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辩论:体育明星偶像化不利于体育的发展 总结陈词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大家好!本场辩论中对方辩友主要犯有如下3种错误:
一、论辩中偷换概念。对方辩友将体育明星和体育偶像混为一谈,在两者之间偷梁换柱、左右犹疑,多次被我方反诘和攻击。体育明星在体育方面成绩卓越、良好的体现体育精神。体育明星对体育发展贡献不可否认,但偶像化则只是注重外在的形式,借助全方位的商业包装和无孔不入的广告,粉饰和娱乐化体育明星。一种虚假的表明的东西如何促进真实的体育发展,而对方辩友却将体育明星的积极影响全被归功于偶像化的作用,岂不荒唐!小贝换了什么头型,刘翔代言了什么产品,姚明穿的几号球衣,这又与体育发展有什么关系?将体育流于表面,与体育精神背道而驰!
二、对偶像化的概念不清晰。首先,我方多次重申对体育明星先进事迹的真实宣传这不是偶像化,只有虚假的、夸大的、粉饰的宣传才叫偶像化。其次,商业化不等于偶像化。对方辩友将商业投资对体育经济的拉动作用归为偶像化的魔力显然也是荒谬的。
三、我方认为体育的发展经久不衰,根本在于体育精神的传承,而不是偶像化的作用。如果体育明星偶像化能促进体育发展,那么体育偶像专注于追求名誉和利益我们的体育就发展了;多参加几个广告代言,我们的体育就将突发猛进;如果偶像化就能促进发展,我们的物理学不再需要科学家的努力,只需要在案头挂上爱因斯坦的肖像,每日参拜,科学发展就将突发猛进;如果偶像化就能促进发展,中国足球队不再需要训练,只需要每天对着贝克汉姆的头像祈祷就可赶英抗日,岂不荒唐?
上海堡垒评价同志们,宣扬崇拜体育偶像就能发展体育是荒谬的,愚昧无知的!体育发展需要的是一代代人的努力,需要的是持续弘扬体育精神,需要的是每个人的参与。
因此,我们坚信体育明星偶像化不利于体育发展。
谢谢!
第二篇:体育明星偶像化不利于体育发展总结陈词
主席好,评委好。感谢对方辩友在今天的辩论赛中精彩的表现,但正方在辩论中犯下以下错误:第一,对方混淆明星化与偶像化的概念。我方一辩在开篇理论时已经陈述,偶像化
是商家为了商业利益通过包装等手段将某明星为大众所崇拜的过程。明星化是否有利于体育发展有待考证,而今天我方论证的是体育明星偶像化不利于体育发展,请正方辩友正视主题。
第二,对方说到提高关注度可以推动体育发展。而体育明星偶像化带来的发展是片面的。例如我们关注刘翔,从而关注跨栏,难道会因为关注他而去关注马术吗?就这一方面讲,类似于马术、飞碟、击剑、10米步等冷门项目得不到关注,经费少,发展缓慢甚至倒退,更加很好地说明了这种发展是片面的。体育发展需要的是全面发展,而非片面。欧美美女明星
第三,资金来源。商家对体育明星投入资金与国家对运动员投入资金的目的是不同的。国家是为了促进体育发展,而商家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自身利益,而不是体育发展。(另一方面,给体育明星造成更多压力。)更何况,资金的投入并不是都用在包装上,而是由一部分投入在器材设备,所以并不是偶像化有利体育发展,而是器材设备的更新有利体育发展。
霍尊资料(如果对方讲到全民运动问题,体育明星偶像化并不能实现带动全民运动的作用,难道我们因为喜欢郭晶晶就去跳水吗?)
我方必须强调,体育明星偶像化无法从根本上带来体育发展,需要实现这一点,还是要本着体育自身和其精神来发展。
下面,我将总结我方的观点。第一,体育明星的偶像化致使很多运动员更注重于商业利益,忘却本质,无法专注于体育事业本身。并且造成公众及运动员本身更注重于外形竞争,忽略体育本身,并不利于体育发展。在此过程中,体育明星遭受压力过大,往往会通过不合法手段来获得成功。另外,已经有的荣誉,使体育明星自身心态发生变化,阻碍了他们追求更高目标的步伐,从而不利于体育发展。
卢星宇第二,商家对体育明星进行包装,使其偶像化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自身利益,而不是发展体育。从资金投入方面说,商家的资金投入包括了在器材上的投入和在包装费上两部分,如果一定要说有促进体育发展的一面,也是器材促进了体育发展,而不是偶像化促进体育发展,请对方辩友区分。
第三,对于体育精神的传承,需要的是正确的态度和实际的付出,而不是通过偶像化这种短期效应来实现。偶像化无法使体育精神得到很好的传承。
第四,体育的发展可以采用其他方式,而不是依靠将体育明星偶像化这一途径。从物质层次说,可以对运动员加强日常的照顾,医疗保障和其他补贴,加强专业项目的训练等方式,提高他们的能力,从而推动体育发展。就精神层次而言,可以推广对运动员进行高等教育,深化他们对体育精神的理解,更加热爱体育事业,增加体育信心,从而推动体育发展。
赫尔巴特说过,体育竞赛之最绝妙
处乃由于它只在手做,不在口说。因此,推动体育发展的最好方式就是切实付诸于实际,体育明星更专注于体育事业,而非采用偶像化的形式。
综上所述,我方始终认为体育明星偶像化不利于体育发展。谢谢!
