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维《人间词话》三、四条。

    有有我之境,有无我之境。“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1 “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2  有我之境也。“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3 “寒波澹澹起,白鸟悠悠下。”4 无我之境也。有我之境,以我观物,故物皆著我之彩。 无我之境,以物观物,  故不知何者为我,  何者为物。 古人为词,写有我之境者为多,  然未始不能写无我之境,  此在豪杰之士能自树立耳。
汇校
1 手稿无“以我观物”四字。
2 “故物皆”,手稿作“物”前原有“外”,删去。
3 手稿无“以物观物”四字。
4 此句和前面一句,手稿皆无“故”字。
5 此句后手稿尚有“此即主观诗与客观诗之所由分也。”一句。
6 手稿原作“多写有我之境”,再改成此句。
7 “未始”,手稿作“非”。
注释
1)冯延巳《鹊踏枝》(一作欧阳修《蝶恋花》):
庭院深深深几许?杨柳堆烟,帘幕无重数。玉勒雕鞍游冶处,楼高不见章台路。雨横风狂三月暮,门掩黄昏,无计留春住。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
2秦观《踏莎行》:
雾失楼台,月迷津渡,桃源望断无寻处。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驿寄梅花,鱼传尺素,砌成此恨无重数。郴江幸自绕郴山,为谁流下潇湘去?
3)陶潜《饮酒》二十首之五:
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
刘涛 胡军4元好问《颍亭留别》
故人重分携,临流驻归驾。乾坤展清眺,万景若相借。北风三日雪,太素秉元化。九山郁峥嵘,了不受陵跨。寒波澹澹起,白鸟悠悠下。怀归人自急,物态本闲暇。壶觞负吟啸,尘士足悲咤。回首亭中人,平林澹如画。今年七夕
汇评
朱光潜《诗的隐与显(关于王静安先生的〈人间词话〉的几点意见)》 吴京安的老婆(《人世间》第1期,19344月)
王先生在这里所指出的分别实在是一个很精微的分别,不过从近代美学观点来看,他所用的名词有些欠妥。他所谓的“以我观物,故物皆著我之彩”,就是近代美学所谓“移情作用”。“移情作用”的发生是由于我在凝神观照事物时,霎时间由物我两忘而至物我同一,于是以我的情趣移注于物。换句话说,移情作用就是“死物的生命化”,或是“无情事物的有情
化”,这种现象在注意力专注到物我两忘时才发生。从此可知王先生所说的“有我之境”,实在是“无我之境”。他的“无我之境”的实例为“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寒波澹澹起,白鸟悠悠下”,都是诗人在冷静中所回味出来的妙境,都没有经过移情作用,所以其实都是“有我之境”。我以为与其说“有我之境”和“无我之境”,不如说“超物之境”和“同物之境”。“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徘徊花上月,虚度可怜宵”,“数峰清苦,商略黄昏雨”,都是同物之境。“鸢飞戾天,鱼跃于渊”,“微雨从东来,好风与之俱”,“兴阑啼鸟散,坐久落花多”,都是超物之境。高速免费以入口为准还是以出口为准
王先生以为“有我之境”(其实是“无我之境”,即“同物之境”)比“无我之境”(其实是“有我之境”,即“超物之境”)品格较低。但是没有说出理由来。如“超物之境”所以高于“同物之境”者,就由于“超物之境”隐而深,“同物之境”显而浅。在“同物之境”中物我两忘,我设身于物而分离其生命,人情和物理相渗透而我不觉其渗透。在“超物之境”中,物我对峙,人情和物理猝然相遇,默然相契,骨子里它们虽是欣合,而表面上,却仍是两回事。在“同物之境”中作者说出物理中所寓的人情,在“超物之境”中作者不言情而情自见。“同物之境”有人巧,“超物之境”见天机。
顾随《论王静安》1942—1947年)(顾随全集·讲录卷),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
