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旧方法在工业企业税收筹划中的应用
摘要: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税种。企业所得税直接影响企业税后净利润的形成,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在企业中,固定资产在资产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因此,固定资产取得时的计价及折旧方法的选择对所得税额的多少有重大的影响。利用固定资产折旧进行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方面的重要内容。
关键词:所得税;固定资产;折旧;税收筹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11日起施行。该法的实施会影响企业的应税所得,进而影响应纳所得税额。崔雪莉八卦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对税收筹划的影响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期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在成本中分摊,以调节每年应纳税额,有着税收挡板的效用。我国现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常用的折旧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和加速折旧法。运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的折旧额在量上是不相等的,因而分摊到各期生产成本中的固定资产成本也不同。因此,折旧的计算和提取必将影响到成本,进而影响到企业的利润水平,最终影响企业税负。由于在折旧方法上存有差异,这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一般情况下,企业在利用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进行税收筹划时,要从以下几个方面
考虑。
一、固定资产折旧的税法规定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要符合法律规定。企业减轻税负必须以不违背法律和不损害国家利益为前提。因此,在进行折旧方法选择时必须充分了解现行法律规定,固定资产折旧是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通过逐渐损耗(包括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而转移到产品成本或商品流通费中的那部分价值。新《企业所得税法》第11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同时第32条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企业可在实行新税法的当年,对技术进步等原因引起损耗较大的固定资产采取加速折旧,增加税前扣除,以减少所得税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26条规定,对促进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国家鼓励投资的关键设备,以及常年处于震动、超强度使用或受酸、碱等强烈腐蚀状态的机器设备,确需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逐级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因此企业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企业的折旧方法做出抉择。
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必须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按现行制度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历史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这样如果存在通货膨胀,则企业按成本收回的实际购买力无疑已大大贬值,无法按现行的市价进行固定资产简单再生产的重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既可以使企业加快投资的回收速度,又可以使企业的折旧速度加快,有利于前期的折旧成本获得更多的税收挡避额,而且对企业来说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仍可为企业服务,却没有占用资金,这项秘密资金的存在给企业未来的经营亏损提供了避难所,也给经营者提供一个较为宽松的财务环境。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必须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因素的影响。
从表面上看,在固定资产价值固定的情况下,无论企业采用什么折旧方法,也无论折旧年限多长,计算提取的折旧总额都是一致的。但是由于资金时间价值因素的影响,使不同时点上的同一单位资金的价值含量不等值。所以,企业在比较各种不同的折旧方法带来的税收收益时,必须先将企业在折旧年限内计提的折旧按当时的资本市场利率进行贴现后,计算出各种折旧方法下在规定折旧年限内计算提取的折旧费的现值总和及税收抵减额现值总
和,再比较各种折旧方法下的折旧现值总和及折旧税收挡抵减额现值总和,并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选择能给企业带来最大税收抵减额现值的折旧方法计算提取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必须考虑折旧年限的影响。
现行财务制度和税法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均给予企业一定的选择空间。现行财务制度规定了生产用房的折旧年限为30-40年;受腐蚀生产用房的折旧年限为20-25年等等。这样,企业便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对企业有利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一般情况下,在企业创办初期且享有减免税优惠待遇时,企业可通过延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将计提的折旧递延到减免税期满后计入成本,从而获取今天晚上就是你的人说说节税的税收收益。但对处于正常经营期且未享有税收优惠待遇的企业来说,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往往可以加速固定资产成本的回收,使企业后期成本费用前移,从而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但企业在确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时,最长的折旧年限通常不得超过财务制度规定的最长折旧年限。最短的折旧年限则在考虑企业财务制度规定的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同时,还必须考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中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规定。因此,企业在利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税收筹划时,也要
考虑这些相关的限制因素,在法律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选择。 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税种,企业所得税直接影响企业税后净利润的形成,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综上所述,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的有效选择,能给企业带来一笔较大的税收收益。但税收筹划是企业一种长期行为和事前筹划活动,需要企业管理者具有长远的战略眼光,要着眼于总体的管理决策,有时还要与企业的发展战略结合起来,选择能使企业总体收益最大、最优的方案。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节税增收
参考文献: 1、李计东.论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纳税筹划的影响[J].大众科技,2005(4). 2、贾圣武,翟瑞先.浅议纳税筹划[J].经济论坛杜甫 春望,2005(7). 3、王琼艺.谈企业如何完善纳税筹划[J].商业会计,2005(6).