第三篇:体育明星的偶像化不利于体育的发展
体育明星的偶像化不利于体育的发展
一辩稿0.***00003
主席、各位评委,今天我方的观点是“体育明星的偶像化不利于体育的发展”。首先,让我们来明确几组定义。体育明星指的是在体育领域的卓越成就而受人关注的运动员。偶像指受人崇拜的对象。我们所探讨的偶像化是指,当今社会存在的一种给体育明星冠上各种光环的,提升至社会模范的一种倾向。其中大部分采取商业包装、娱乐宣传等方式。这是目前社会上的一种现象,而不是指个别明星成为偶像的过程。
要判断体育明星偶像化是否有利于体育发展就是要看体育明星偶像化是否有利于体育成绩的提高,体育运动的平衡发展以及良好体育氛围的营造。
基于以上认识,我方认为体育明星偶像化不利于体育的发展理由有三
第一,偶像化将会对运动员的竞技成绩产生负面的影响,不利于体育的发展。要将体育
明星塑造成偶像,目前最常见的手段就是通过商业、媒体的大力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认可他。也就是说,这要求体育明星牺牲宝贵的训练和休息时间去拍摄广告、出席公共场合、应付各种媒体等活动吸引眼球,提高出镜率,被大众了解并成为“偶像”。
第二,偶像化将会导致运动项目的发展不平衡。伦敦奥运会中国军团的38位金牌得主,真
正成为偶像被大家持续关注的只有寥寥几人。同是奥运冠军,同样取得辉煌的成就,同样为国家赢得荣誉,而所受关注的程度却截然不同。由于商业和舆论的选择把某些体育明星塑造成偶像,其光芒势必掩盖其他项目,普及体育的目的不能实现。民众对运动的关注仅限于特定的项目,大量的资源过多的集中于特定项目,导致体育项目的发展不平衡。一些项目如摔跤等项目在世界上受到的关注度普遍较低,面临被奥运会除名的危险,对于摔跤这无异于是倒退。
第三,偶像化不利于良好体育氛围的营造。商业、媒体要塑造一个偶像最有效的方式就
是挖掘偶像的奋斗史,成长经历以及私人生活,以求吸引眼球。大众对偶像的劲爆新闻的过多关注不仅仅会影响偶像本身,使体育对文化的正面影响力大大减弱。在网上搜索孙杨,最先出现的不是孙杨在体育上成绩,而是“孙杨女友”等花边新闻。体育打造正能量的社会文化的预期不能实现,体育的发展就没有实现。综上所述,我方认为,体育明星的偶像化不利于体育的发展。
第四篇:体育明星偶像化有利于体育发展总结陈词
李依晓被叶璇狗咬总结陈词
主席好,评委好。
首先感谢对方辩友在今天的辩论赛中精彩的表现,但反方在辩论中犯下以下错误:
第一,偶像化并不等于商业化。我方一辩在开篇理论时已经陈述,偶像化是为大众树立正面榜样,起到社会价值观的引导作用,而并非是单纯的商业利益。请反方辩友正视这一概念。
第二,对方说道…… 第三,对方辩友说……
下面,我将总结我方的观点。
首先,体育明星的偶像化加大了体育明星的曝光率,将其优点放大,不仅能激励起其他运动员的上进心,还能敦促明星自己,不断挑战、超越自己。这既是光环,又是标杆,在大众的关注监督下,是利于体育明星的个人运动发展的。
其次,商家对体育明星进行包装,当然也包括对运动器材的资金投入,促进了体育产业的发展,为更多贫困地区提供了基础设备,提高了大众的运动热情,无偿不是一种发展。
再有,我方一再强调,体育发展不单单是运动的发展,还包括体育精神,体育文化以及体育产业等一系列发展。这就需要一些代表性人物对大众进行指引,树立良好的体育形象,引领大众参与到体育运动中来。而体育明星偶像化正是通过对明星的包装宣传,使其所在的领域为大众所熟知,增加了体育的魅力,激发了大众对运动的热爱与激情。
最后要说的是,虽然发展体育的方法有很多,我方也不予以否认,但在今天就我们的辩题而言,我们就是在探讨体育明星偶像化这一点,而在谈到偶像化,我们能够联想到田亮,姚明,鲍春来。这些都是有利于体育发展的典型案例。偶像化后的体育明星就像一座指引着航向的灯塔,他们是某一领域的佼佼者,指引着新一代的运动小将,同时他们的存在还是一种体育文化,号召我们更加热爱运动。有了他们,运动员会更有拼搏奋斗的目标;有了他们,我们普通大众的运动热情都被激发出来;有了他们,我们的体育文化得到升华,我们的体育精神才能更好得发扬和传承,我们体育发展的前景才能更加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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