发⾏商⾃⾏分级,主导分级办法的经济部⼯业局并没有专责的分级机构,因此当有第三者针对特定游戏的分级有异议时,则是由经济部⼯业局召集学者、专家、⼉童或社福团体、消费者团体及相关业界代表组成的「电脑软件分级评议会」根据业者提出的资料进⾏审议,以决定游戏的分级是否适当或需要修正。
˙参考⽂件:评议会委员之⼀的巴哈姆特总监 sega 于部落阁的经验谈
虽然原本的电脑软件分级办法并未涵盖游乐器游戏,不过部分⼚商如台湾光荣则是直接延⽤了电脑软件分级办法的分级制度,针对⾃家发⾏的游乐器游戏进⾏分级标⽰。
台湾光荣直接延⽤电脑软件分级办法于⾃家发⾏的游乐器游戏上
台北国际电玩展分级管制争议与分级办法修正
在 2009 年 2 ⽉台北国际电玩展展出前⼣,因为有平⾯媒体报导指出台湾对于内含暴⼒⾎腥内容的游戏并未加以管制,并将电玩展中部分⼚商参考国外展出模式所设置的「18 禁」展⽰区指称为招揽⼈⽓
与买⽓的⼿段※,因⽽引起社会舆论于政府单位⼴泛的关注。⼚商也在压⼒下临时补强展出现场的分级管制,并取消部分游戏的展出与⽐赛活动。
※报导中指称的「18 禁」展⽰区事实上是参考东京电玩展针对 CERO Z 级游戏的封闭展出管制⽅式所设置,属于落实分级管制的⾃律措施,并⾮刻意招揽⼈⽓与买⽓的⼿段
不过由于现⾏分级办法的确⽆法管制不属于电脑游戏的电视游乐器游戏,因此在经歷上述事件之后,经济部⼯业局于是紧急针对电脑软件分级办法进⾏修正,将分级办法的名称修正为「电脑及游戏软件分级办法」,除了既有的电脑游戏之外,同时也将电视游乐器与掌上型游乐器纳⼊管制范围,并于同年 3 ⽉ 30 ⽇公告,10 ⽉ 8 ⽇正式实施。
修正后的分级办法在分级标准上并⽆变化,仅将管制范围扩⼤到数位游戏机平台(含电视游乐器、掌上型电玩),不过并不包含已有专法规范之⼤型电⼦游戏机台。
结论
马蓉和宋喆视频综观三地的分级制度,可知北美与⽇本都採⽤由专责机构负责分级审查的措施,除了审查标准较为⼀致之外,由于有产业与政府认可的专责机构背书,因此具备⼀定的公信⼒来⾯对社会舆论对于游戏分级的批判,⽐起台湾交由业者⾃⾏分级的措施来得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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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效进⾏管制对于落实游戏分级来说也是同样重要,虽然电脑软件分级办法是根据⼉童及少年福利法所订定,有明确的法规与罚则,不过⽬前台湾游戏零售通路普遍对于游戏分级管制措施缺乏认知与配合意愿,仍有待主管机关的宣导与游戏产业的配合。
另外,由于游戏分级办法主要是从传统单机游戏的实体销售管道进⾏管制,对于难以确认真实⾝分的线上游戏与⽹路销售管道仍缺乏有效的管制⼿段。虽然⾝为线上游戏先进国的韩国政府率先採⽤了「⽹路实名制」来进⾏线上⾝分认证,不过由于相关措施可能涉及隐私权与个⼈资料保护等敏感议题,这⽅⾯仍有待产业、政府与民间取得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