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烦恼的不同解说
一、《俱舍论》等对十种根本烦恼的不同解说
1、贪:染著五欲之境而不离也。例如贪爱、贪欲等。
俱舍论十六曰:“于他财物,恶欲为贪。”
瑜伽论记七上曰:“贪之与爱,名别体同。”
2、嗔:
成唯识论六卷云:云何为嗔?于苦苦具,憎为性。能障无嗔,不安隐性,恶行所依,为业。谓嗔必令身心热恼,起诸恶业,不善性故。
大乘义章五本曰:“忿怒为嗔。”
遗教经曰:“嗔心甚于猛火,常当防护,无令得入。劫功德贼,无过嗔恚。”
决定毗尼经曰:“宁起百千贪心,不起一嗔恚,以违害大慈莫过此故。”
往生要集中曰:“或处经云:能损大利无过嗔,一念因缘悉焚灭俱胝广劫所修善。”
3、痴:又叫无明,三毒之一,一切之烦恼由之而起。心性暗昧,迷于事理(不明白事理)。佛教所说的愚痴,并非什么都不知道,而是所知都是邪知邪见,与佛教所说的正知正见相反。
辄怎么念成唯识论六卷云:云何为痴?于诸理事,迷暗为性。能障无痴,一切杂染所依为业。谓由无明,起疑邪见贪等烦恼随烦恼业;能招后生杂染法故。
4、慢:恃己而凌他,十六惑之一。
瑜伽八十九卷云:于他下劣,谓已为胜;或复于等,谓已为等;令心高举;故名为慢。
王力宏学历五蕴论、广五蕴论云:云何慢?慢有七种。谓慢、过慢、慢过慢、我慢、增上慢、卑慢、邪慢。云何慢?谓于劣计已胜,或于等计已等,如是心高举为性。云何过慢?谓于等计已胜,或于胜计已等,如是心高举为性。云何慢过慢?谓于胜计已胜,如是心高举为性。云何我慢?谓于五取蕴,随计为我,或为我所,如是心高举为性。云何增上慢?谓未得增上殊胜所证之法,谓我已得,如是心高举为性。增上殊胜所证法者:谓诸圣果、及三摩地、
三摩钵底等。于彼未得,谓我已得,而自矜倨。云何卑慢?谓于多分殊胜,计已少分下劣,如是心高举为性。云何邪慢?谓实无德,计已有德,如是心高举为性。不生敬重所依为业。谓于尊者及有德者,而起倨慠,不生崇重。
沈珍珠5、疑:于诸实理,犹豫不决之心也。故非一旦契悟谛理,不能绝之。预流果以上,菩萨初地以上,乃为断疑者。
成唯识论六卷云:云何为疑?于诸谛理,犹豫为性。能障不疑善品为业。谓犹豫者,善不生故。有义、此疑以慧为体。犹豫简择,说为疑故。毗助末底,是疑义故。末底般若,义无异故。有义、此疑别有自体。令慧不决,非即慧故。瑜伽论说:六烦恼中,见、世俗有。即慧分故。余是实有。别有性故。毗助末底,执慧为疑;毗助若南,智应为识。界由助力,义便转变。是故此疑,非慧为体。
五蕴论、广五蕴论十页云:云何疑?谓于谛宝等为有为无,犹豫为性。不生善法所依为业。诸烦恼中,后三见及疑,唯分别起。余通俱生,及分别起。
法蕴足论八卷云:云何疑?谓于佛法僧及苦集灭道,生起疑惑,二分二路,乃至非现一趣;总名为疑。
《俱舍论》第五品、随眠品(第十九卷),对五不正见的解说如下:
移动网上缴费
6、萨迦耶见执我及我所是萨迦耶见此萨迦耶即五取蕴。
7、边见:于所执我我所事执断执常名边执见。以妄执取断常边故。
8、邪见:于实有体苦等谛中起见拨无名为邪见。
9、见取见于劣谓胜名为见取。有漏名劣圣所断故。执劣为胜总名见取。
10、戒禁取见:于非因道谓因道见一切总说名戒禁取。如大自在生主或余非世间因妄起因执投水火等种种邪行非生天因妄起因执唯受持戒禁数相应智等非解脱道妄起道执。
二、对十九种随烦恼的不同解说
大烦恼地法:放逸、懈怠、不信、昏沉、掉举;大不善地法:无惭、无愧;
小烦恼地:忿、覆、悭、嫉、恼、害、恨、谄、诳、憍;不定地法:睡眠、恶作。
1、放逸:
俱舍论四卷云:逸、谓放逸。不修诸善。
瑜伽八十九卷云:于诸善品,不乐勤修;于诸恶法,心无防护;故名放逸。
