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道教科仪供品杂谈 ——以《供天》、《朝饭》科仪为例
吴忠正文管专业
上海道教现在的《供天》科仪的供品可谓是五花八门。宫观普遍的做法一般是要求斋主备一块肉、一只尾巴带毛的鸡(也有用一些鸡蛋)、一条鱼,富裕或还鼓励用三牲代替鸡肉鱼,及一些糕点水果。那么这些用做《供天》科仪的供品合不合适呢? 小虎子上海的《供天》科仪全称叫做《灵宝供天行道金科》,俗称“斋天”。首先就“斋”字而言。斋的本义是洁净、斋戒之意。《说文解字》释“斋”说:“斋,戒洁也。”《现代汉语词典》又有解释云:信仰佛教、道教等宗教的人所吃的素食。所以从字面上解释《斋天》科仪中的供品似乎不应该有肉类、荤物,而只应该是素食。事实上,道教的一些经籍对供神也是有所论述的。如道教经典《上清灵宝大法》曰:“时新果实,切宜精洁。旧仪建斋则逐日易之,不用石榴、甘蔗之类及秽泥之物,枝上净果为佳。上帝三宝前列茶汤果实供养如法,六幕并将吏神祇前备斋馔净食之类供陈之上。及荐神真,下及道众,饮食并须洁净,不用酥乳、醍醐、酢酪等物,皆为荤。或六畜皮毛爪甲,毋堕饮食中。禁猫犬禽兽之畜污犯坛中。”《南斗经》曰:“供食可糖饼枣等,
不须酒脯,此最为要道,以此迎请神真,真圣自降,……”。脯的意思是什么?许慎的《说文解字》认为:脯,干肉也,从肉。以上种种说法似乎表明供神的供品其实只需要果类、糕饼等,特别是不应供奉肉等荤类食物。 其次,对神仙真圣不供肉类荤物的观点,道教早在祖天师张道陵创教时期就提出来了。祖师创教时就有“神不血食”的说法,其时广用的《正一法文经章官品》“治收籴鬼”条有记:“天愿白候将军,兵士十万人,主收自称天地水三官、万道逆鬼考问人,不得从民求饮食。”又记:“太上督天兵四十万人,主收自称皇天上帝之鬼。”祭五帝为汉代之重大祭祀,但在张陵心目中,神不血食,岂得冒充五帝,故不能采取传统的祭祀请祷方法。也就是说正统的道教教义认为道教的正神是不应吃有血的肉类的,吃肉类的肯定都是邪神。《斋天》科仪中请奉的都是道教中的正神、三清上圣天尊,十方高真仙众等。看过《西游记》的读者可能都知道,在其第87回“凤仙郡冒天止雨,孙大对劝善施霖”中也有关于民间斋天的记述:“玉帝道:‘那厮三年前十二月二十五日,朕出行监观万天,浮游三界,驾至他方,见那上官正不仁,将斋天素供推倒喂狗,口出秽言,造有冒犯之罪……’”。小说来自于生活,可见明代斋天也是素席素斋。道教中还有一则故事,传说庙观中常在前门护观护法的王灵官当时曾因为要百姓供奉血食,甚至要童男童女,而被萨守真人视为邪神,从而对其砸像烧庙,断其供养。 但是,为什么现在的斋天科仪中
会有供奉血食荤物的做法呢?这个可能是受到了道教另一则科仪的影响,即道教的《上供》科仪。道教的上供科仪供养供奉的是斋主的祖先或亲属亡人,但显著不同的是他们的身份是鬼,而不是神仙上真。道教的《朝饭》科仪会在供桌上供奉许多肉类酒类等许多美味食品。其实中国人很早就有信鬼祭鬼的做法。比方说周代人就非常相信,如果人非正常死亡,其灵魂便会化作恶鬼而对人类带来灾厄。《左传》昭公七年,曾记载了一则《伯有为厉》的故事。而晋国能臣子产则对此有过一番阐述:“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阳曰魂。用物精多,则魂魄强,是以有精爽,至于神明。匹夫匹妇强死,其魂魄犹能凭依于人以为淫厉。况良霄,我先君穆公之冑,子良之孙,子耳之子,敝邑之卿,从政三代矣。……其用物也弘矣,其取精也多矣,其族又大,所冯厚矣,而强死,能为鬼,不亦宜乎?” 此处所谓“厉”,即为恶鬼,而恶鬼会加害于人,而避免祸患的唯一之道,即为向厉鬼献祭。解决之道是子产为子孔、伯有立后以抚之,使之有宗庙可居,且得以享血食之祭,进而能收到“使其鬼有所归则不为厉”的效用。假如祭礼太简慢了,祖先吃得不痛快,那可是要发怒的。《墨子·明鬼》记载:佑观辜替宋文君祷祀,因牲礼不合度,鬼怒,依附在祝史身上,用杖把他活活打死在祭坛上。故《尚同中》云:“圣王……事鬼神也,酒醴粢盛,不敢不蠲洁,牺牲不敢不腯肥。”可见祭鬼是要大鱼大肉供养供奉的。道晖芝整容前 汪东城 整容牛字成语大全四字成语另外,中国民间一般如果收成
