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7.03.20
∙【字 号】果政办〔2017〕25号
∙【施行日期】2017.03.20
郑元畅图片∙【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孔令辉个人资料∙【主题分类】环境污染事故与应急管理
正文
果洛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果洛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果政办〔2017〕25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并省驻州各单位:
州环保水利局拟定的《果洛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经州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曾志伟有几个孩子2017年3月20日
果洛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果洛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众身体健康,规范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区域联防联动能力,有效减少大气重污染造成的危害,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2013〕106号)、《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函〔2013〕504号)、《青海省大气污染监测预报预警工作方案》(青政办〔2013〕316)《青海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青政办〔2015〕198号)、《青海省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青政办〔2016〕88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青海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青海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青海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青海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果洛州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果洛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适用范围
适用于果洛州行政区域内出现跨县重污染天气,需要由州人民政府负责协调,或超出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郭晶晶身高 本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
感人爱情电影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众身体健康作为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首要任务,切实落实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和减排措施,有效提升跨区域重污染天气的联防联控水平,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
区域统筹,属地管理。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统筹领导,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对本辖区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统一指挥,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各司其职、革履其责、密切配合。
加强预警,提前响应。积极做好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日常监测,开展污染过程趋势分析和研判,加快建设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业务平台,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工作。做好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各项应急准备,做到及时、快速和有效应对。
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建立“部门协调联动,公众广泛参与”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加强各部门间协助与合作,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专业优势,积极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
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果洛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统领果洛州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其下级预案包括州直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各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重大活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本预案与其下级预案共同组成果洛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
图1 果洛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与关系图
组织领导
应急领导小组
州政府牵头成立果洛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州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全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
州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副州长担任。
副组长由州环境保护和水利局局长、州政府秘书长、州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州气象局局长担任。
成员由州委宣传部、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经济和信息委员会、州教育局、州公安局、州监察局、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境保护和水利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牧局、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州文体和广播电视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气象局、国网果洛州公司、各县人民政府负责同志组成。
州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环境保护和水利局,由州环境保护和水利局局长兼任主任。主要负责贯彻领导小组的批示和部署,组织重污染天气形势研判、会商以及监测、预警等信息拟定,负责预案管理工作。
应急指挥部
在州应急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情况,州政府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
部(简称“州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主管副州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州环境保护和水利局局长担任,成员同领导小组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构。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由州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兼任主任。主要负责贯彻指挥部的批示和部署,组织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研判、会商以及相关信息发XXX上报,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应急响应措施,跟踪事态变化和应对情况,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进行分析、总结。
州应急指挥部下设监测预警组、应急响应组、医疗防护组、信息公开和宣传组和专家咨询组。
机构职责
蝠鲼 州应急指挥部承担州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重大事项应急处置的决策,州级预警的发布与解除,对各县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督导以及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等。
监测预警组由州环境保护和水利局、州气象局组成,负责根据空气质量和气象观测数据信
息,对全州以及各县大气环境质量进行监测预报,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会商机制,会同专家组及时研判重污染天气发展趋势,确定重污染天气的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州应急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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