瑜伽九十五卷云:云何放逸?谓略而言,若邪思惟,若邪寻思,若邪戏论,是名放逸。当知若于不应思处而强思惟;名邪思惟。谓或思惟我于过去世,为曾有耶?乃至广说。于未来世,于内犹豫、我为是谁?谁当是我?今此有情,从何而来?于是没已,当往何所?或思世间。谓世间常。乃至广说。如是或谓世间有边。乃至广说。或思有情。谓命即身。乃至广说。或思有情业果异熟,谓妄思惟此作此受。乃至广说。或复思惟诸静虑者静虑境界。或思诸佛诸佛境界。如来灭后,若有若无。乃至广说。彼由世俗胜义善巧,于是一切,二因缘故;不应思惟。一、非思惟所缘境故。二、由其事无所有故。若有思求非思境事,或有思求无所有事;如是一切,皆无所得。唯有令心转增迷乱。若于此中不如正理强思惟者;虽有一类,由宿因力,或起厌离,或起厌离相应作意,缘实境界,于其中间暂尔现行;而复于彼、见为过患,生不实想。如是思惟世间等法,能引无义。邪寻思者:当知即是欲等寻思。邪戏论者:复有六种。谓颠倒戏论,唐捐戏论,诤竞戏论,于他分别胜劣
戏论,分别工巧养命戏论,耽染世间财食戏论。如是一切,总名放逸。为欲断除此放逸故;如来亲自为教诲者。为堪受化,补特伽罗、闻已,速能断诸放逸。此放逸是现前观四障之一。
五蕴论、广五蕴论云:云何放逸?谓依贪嗔痴懈怠故,于诸烦恼,心不防护;于诸善品,不能修习为性。不善增长,善法退失,所依为业。
2、懈怠:
俱舍论四卷云:怠谓懈怠?心不勇悍。是前所说勤所对治。
瑜伽六十二卷云:云何懈怠?谓执睡眠偃卧为乐,昼夜唐捐;舍众善品。
界身足论上云:懈怠云何?谓不精进性,劣精进性,昧精进性,障碍精进,止息精进,心不勇悍,不已勇悍,不当勇悍,是名懈怠。
3、不信:
俱舍论四卷云:不信者:谓心不澄净。是前所说信所对治。
瑜伽六十二卷云:云何不信?谓于佛法僧,心不清净;于苦集灭道,生不顺解。
杂集论一卷云:不信者:谓愚痴分,于诸善法,心不忍可,心不清净,心不悕望,为体;懈怠所依为业。懈怠所依者:由不信故,无有方便加行乐欲。
4、昏沉:
法蕴足论八卷云:云何昏沉?谓身重性,心重性,乃至[梦-夕+登]瞢愦闷;总名惛沈。
法蕴足论五卷云:云何昏沉睡眠盖?谓身重性,心重性,身无堪任性,心无堪任性,身昏沉性,心昏沉性,[夢-夕+登]瞢愦闷,总名昏沉。染污心品所有眠梦,不能任持,心昧略性;总名睡眠。如是所说昏沉睡眠,覆心蔽心乃至裹心盖心;故名为盖。盖即昏沉睡眠,故名昏沉睡眠盖。
5、掉举:
俱舍论四卷云:掉、谓掉举。令心不静。
瑜伽十一卷云:掉举者:谓因亲属寻思,国土寻思,不死寻思,或随忆念昔所经历戏笑欢娱所行之事,心生諠动腾跃之性。
显扬一卷云:掉举者:谓依不正寻求,或复追念曾所经见戏乐等事,心不静息为体。
成唯识论六卷云:云何掉举?令心于境、不寂静为性。能障行舍、奢摩他、为业。有义、掉举、贪一分摄。论唯说此是贪分故。此由忆昔乐事生故。有义、掉举、非唯贪摄。论说掉举、遍染心故。又掉举相、谓不寂静。说是烦恼共相摄故。掉举离此,无别相故。虽依一切烦恼假立;而贪位增,说为贪分。有义、掉举、别有自性。遍诸染心。如不信等。非说他分、体便非实;勿不信等、亦假有故。而论说为世俗有者;如睡眠等,随他相说。掉举别相,谓即嚣动。令俱生法,不寂静故。若离烦恼,无别此相;不应别说障奢摩他。故不寂静,非此别相。
酸菜鱼怎么做 家常做法
杂集论一卷云:掉举者:谓贪欲分,随念净相,心不寂静为体;障奢摩他为业。随念净相者:谓追忆往昔,随顺贪欲戏笑等故;心不寂静。
6、无惭:
瑜伽八十九卷云:于所作罪,望已不羞;故名无惭。
 
成唯识论六卷云:云何无惭?不顾自法,轻拒贤善为性。能障碍惭,生长恶行为业。谓于自法无所顾者,轻拒贤善,不耻过恶,障惭,生长诸恶行故。
7、无愧:
瑜伽八十九卷云:于所作罪,望他不耻;故名无愧。
成唯识论六卷云:云何无愧?不顾世间,崇重暴恶为性。能障碍愧,生长恶行为业。谓于世间,无所顾者,崇重暴恶,不耻过罪,障愧,生长诸恶行故。
