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规范获证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确保获证企业的生产条件、产品质量符合实施细则的要求和有关规定,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
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第19号局长令发布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目家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实行年度监督审查以下简称年审制度.
第三条国家质检总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统一管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年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年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年审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所有获证企业必须按规定接受生产许可证年审.
第五条生产许可证年审采用企业自查申报,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对企业自查申报材料进行核准的方式进行.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根据需要组织对获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现场抽查.
那时候天还是蓝的 第六条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获证后或上年度年审期满1年的前1个月内,向当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提交以下年审材料:
1.获证企业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及附件如有复印件各1份}
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3.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年度监督审查企业自查申报表见附表1;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5.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性材料.
第七条省级许可证办公室组织对获证企业进行生产条件年审抽查时,被抽查的获证企业数量控制在应参加年审企业总数的3%以内.被抽查企业名单由省级许可证办公室确认,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备案.
第八条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在收到企业年审材料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材料核准,做出年审结论或是否进行企业生产条件现场抽查的决定,并通知企业.
第九条对企业生产条件进行现场年审抽查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天.
实施细则规定由审查部组织审查的,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将列入现场抽查的企业名单通知审查部,审查部在接到通知后10天内,参照产品实施细则完成抽查,并将抽查结果汇总后报省级许可证办公室.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自收到企业年审材料2个月内,对列入现场抽查名单的企业做出年审结论并通知企业.
实施细则规定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审查的,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按上述规定完成抽查工作.
第十条对生产许可证年审合格的获证企业,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在获证企业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上签署意见,并注明日期.
对生产许可证年审不合格的获证企业,应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企业应认真整改,并持接受处罚证明材料按前款规定程序,由省级许可证办公室重新组织年审.
对拒不按规定接受年审或者虚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年度监督审查企业自查申报表的获证企业,按生产许可证年度监督审查不合格处理;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
第十一条省级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应于每年10月底向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生产许可证年度监督审查情况汇总表见附表2.
第十二条全国许可证办公室于每年12月公告生产许可证年审不合格企业名单.
第十三条生产许可证年审不得向获证企业收费.
柏树 第十四条本规定由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表1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网络管理员面试题>无线网桥
年度监督审查企业自查申报表
200 年度
产品名称:
企业名称:
企业代码:
宇文席详细地址:三十而已顾佳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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