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文嚼字:《说文解字》的三大局限
很多人认为《說文》的局限是:许慎没有见到甲骨文、金文等古文字,《說文》是以小篆为本,所以说解汉字有错误现象,这的确许慎的局限之一。
(常见误区:钟鼎器从西汉就开始出土有人研究,许慎见过金文的可能性很大,严格的说:金文、甲骨文是并列关系,不是先后关系。金文在字形并不比甲骨文简单,可以说是甲骨文是【俗体字】,金文是【正体字】)
但这个问题不是很大,因为:
对一个汉字造字本义,下确凿无误的判断,是非常有难度的,也是争议最多的。
从不同的前提出发进行推理,能得到不同的答案,「前提」和「结论」自洽,可以做到自圆其说,也算是姑备一说。
这在人文学科是非常普遍的。比如:历史学研究,同一个问题,依据不同的材料、不同的视角,可以得到不同的答案。
可以这么说,即便是今天,除了简单的汉字,如:「日、月、山」没有分歧,在「造字本义」的考释上,无分歧的汉字是非常少的。
所以,许慎的很明显错误,后人见到新材料,很快就修正了。没有明显错误的,在没有见到新材料,有确凿证据以前,我们依然要选择相信,或者说当做【一说】。
因此,我说这种局限是很次要的。而许慎真正的局限,有巨大负面影响,甚至是「桎梏」,简单说有以下几点:
六书」理论的局限
「五百四十部首」的局限厦门风景
说解汉字【循环解释】的局限
三点详解的话,文章就有点长,不想看就到此为止。想涨点知识,就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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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书」理论之局限
首先,我们熟知的「六书」理论并不是许慎发明,最早见于《周礼 (周官)》,但无具体所指:
劳动手抄报内容《周礼》:“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
最早具体定义「六书」的是汉代刘向、刘歆父子的《別录》、《七略》,班固《汉书 艺文志》所引:
古者八岁入小学,故周官保氏掌养国子,教之六书,谓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造字之本也。
陈赫女友许婧结婚照这里说一下「保氏」这个官名官名,「保氏」属于《周官》六官之「地官司徒」。古代家国不分,保氏可能就是类似于贵族子弟的「保姆」和「老师」兼有的一种官职,「保」在殷周金文中的象形「保姆带孩子」的意味很明显:
后世所谓的「太子太保、太师,太傅」,其词源大概来源于此。任正非婚历史
继刘向父子以后,东汉学者郑玄《周礼地官司徒保氏注》引东汉学者郑众之「六书」为:「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郑玄为后郑,郑众为先郑)
我们今天所说的「六书」就是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提出来的:
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
节假日2022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
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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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撝,武、信是也。
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
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
刘向(艺文志)、郑众、许慎三者的「六书」之差异:
(表格引自:文字学概要,商务印书馆,2014修订版,页103)
许慎「六书」千百年以来一直奉为圭臬,后世学者宁可修修补补、牵强附会,也不愿意改动一个字,许慎「六书」理论的问题在哪里呢?
1、因偏韵律牺牲了严谨。
哲学家冯友兰说中国古人的著作:
中国哲学家的言论、文章不很明晰,所以它们所暗示的几乎是无穷的。富于暗示,而不是明晰得一览无遗,是一切中国艺术的理想,诗歌、绘画以及其他无不如此。
冯友兰先生说得真好,我是非常同意的。
中国的先秦哲学典范《道德经》,根本就不能不能用西方形而上学的逻辑方法进行研究,因为都是诗歌一般的语言,老子就是这样潇洒姿态:你懂,自然懂,不懂,你就走远点!!根本不屑解释什么!
所以,中国古人宁可牺牲「精确明晰」,也要注重「文采韵律」,甚至数学题都用五言诗来写。《說文》对六书的定义,是读起来朗朗上口的骈文,但有些定义很模糊。
比如:
转注——建类一首,同意相受。
到底指的什么,这个问题争论了一千多年,仍然是众说纷纭,古今学者对「转注」的解释大概有十几种(见裘锡圭,2014,文字学概要,商务印书馆,页105-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