集论一卷云:何等无愧?谓贪嗔痴分,于诸过恶,不羞他为体;一切烦恼及随烦恼助伴为业。
8、忿:
俱舍论二十一卷云:于情非情,令心愤发;说名为忿。
瑜伽八十九卷云:若嗔恚缠,能令面貌惨裂奋发;说名为忿。
成唯识论六卷云:云何为忿?依对现前不饶益境,愤发为性。能障不忿,执仗为业。谓怀忿者,多发暴恶身表业故。此即嗔恚一分为体。离嗔,无别忿相用故。
9、覆:
俱舍论二十一卷云:隐藏自罪,说名为覆。
成唯识论六卷云:云何为覆?于自作罪,恐失利誉,隐藏为性。能障不覆,悔恼为业。谓覆罪者,后必悔恼,不安隐故。有义、此覆、痴一分摄。论唯说此、痴一分故。不惧当苦,覆自罪故。有义、此覆、贪痴一分摄。亦恐失利誉,覆自罪故。论据粗显,唯说痴分。如说掉举是贪分故。然说掉举遍诸染心,不可执为唯是贪分。
法蕴足论八卷云:云何覆?谓有一类、破戒,破见,破净命,破轨范,于本受戒、不能究竟,不能纯净,不能圆满。彼既自觉所犯已久;作是思惟:我若向他宣说开示施设建立所犯诸事;则有恶称恶誉,被弹被厌,或毁或举。便不为他恭敬供养。我宁因此堕三恶趣;终不自陈上所犯事。彼既怖得恶称恶誉,乃至怖失恭敬供养
10、悭:
俱舍论二十一卷云:悭、谓财法巧施相违,令心吝著。
法蕴足论八卷云:云何悭?谓悭有二种。一、财悭,二、法悭。财悭者:谓于诸所有可爱五尘衣服饮食卧具医药及余资具,障碍遮止,令他不得。于自所有可爱资具,不施、不遍施、不随遍施,不舍、不遍舍、不随遍舍,心吝惜性,是名财悭。法悭者:谓所有素怛缆、毗奈耶、阿毗达磨,或亲教轨范教授教诫,或展转传来诸秘要法,障碍遮止,令他不得。于自所有如上诸法,不授与他,亦不为说。不施、不遍施、不随遍施,不舍、不遍舍、不随遍舍,心吝惜性,是名法悭。此财法悭,总名为悭。
11、嫉:
俱舍论二十一卷云:嫉、谓于他诸与盛事,令心不喜。
成唯识论六卷云:云何为嫉?殉自名利,不耐他荣,妒忌为性。能障不嫉,忧戚为业。谓嫉妒者、闻见他荣,深怀忧戚,不安隐故。此亦嗔恚一分为体。离嗔,无别嫉相用故。
法蕴足论八卷云:云何嫉?谓有一类、见他获得恭敬、供养、尊重、赞叹、可爱、五尘、衣服、饮食、卧具、医药、及余资具,作是思惟:彼既已获恭敬等事;而我不得。由此发生诸戚、极戚,苦、极苦,妒、极妒,嫉、极嫉。总名为嫉。
12、恼:
杂集论一卷云:恼者:忿恨居先,嗔之一分,心戾为体;高暴粗言所依为业。生起非福为业;不安隐住为业。高暴粗言者:谓语现凶疏,切人心腑。
杂集论七卷云:恼有三种。谓贪嗔痴。由依止贪嗔痴故;随彼彼处、爱乐耽著;彼若变坏,便增愁叹种种忧苦热恼所触。故名为恼。由于等诸可乐事,深爱著已;彼若变坏;是诸有情、便为种种愁叹等苦所恼乱故。
13、害:
五蕴论、广五蕴论云:云何害?谓于众生、损恼为性。是嗔之分。损恼者:谓加鞭杖等。即此所依为业。
品类足论三卷云:害云何?谓于有情、能为毁损伤害恼触,逼令堕苦;是名为害。
入阿毗达磨论上云:害、谓于他能为逼迫;由此能行打骂等事。
14、恨:
俱舍论二十一卷云:恨、谓于忿所缘事中,数数寻思,结怨不舍。
瑜伽八十九卷云:内怀怨结,故名为恨。
成唯识论六卷云:云何为恨?由忿为先,怀恶不舍,结怨为性。能障不恨,热恼为业。谓结恨者、不能含忍;恒热恼故。此亦嗔恚一分为体。离嗔、无别恨相用故。
15、谄:
俱舍论二十一卷云:谄谓心曲。由此不能如实自显。或矫非拨,或设方便,令解不明。
成唯识论六卷云:云何为谄?为网他故;矫设异仪,险曲为性。能障不谄,教诲,为业。谓谄曲者,为网帽他,曲顺时宜,矫设方便。为取他意或藏己失。不任师友正教诲故。此亦贪痴一分为体。离二,无别谄相用故。
广五蕴论云:云何谄?谓矫设方便,隐己过恶,心曲为性。谓于名利有所计著。是贪痴分。障正教诲为业。复由有罪,不自如实发露归忏,不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