二、不同折旧法对税收的影响
 
  在直线法下,每年的折旧额是均等的,而在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下,前期的折旧额大于以后年份的折旧额,年折旧额前期计提的多,后期计提的少,这样就加快了计提折旧的进度,直接影响了企业的收益。由此可见不同的折旧方法在成本核算中会对企业盈利
水平产生不同的影响,体现在纳税上也就存在着差别。进行税务筹划的目的就是要选择不同的折旧方法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而对于折旧的计提,《企业所得税条例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二十六条做了明确的规定,为企业提供了可供选择的不同方法。
  在使用同一比例税率交纳所得税的情况下,加速折旧法比直线折旧法在税收上可得到更多的益处:其一,加速折旧法与直线法对比,在确定应纳所得税额时,由于在早期计入了数额较大的折旧费,使早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少,从而使纳税人能在使用这些固定资产的早期交纳较少的所得税款,而在后期才交纳较多的税款。其二,可以加快投资的收回速度,在抑减未来不确定性风险的同时,将补偿的折旧基金投入企业再增值过程,以创造更多的财富;其三,折旧速度的加快,必然有利于前期的折旧成本取得更多的税收挡避额,从而取得了延缓纳税的效应,即相当于政府将一部分税款以无息贷款的方式提供给了企业,这一纳税的延缓,必然在为企业相对增加收益的同时也使实际的纳税负担得到相应的降低。
  在税务筹划中,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来实现:其一是通过合理的筹划,直接避免交税,从而绝对减少纳税额;其二是利用有关财会管理制度弹性,通过合理筹划延迟纳税时间,获得税收款项的时间价值。折旧方法的选择恰好能实现这一目的。
 
环保建议书  【参考文献】:
  [1]梁云凤,纳税人节税指南,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
  [2]盖地,企业税务筹划理论与实务,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
  [3]李敏,税务会计,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6
[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减轻企业税负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手段,如何在国家法律允许范围内合理筹划企业的各种税金,使企业税负最轻,成为目前企业面临的最为关键问题之一,这便产生了企业如何筹划纳税问题。文章认为对纳税筹划影响较大的会计方法有: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存贷计价方法。这些会计方法又受到了税制、通货膨胀、资金时间价值等因素的影响,税务筹划可以利用这种影响因素和采取合适的会计方法来达到节税效益。
龙丹妮老公[关键词]纳税筹划;节税纳税筹划;固定资产折旧 
市场经济是竞争的经济,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为了能够在激烈的竞争中获胜,必须会采取各种措施以实现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整体把握税法和正确运用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可以降低财务成本、减轻税负,为企业创造更多地现金净流量。纳税筹划目前在国外已十分盛行,在我国还只是一项崭新的课题,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
入,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纳税筹划将会越来越多地被人们所重视,它将成为企业经营理财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纳税筹划又称税收筹划、节税,英文tax planning tax saving,指的是:纳税人依据现行税法,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主动和充分运用纳税人的权利,站在纳税人角度,通过对筹资、投资、经营等活动进行合理安排和筹划,以达到减少税收支出、降低税收成本、增加企业现金净流量,从而获取最大税收利益的管理行为。纳税筹划是在对政府制定的税法进行精细比较后的纳税优化选择,是一种符合政府策导向的经济行为。
我国的各种税种的筹划与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有着密切的联系,尤其在对所得税进行筹划时,受其影响最为明显。纳税筹划的途径有多种,如缩小税基、采用低税率、延期纳税、税收优惠以及涉税零风险等,在缩小税基中又可以分为缩小绝对额和缩小相对额。其中与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相关的纳税筹划主要是缩小税基和延期纳税,下面就固定资产折旧处理方法的选择来讨论企业如何筹划纳税,以期取得节税的效益。
  固定资产的特点是可以连续多次地参加生产过程,但仍能保持原有的实物形态。由于长期被使用,发生损耗是必然的,其价值也就逐渐减少。所以固定资产折旧便是固定资产由于损耗而转移到产品成本中去的价值。固定资产折旧筹划属于企业成本费用筹划的内容之
一。我国现行增值税是生产型增值税,所以对固定资产已经征了一道增值税,而提取固定资产折旧是对企业固定资产予以补偿的途径。由于折旧都要计入成本费用,直接关系到成本的大小、利润的高低,以及应纳税额的多少,因此,固定资产如何计提折旧成为企业十分关注的问题。折旧作为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税收挡板的效用。按我国现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常用的折旧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和年数总合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运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的折旧额在量上是不相等的,因而分摊到各期生产成本中的固定资产成本也不同。因此,折旧的计算和提取必将影响到成本的大小,进而影响到企业的利润水平,最终影响企业的税负轻重。由于在折旧方法上存有差异,这为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可能。在利用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进行纳税筹划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不同税制因素的影响
一般来说,在比例税制下,如果各年的所得税税率不变,则宜选择加速折旧法对企业较为有利。这主要是因为采用加速折旧法,使得在最初的年份提取的折旧较多,而在后面的年份则提取的折旧较少,这样就可以使企业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相当于企业在开始年份内取得了一笔国家无息贷款。但是,如果未来所得税税率越来越高,则应选择平均年限法较
为有利。由于延缓纳税收益与税率高低成正比,因此,在未来所得税税率越来越高的情况下,往往会使以后年度增加的税负,大于延缓纳税的收益。当然也会出现以后年度增加的税负小于延缓纳税的利益。这主要看市场资金的折现率高低。所以,在未来税率越来越高时,企业就需要进行比较分析,才能对企业的折旧方法做出最佳选择。而在累进税制下,过高的利润额,会引起过高部分所对应的税率偏高,从而会使企业税负也偏高。在这种情况下,则适宜采用平均年限法,可以使企业的利润避免忽高忽低,保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减少企业的纳税。当然,由于企业自身的条件、税率累进的急剧程度以及银行利率的大小等因素,也会对折旧的税收挡板效果产生影响。因此,在累进税制下,企业到底采用何种折旧方法较为有利,仍需企业经过比较分析后,才能做出最终决定。
>老伏志在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