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大研字[2005]09号
研究生培养方案是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指导性文件,是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完成培养工作各个环节的主要依据。随着我国科技、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我校的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都进入了新的阶段,为了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迫切需要,适应硕士研究生教育从培养单一的学术性人才向培养多样化人才转变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学校决定对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全面修订。
一、 修订培养方案的基本原则
1、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相适应,满足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各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
3、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注重发挥研究生的个人才能和特长,突出研究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培养方案应为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留有足够的回旋空间,使研究生的培养在满足培养方案基本要求的同时,能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对课程选择、科研实践及学位论文的选题、完成等进行科学安排。
4、认真总结本单位的研究生培养经验,积极吸取国内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先进经验,学习和借鉴国内外一流大学的研究生培养方案,结合各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修订适合我校实际的研究生培养方案。
二、修订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
1、按一级学科进行研究生培养,在实践中已成为研究型大学的一致共识。按一级学科培养人才有利于拓展研究生的知识结构,有利于各二级学科的交叉和渗透,有利于为导师和研究生提供更大的学术空间。在此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中,应按一级学科制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对于部分研究领域较宽,按一级学科制定培养方案有困难的、仍需按二级学科制订培养方案的学科,建议将二级学科进行有机的整合,本着“宽口径、厚基础、重应用”的原则,建立一级学科课程平台。
2、人文社科类专业原则上按2年学制或2.5年学制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其中课程学习均为一年;理、工科按2年学制、2.5年学制或3年学制制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其中课程学习均为一年。
三、培养方案的基本内容
培养方案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即:培养目标、基本学制、培养方式、研究方向、课程设置与学分、必修环节、学位论文等。培养方案应具有可操作性,便于考核、检查。
1、培养目标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坚持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并重的原则,按照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类人才”标准,通过培养,使硕士研究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并达到以下要求: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坚持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并重的原则,按照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类人才”标准,通过培养,使硕士研究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并达到以下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思想的基本理论和理论,掌握市场经济理论,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和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具有追求真理和献身事业的求实精神、创新精神、敬业精神和协作精神,具有组织和管理能力,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在本门学科领域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本学科的现代实验方法和技能,了解本学科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与科学研究工作的表达能力、管理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和计算机基础知识;具有较强的外语应用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4)身心健康。
2、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以2年、2.5年或3年为基本学制的弹性学制,硕士研究生可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延长或缩短在校学习时间,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为2至4年。
3、培养方式
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也可实行以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制。鼓励有条件的学科组织导师组进行集体指导。导师要全面地关心硕士研究生的成长,既教书又育人。导师应
多方面了解所指导的硕士研究生的知识结构、专业特长、研究兴趣、能力基础等具体情况,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帮助研究生制定个性化的学习和研究计划,要对研究生进行全面而系统的科学研究训练和指导,充分挖掘研究生的学术潜力。
实行学分制,采取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并重的方式。既要使研究生深入掌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又要使研究生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
4、研究方向
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的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1)研究方向的设置要科学、规范,宽窄适度,相对稳定,不宜将具体的研究课题作为研究方向。
(2)研究方向的设置,应在考虑自身学科优势和特点的同时,密切关注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大或深远意义的领域,具有前瞻性、先进性和前沿性。要努力把握本学科发展的主流和趋势,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发展的需要,使本学科研究生的培养立足于较高的起点和学科发展的前沿。
