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专业护士临床实践培训基地标准
为填补国内口腔专业护士教育与培训的空白,提高口腔护理专业水平,经卫生部医政司同意,中华口腔医学会拟开展口腔专业护士培训项目,本项目采用理论授课和临床实践相结合的培训形式,学员在学习完成所有理论课程并考试合格后可以进入临床实践基地进行临床实践部分学习。为规范口腔专业护士临床实践培训基地工作,确保实践教学质量,特制订本标准。
第一条 口腔专业护士临床实践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指能够按照下述标准承担并完成口腔专业护士临床实践培训任务的医疗机构。
第二条 基地的资格申请与认定应以医院或专科为单位。
第三条  口腔专业护士培训基地标准包括:1、基地所在医院的基本条件;2、基地所在专科必备的条件;3、基地师资基本标准。
第四条 基地所在医院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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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级别
卫生部《综合医院分级管理标准》(试行草案)规定的三级医院口腔科;符合要求的二级甲等以上口腔专科医院。
2.医院的教学条件
有基本的教学设备和合格的教学与示范教室、学术报告厅等。
3.医院的组织管理
1)有完善的口腔专业护士临床实践培训的组织机构及其配套的规章制度。升职贺词
2)有一名院级领导分管口腔专业护士临床实践培训及基地建设工作,并有职能部门(护理部)专人负责组织与协调。如何针灸
3)有健全的口腔专业护士临床实践培训基地管理制度,包括人员职责、定期例会、奖惩制度、考核制度等。
4无线网密码忘了怎么办)有相应的口腔专业护士临床实践培训财务管理制度。
4.经费与生活保障
专业口腔医院
1)基地可向申请在临床实践学习的学员收取实践学习的费用,每位学员不超过 1000元人民币实践费用。
2)基地可向学员提供相应的住宿和学习环境(费用另收)。
5.医院信誉与医疗服务质量
坚持医疗作风正派,服务态度良好,职业道德高尚。
第五条 张俪图片基地所在科室必备的条件 
具备口腔内科、口腔外科、口腔修复、口腔正畸科室或者分组,有口腔设备、器械齐全的护理实践授课区,可进行多媒体教学和技术演示。
第六条 基地师资基本标准
1. 临床教学队伍由基地医院护理部和临床科室护士长及带教老师组成。
2. 承担口腔专业护士临床实践指导和培训任务的老师称为口腔专业护士临床实践培训临床带教老师。
3. 带教老师应具有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 带教老师应从事相关临床护理工作五年以上(护理本科以上学历者三年)。
5. 带教老师应有口腔专科护理带教经历,有良好带教意识,学员评价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