王先生讲无我之境举“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饮酒》其四)。不然。采谁采?见谁见?曰“采”曰“见”则有我矣。又举元遗山“寒波淡淡起,白鸟悠悠下”(《颍亭留别》),此二句似较前二句无我,然尚不能谓无我,寒波、白鸟谁写?诗人写,诗人写则经心转矣,不然何以他人不能成诗?即曰无我,而谁见?即见则有我,无我则无诗。
以物观物绝非客观。客观但观察,而诗人应观察后还须进入其中,不可立于其外。客观亦非无我,无我何观?王先生所说无我绝非客观之意,乃庄子“忘我”、“丧我”之意。
缪钺《王静安与步本华》1943年)(《诗词散论》,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
王静安《人间词话》之论词,精莹澄彻,世多喜之,其见解似亦相当受叔本华哲学之濬发,虽不似《红楼梦评论》一文有显著之征验,然细读之,亦未尝无迹象可寻也。叔本华在其所著《意志与表象之世界》第三卷中论及艺术,颇多精言。叔氏之意,以为人之观物,如能内忘其生活之欲,而为一纯粹观察之主体,外忘物之一切关系,而领略其永恒,物我为一,如镜照形,是即臻于艺术之境界,此种观察,非天才不能。《人间词话》曰:“自然中之物,互相关系,互相限制,然其写之于文学及美术中也,必遗其关系限制之处。”又曰:“无我之境,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我,何才为物。”皆与叔氏之说有通贯之
处。
饶宗颐〈人间词话〉平议》(1953)(《澄心论萃》第213-5页,上海文艺出版社1996
王氏区有我之境与无多之境为二,意以无我之境为高。予谓无我之境,惟作者静观吸取万物之神理,及读者虚心接受作者之情意时之心态,乃可有之。意有将迎,神有虚实,非我无我,无以悟解他人之我,他人之我亦无以投入有我之我也,此之谓物我合一。惟物我合一之为时极暂,浸假而自我之我已浮现。此时之我,已非前此之我,亦非刚才物我合一之我,而为一新我——此新我即自得之境。一切文学哲学之根苗及生机,胥由是出。苟乏此新我,我之灵魂已为外物之所夺矣,为他们之所剽矣,则我将何恃而为文哉?故接物时可以无我,为文之际,必须有我。寻王氏所谓无我者,殆指我相之冲淡,而非我相之绝灭。以我观物,则凡物皆著我相,以物观我,则浑我相于物之中。实则一现而一浑。现者,假物以现我;浑者,借物以忘我。王氏所谓“无我”,亦犹庄周之物化,特以遣我而遗我于物之中,何曾真能无我耶?惟此乃哲学形上学之态度,而非文学之态度。邵康节曾论圣人反观之道,谓:“反观者,不以我观物,而以物观物。”(《皇极经世》)王氏之说,乃由此
出。(王氏摭康节语以论词,人多不知其所本。)惟“以物观物,性之事也;以我观物,情之事也。”(略用、《观物外篇》语)文学之务,所以道志,所以摅情,而非所以率性。依道家说,率性则喜怒哀乐一任于物,吹万不同,咸使其自已也。凡能了然于此者,庄周谓之真人,邵氏谓之圣人。此为人之超凡境界。其所契合者,性也,天道也,而非志也,情也。文学则不然,非以超凡,而以人凡;非以出凡人圣,而以出圣人凡。惟其人凡,则我之一字一句皆众人之心之共鸣,或思鸣而不能鸣,与夫鸣而不能善其鸣者。庄周有言:“无以人灭天。”此语于道也。吾则反其语曰:文学之道,宁以人入天,或以天入人。邵氏云:“任我则情,因物则性。”文者,茍为天地之至情之所发,固未尝悖于性,若乃离情而言性,则文乎何有?此文学之极挚,而与理学哲学殊科也。是故道贵直(邵氏云:“由直道,任至诚,则无所不通。天地之道,直而已。”),而文贵曲。道可无我而任物,而文则须任我以入物。矢人函人,厥旨斯异。榷而论之:大抵忘我之文,其长处在极高明;现我之文,其长处在通人情。及其所至,皆天地之至文也,又安有胜负于其间哉?(为文之际,必有我者。清吴修龄曾云:“诗之中,须有其人在。”赵执信最服膺是言,载之《谈龙录》。袁随园《续诗品》江顺诒续词品中俱有“著我”一目,可为鄙说佐证。)
汤人民《王国维“境界”说试探》(《南师学报》1962年第3期)
