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鸟于泉想顺利签证成功,应认真花点力气捋捋签证的学问,了解签证的性质、特点、原则十分重要。签证的性质和特点签证是服务于派发签证国整体利益的一种工具,给谁或不给谁是这个国家的主权。盖在你护照上的印记,意味着该国政府允许你在其国家进行符合签证种类的活动,具有法律效应,没有签证或超出签证种类规定的活动都被视为非法。 美国签证分两大类:移民签证和非移民签证(含学生签证)。美国的F1签证是发给到美国大中小学留学的学生本人的,F2签证是发给F1签证持有人的直系亲属的。M1签证是发给职业学校或非专业大学的学生的。凡给予别国学生留学签证的国家政府,都对学生签证持有者作出了若干规定,即所谓的学生签证特点。和非移民签证的其他类签证相比,美国学生签证能享受到的优惠较多,例如:签证有效期一般很长,为5年,有利于熟悉和适应美国环境;学生好转身份――如果持证人已取得大学毕业以上的学位,可进而通过职业移民申请绿卡,这比其它非移民签证将能享有更多的有利条件;亲属可以陪读,亲戚朋友可以探亲;可以有限地工作,也可以向移民局申请工作许可……另,学生签证是一种临时签证,因此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应表明在美国完成学业后将返回其居住国。也正因如此,就增加了学生的“移民倾向”,签证官审查就很仔细,要力排“移民倾向”,要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钱上学(或有奖学金,或自己已备李云迪的现任妻子
马东为什么不签姜思达好了钱),不必依靠打工来完成在美国的学业。 签证的原则 签证官派发签证是有原则的,申请留学签证的人也应该了解原则,方能获得签证官的信任,顺利获签。那么,签证官是根据什么原则来决定是否发给某个学生申请人签证的呢?美国移民和国籍法限定签证官接待每一位申请人时,必须把每一位非移民签证申请人假定为“有意移民”,除非申请人能使签证官相信此人有资格取得非移民签证,否则就是有“移民倾向”,拒签。根据以上原则,签证官用的是逆向否定法,凡要问的问题,凡要了解的情况,都是为了排除申请人有“移民倾向”。为此申请人必须紧紧围绕着“移民倾向”的排除做好准备,遵循清楚(Clear)、精炼(Concie)、有说服力(Covincing)三原则,即递交的材料要清楚规范,条理性好,面试时要观点明确,有条不紊;材料要精炼,面对面回答问题要言简意赅;要合理真实,有说服力。一是去美国就是为了学习。二是国内有不可分离的至亲,有自己割舍不下的事业、经济和社会关系,学习完成就回国。与此相关的是有无足够的费用上学。签证官担心你没钱上学,而去工作,抢了他(她)同胞的饭碗,或滞留不归带来社会问题。 美国学校经审核学生条件,签发了合格证书,或录取通知书,为什么还是有很多学生不能获得签证?笔者认为,这和美国1999年修改移民法不无关系,修改的重点在增加高素质人才的进入,而进一步限制文化素质低的人员。这和大量人员以学习为名有关,许多人不是真心去学习,而
怎样刻录光盘是以学习为招牌,计划去工作或移民。这也和美国签证官刻板认真有关。美国的文官监督机制非常发达,也十分严格。签证官对美国法律和自己的工作必须十分负责。而且签证官是经常轮换的,同时他们回避与驻在国的人过分接触。用一位美籍华人朋友的话说,“越认识越不好办”,刻板的美国签证官先入为主对你有了某种看法后,要签证就更难了。要说到美国使馆“走后门”,也不是不可能,但和中国人理解的含义不同,要送钱送物送礼万万使不得,这会断送掉签证官的前程,重则开除。钱君有许多美国朋友,专职外交官就好几个。他说,美国签证官也不是只会按原则办事,申请签证,个美国外交官推荐一下,双方信任,美国人吃这一套。笔者的一位美国商务处的朋友,临别时说,“以后你的孩子要去美国,签证碰到困难,尽管我,不管我到了世界上哪个国家,都能给你帮忙。”此前,他曾经说过,“朝鲜战争时,我爸爸是炊事兵,尽管没动过一一炮,但他总觉得对不起中国人,让我无论到哪里都要帮助你们。”这说明,美国签证官也讲“走后门”,可是,有条件“走后门”的中国人毕竟不多。 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情况是中美文化习俗上的差异问题。要了解美国人,知道他们怎么想怎么看。总爱用中国人的思维方法揣摩美国人,总想以自己的作为来影响美国人,实际效果正好相反。
>周震南2000还是1999>十五的月亮十六圆美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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