好了,家中富裕平安,一般也认为是祖先荫佑,所以常常会制酒食以祭祀,剥牛烹羊,或陈列或进献,让神及祖先来品尝,以使子孙获得更多的福报。“神嗜饮食,使君寿考”,说得多么明白呀!凡祭祀,都服膺这个道理,但此处的神实则是指鬼。又如《信南山》云:“祭以清酒,从以骍牡,亨于祖考。执其鸾刀。以启其毛。取其血膋。是烝是尝,苾苾芬芬,祀事孔明。先祖是皇,报以介福,万寿无疆”,《凫鹥》云:“尔酒既湑,尔肴伊脯,公尸燕饮,福禄来下”,《大雅·旱麓》:“清酒既载,骍牡既备,以享以祀,以介景福”,说的也都是用骍牡(祭祀用的赤的公牛)、脯等祭祀祖先,亨于祖考。所以供鬼必须是杀牲祭拜,只有供奉他吃得满意了,他才会福报你;当然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鬼的饮食其实就是人的饮食。人喜欢吃的东西,即是鬼所嗜食者,并不要另外准备更“圣洁”的食物。祭完鬼之后,人甚至还可以分食鬼所食之物,人鬼同食,故亦同乐。道教的许多教义都是来源于民间的信仰,不可否认,这种《上供》科仪跟民间的祭祀祖先,以一表怀念,二想祈福的思想是同出一辙的。 最后,基于道教“贵生”之观念,我以为道教的教义事实上也是反对杀生祭神,反对吃肥甘醴脂,即使是对于祭鬼祭祖先。道教《道书援神契》曰:“古者祭用黍稷、牺牲。梁武帝以面为牺牲代之。唐玄宗又以饼饵代之。周边笾掌枣栗菱芡,又有糗饼粉餈,又酒正常五齐三酒。”梁唐后统治上层就倡导以素品祭祀为上,为什么到现在的《
斋天》科仪却是要供荤类呢?我以为这很有可能有道教的自我发挥,随方设教,认为对人来说是好吃的好喝的,那么神仙肯定也认为是好吃的好喝的。所以现在斋天的供品中还出现了很多古代没有的东西,如可乐,咖啡,甚至香烟等等。 《天皇至道太清玉册》中的一句话说得最好了:“建醮须是量力所为,富则备物,贫则随宜。所市醮需,毋用非义之财及与人争较价直之物。及力有余而苟且营办,力不及而勉强经营者,皆为不诚,难于感格。”从这个角度来说,那么道教的供品就是以诚当先,以净为本,其它就不是那么重要的了。 关于这个《斋天》科仪为什么要用肉类荤物供奉,我曾问过一些道长,一些认为是师傅传下来的,自己也说不出所以然,也有道长说,因为科仪书结尾中有:“……齐来用膳……”这个字句,有个膳字,而许慎《说文解字》:膳,具食也。从肉。所以应该供奉肉类。可是《古文字诂林·金文编》却另有说法:“膳,不从肉。大簋。(四464)齐侯敦。”李孝定《金文诂林读后记卷四》也曰:“膳字所从肉旁,与所从善声连书,乃作字者任意为之,非正例也。”《现代汉语词典》解释:膳,是饍的简写,是饭食的意思。而《康熙字典》却只记载有:“饍,《玉篇》食也,与膳同。《说文》具食也。”所以也有理由相信,《斋天》科仪中的“膳”原来很可能写作是饍字,并不是代表肉的意思,而只是代表一些美食。再者道教科仪很多都是手写本,把“饍”抄成“膳”字的可能性也是极大的。
>陈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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