王国维把“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当做无我之境的范例,固然表明他敏锐地发现了陶诗基本风格的艺术特,但也包含他对陶渊明的曲解。明代王圻说:“陶诗淡,不是无绳削。但绳削到自然处,故见其淡之妙,不见其削之迹。”(《埤史》)这话有道理。其实陶诗之情也“淡”。这种“淡”,表现为情景冥合,物我两忘,反映了他热爱自然美达到白炽化的程度。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中,能联想起他对现实的绝望,他的“大济于苍生”理想无法实现的愤激,能领略到他那种“复得返自然”的喜悦和高风亮节的人格。
有人说这是“浓后之淡”、“浓情淡出”,论得精辟!陶渊明有“人生似幻化,终当归空无”的宿命思想,但总的来说,他的旷达是对人生与理想的执着,而不是出家做居士的解脱。主张“形尽神不灭”的慧远运动他参加莲社,他“攒眉而去”,就是明证。王氏把陶诗的“淡”当做已解脱的境界,不能不是曲解。这种曲解,正说明王国维排斥人们切身利害和鄙弃现实的美学观点,不是对罪恶现实的抗议和对美好理想的追求,而是他意识到自己所忠实的封建阶级必然灭亡,痛苦地寻求解脱的颓废心理的反映。这一点与叔本华哲学的悲观主义——宣扬从佛教中剽窃来的神秘理想“涅磐”和扼杀“生的意志”的绝对宁静——给予他的影响是分不开的。
吴奔星《王国维的美学思想——“境界”论》(《江海学刊》1963年第3期)
康乃馨代表什么
所谓“有我之境”就是诗词的境界表现了抒情主人公的鲜明的感情彩;所谓“无我之境”就是抒情主人公的感情彩被溶化在自然景物中,以隐蔽的姿态出现。诗词中的确存在着这样两种境界。前者主要是抒情诗的境界,后者主要是山水诗的境界。所谓“有我之境”就是以情为主,多半是情语;所谓“无我之境”就是以景为主,大体是景语。不过,在具体作品中却并无绝对的界限。因为单纯写景的作品是不多见的,诗人总是以景寓情,写景往往是手段,表情常常是目的,转弯抹角也要表现自己的思想感情。
佛雏《“境界”说辨源兼评其实质——王国维美学思想批判之二》(《扬州师范学报》)1964年第19期)
“以物观物”的“无我之境”说也仍然可以在我国传统中寻到它的线索,虽然这根线索,对于王国维,只居于一种旁证地位。这根线索在何处?我以为不一定如某些同志那样,在严羽、叶燮、王士桢们身上去,而要上溯到庄子。庄子描写那位梓庆削镰,他的“器之所以凝神者”全在于“以天合天”。其中后一个“天”是自然、物本身的纯粹形式;前一个“天”则是一位不但撇去一切“庆赏功禄”“非誉巧拙”之见,而且达到“辄然忘吾有四肢形体”的纯粹的人,即自然(天)化了的人。“以天合天”,即“以吾之天,遇木之天”,这才能制出“见者惊犹鬼神”的艺术品(镰)来。“以天合天”其实就是“以物观物”的同义语。
佛雏《辨“有我之境”与“无我之境”》(《文艺理论研究》1980年第1期)
这样,依照叔氏理论,“有我之境”,似可界定为:诗人在观物(审美和创作对象)中所形成的、某种激动的情绪与宁静的观照二者的对立与交错,作为一个完整的可观照的审美客体,被静观中的诗人领悟和表现出来的一种属于壮美范畴的艺术意境。
按照叔氏理论,“无我之境”似可界定为:诗人以一种纯客观的高度和谐的审美心境,观照出外物(审美和创作对象)的一种最纯粹的美的形式;在这一过程中,仿佛是两个“自然体”(“物”)自始至终静静地互相观照,冥相契合:这样凝结而成的一种属于优美范畴的艺术意境。
王文生《王国维的文学思想初探》(《古代文学理论研究》第7辑,温兆伦的老婆1982年)
“有我之境”、“无我之境”,不是诗中是否有“我”,而是从物与我的关系,我观物的方式的不同而区分的两种审美范畴。它们并无高下之分。王国维说:“古人为词,写有我之境为多,然未始不能写无我之境,此在豪杰之士能自树立耳。”有人据此遂以为只有豪杰之士才能写“无我之境”,“无我之境”高于“有我之境”。这其实是一个误解。应该看到,王国维这样说
是从叔本华哲学思想出发的。叔本华认为,人都是有意欲的。只有绝灭欲念才是最高的解脱。一般作者面对现实,总难免以我观物,感到与客观的对立,常常写成有我之境的作品。如果在思想上绝灭欲念,则能达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物我相忘的境界,而写成无我之境的作品。从叔本华哲学美学观点来看,从有我之境到无我之境,只有豪杰之士才能做到。至于在文学艺术中,“有我之境”“无我之境”,则是美学上对立的范畴,并无优劣高下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