知名女星新冠肺炎(3) 按一级学科制定硕士生培养方案,所确定的研究方向一般不超过10个;按二级学科制订硕士生培养方案,所确定的研究方向一般不超过4个。
5、课程设置与学分
硕士阶段的课程要注重基础性、宽广性和应用性。硕士研究生的课程体系分为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方向课程和素质教育课程四大模块。其中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两大模块课程为必修课程,专业方向课和素质教育课两大模块课程为选修课程。
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2年制总学分要求为不低于66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32学分(必修课不少于18学分),必修环节8学分,学位论文26学分; 2.5年制总学分要求为不低于73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32学分(必修课不少于18学分),必修环节8学分,学位论文33学分;3年制总学分要求为不低于80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32学分(必修课不少于罗成和单盈盈18学分),必修环节8学分,学位论文40学分。
公共基础课指第一外国语、政治理论课、数学基础课(对数学有要求的专业)。
专业核心课指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专业核心课为本专业各方向必修课,要求覆盖面
广,侧重于本学科的共同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要求统一设置(按二级学科制定培养方案的其中一级学科通开课程至少2门),课程设置要体现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本身的特征和学科应有的知识结构。
专业方向课指研究方向主干课,专业方向课应充分体现当今社会科学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动态,着重开设前沿性、前瞻性或交叉性的课程。
素质教育课包括公共选修课和跨学科、跨专业的专业课程,为构筑复合型人才合理的知识结构,研究生可根据研究课题、就业需求和本人的爱好、兴趣,选修研究生院开设的二外、数学、计算机类、体育、管理、经济、法律、医学、艺术类等公共选修课程和到其它院、系选修跨学科、跨专业的专业课程。
各类课程的学时和学分规定如下: (专业课每18学时计1学分)
多指和弦 类别 | 课 程 名 称 | 学 时 | 学 分 | 课程 类别 | 备 注 | |
必修 课 | 公 共 基 础 课 | 第一外国语(每周4学时,开课时间两学期) | 144 | 6 | 必修 | |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30 | 1 | 必修 | |||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文)或自然辩证法(理工) | 拔丝地瓜42 | 2 | 必修 | |||
数学(对数学有要求的专业开设,具体课程到研究生公共课列表中选择) | 54 | 3 | 必修 | |||
专 业 核 心 课 | 1、 1、3至4门(共9—12学分),(按二级学科制定培养方案的其中一级学科通开课程至少2门); 2、 2、每门不超过54学时,3学分,每周3学时。 | 必修 | 开课时间为第一学期张恒哪里人 本学科、专业所有研究生必修 | |||
选修 课 | 专 业 方 向 课 | 1、 1、每方向1-2门(共3学分) 2、 2、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开设的前沿讲座1门 3、 3、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开设的专业公共选修课(3-5门) 4、每门36学时,2学分,每周2学时。 | 选修 | 前沿讲座要求众导师合开 | ||
素 质 教 育 课 | 公共选修课(二外、数学、计算机、体育、管理、经济、法律、医学、艺术类),见研究生公共课列表 | 选修 | 至少选修一门 | |||
跨学科、跨专业的专业课程 | 选修 | 至少选修一门 | ||||
深圳景点排行榜必修课程均为考试课程。实验性学科的专业课应包含一定学时的实验课。相近学科应避免重复设课的现象。
奖励学分:为鼓励研究生进行科研创新和多出成果,特设立论文发表、科技发明和参加学科和科技竞赛奖励学分。凡以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时,可为第二作者)在SCI、EI收录刊物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奖励3学分;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奖励2学分;获得1项发明专利奖励3学分。参加学科和科技竞赛学分奖励办法见《南昌大学研究生参加学科和科技竞赛的若干规定》。研究生所获得的奖励学分可计为素质教育课相应学分。
补修课:补修课是为了保证培养质量,跨专业入学和同等学力入学的研究生,根据专业培养的要求需补修与本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课程。补修课由指导教师提出,至少2 门,列入培养计划,不计学分。
6、必修环节
(1)开题报告(3学分)
开题报告由文献综述和研究计划两部分组成。硕士生撰写开题报告之前应阅读至少25篇国
内外重要文献。文献综述部分对课题有关的前人工作进行总结和归纳。研究计划部分就选题意义、研究内容、预期目标、研究方法、实施方案、时间安排等作出论证。开题报告必须在审核小组会上宣读并答辩。审核小组由至少3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提倡邀请外单位专家参加。审核小组听取开题报告后,作出通过或不通过的决议。
(2)学术活动(2学分)
硕士生在学习期间要求至少参加十次学术活动(其中至少做1次报告)。硕士生参加学术活动的形式可为参加国际、全国性和省内学术会议或校内外学术讲座等。参加活动后撰写不少于400字的小结,并填写《南昌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记录册》,经导师考查合格,给予学分,并存入硕士生业务档案(具体要求见《南昌大学关于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暂行规定》)。
硕士生在所要求的论文发表数量之外,在公开学术刊物多发表1篇学术论文,可折抵参加学术活动1次。但最多只能用学术论文折抵学术活动2次。
(3)实践环节(2学分)
要求硕士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和完成一定量的教学实践或工程实践或临床医学实践或管理实践或勤工助学,实践环节工作量为60学时,经考核合格,给予学分。具体参照《南昌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的暂行规定》执行。在正规高等学校担任过一门本科以上课程教学者或委培、定向的硕士生可免去实践环节,自动获得学分。
(4) 外语学术论文(1学分)
答辩前提交一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有指导教师签字认可的外文学术论文。
7、 学位论文
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要求:
要求硕士生在校期间(以入学时间为界)必须在省级以上公开学术刊物(含正式出版的增刊)或在省级以上学术性会议正式出版的会议论文集上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排名要求为以研究生为第1作者,或导师为第1作者,研究生为第2作者。申请一项发明专利得到申请号(研究生为第1发明人或导师为第1发明人,研究生为第2发明人)视同在核心刊物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发表学术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南昌大学(
若论文尚未刊出,须有正式录用通知,若通过了校学位委员会的学位审定,须凭正式发表论文的刊物原件方可领取学位证书,并要求论文的发表日期、署名排序、题目要与正式录用通知一致。)。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