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宗号:201403187新年祝福经典句】
【案情】杨丽平在沛得贸易有限公司从事贸易业务4年余,签有劳动合同。2013年怀孕并出现先兆流产状态,孕期多次请假并造成与公司矛盾,在享受135天产假后,于2014年2月份辞职,并到我大队投诉企业6个方面的问题,要求公司补偿其14654.15元:
1、法定假期公司按病假标准发工资。
2、病假按事假发工资。
3、扣发月度考核奖和年终考核奖。
4、请假计薪扣款计算方式有误
5、未支付产假工资
6、孕期强制加班
【案件办理过程和思路】
案件受理后,针对投诉人的诉求进行了初步梳理,认为其部分所诉事项多有争议点,难以全部解决,从经济便利的角度,告之杨丽平其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一次性解决所诉问题。她表示人不在厦门,不方便仲裁,要求大队进行处理。
按着调解先行的思路,大队询问了沛得有限公司相关情况。沛得公司表示,只要有法条规定,如公司所为确属不当,公司愿意纠正。调查过程中,对投诉人所提出的部分证据材料的真实有效性提出了质疑。大队提出双方先自行协商,因公司只愿意补偿1752.46元,双方协商差距太大而无果。
由于投诉人杨丽平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识,离职前搜集的一些证据相对比较齐全,监察员调取公司材料后,认为直接认定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并要求其责令改正的工作还是可行的,案件随后按监察程序办理。
林依晨身高多少对相关法条和证据进行梳理后,监察员认为公司在扣发法定节假日工资、病假按事假发工
资、请假计薪扣款计算方式、未支付产假工资等方面存在过错,应当补发,补发金额经核算为7778.56元。扣发月度考核奖和年终考核奖因为缺乏有效证据,只能申请仲裁。孕期强制加班诉求属投诉人理解法条有误,企业不存在违法。
调查进行到此时,监察员希望当事双方重新回到协商轨道,原因如下:如果往下走就得下达责令改正文书,如果不填写金额,企业按他的理解补给一部分,会导致大队下步执法困难。如果填写我监察员核算出来的具体金额,又不是双方认定的金额,如果金额出错,责任在我监察员,存在执法风险。其中关于135天产假工资,生育津贴只支付90天,其余45天是否由企业支付,厦门市操作方式上是要求企业支付,但是法条没有进行明确。通过责令改正书要求企业支付仍然存在超出法条执法风险。
于是监察员根据证据材料和核算结果明确告之企业后面可能面对的处理后果,再提出双方协商的建议,双方协商的基础已经变得较为牢固,协商成功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如果协商不成,监察员仍可选择谨慎责令改正的方式继续按监察程序处理。
最终案件以调解形式结案,公司支付杨丽平工资扣款及赔偿金6100元。
【案件难点分析】生育津贴补贴天数少于产假天数,不足部分是否由企业支付?
此案中,杨丽平休产假135天,领取三个月90天的生育津贴。那么生育津贴没有覆盖的那45天的产假工资如何确认?
相关法条是这样规定的:
为民务实清廉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五条,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根据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
第十四条 女职工在法定产假期间,由所在地县级以上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按月发放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企业职工月人均缴费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女职工生育的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手机为什么不能上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分娩的失业人员,失业前其所在单位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可以向所在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相当于本人三个月失业保险金的生育补助。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尚未办理生育保险的,应当按照女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支付其法定产假期间生育津贴,并按照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支付女职工生育的相关费用。
根据《厦门市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者依法享受产假、节育手术假期间,已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按照有关职工生育保险的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尚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工资。
《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
第八条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和计划生育手术补贴。
女职工按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产假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标准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基数计算;同时给予生育生活补助:
㈠正常分娩(含怀孕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三个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1500元;
㈡难产(含剖宫产)的,享受三个半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2000元;
㈢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2000元。
㈣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一个半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600元;怀孕不足4个月流产或患子宫外孕的,享受半个月生育津贴。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五条:五、女职工生育津贴月标准以该职工分娩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全体参保人员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正常分娩三个月,难产三个半月,多胞胎(双胞胎)生育津贴在三个半月的基础上每多生一个增加半个月。超过上述生育津贴发放时间的产假,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发放。
【经验与教训】一是投诉人在投诉后就离开了厦门,也未办理委托手续,导致案件按调解程序办理的过程中协商十分艰难。二是若以存在劳动争议告之投诉人申请劳动仲裁,争议点很难具体而明确。三是对于投诉内容繁多,既涉及监察又明显涉及到仲裁的,当事人往往解决一部分诉求,而仲裁事项无精力再去办理,即使监察工作很好,也难使投诉人满意,最好的解决办法是让其开始就走仲裁程序,一次解决所有申请事项。
案例(一)
2008年5月接到某大学后勤处员工投诉,要求支付加班工资的请求,要求支付2004年以来的双休日工资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投诉员工有63人,其中有政府安排的40加代老婆宁静个人资料简历、50人员30人,有30多人在学校已经工作了10多年,立案调查核实,员工投诉的加班事实成立,通过协调并责成学校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员工加班费39.67万元,其中有一名投诉者因学校认定其无劳动关系而产生纠纷后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
2008年9月该学校保安186人集体投诉,要求支付2006年以来的加班工资,经调查核实,学校保安实行三班运转制值班,24小时执勤,每名保安每月加班都有7-8天,经核算从06年至徙怎么读08年的加班工资,学校要支付127万多元,由于投诉案件牵涉面广,数额较大,接近年底,且又具有如下特点:(1):加班事实存在;(2)学校临近年关,要支付教师奖金,资金比较紧张;(3)学校有法律专业的律师团,执法难度大;(4)投诉者要求学校纠正违法行为,执法员工加班工资。因而我们采取如下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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