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评比办法(试
行)
为全面提升我县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水平,着力打造“形象良好、服务优质、办事高效”文明窗口形象,积极营造争先创优、比学赶超的良好工作氛围,结合“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以及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比对象
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的窗口,按照入驻单位性质划分为审批服务类窗口(包含派驻人员常驻的窗口和未派驻人员常驻的窗口2类)和便民服务类窗口,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评比内容
总分120分,基本分100分、奖励分20分,基本分包括人员派驻及管理(13分)、审批服务业务工作(60分)、“好差评”(15分)、宣传报道(10分)、任务落实(2分),奖励分包括领导重视(2分)、“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5分)、“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市县通办”情况(3分)、改革创新(5分)典型经验报送(5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三、评比方式及程序
(一)月度红旗(文明)窗口
1、名额及入围候选窗口条件
(1)名额:参评窗口数量的20%左右,派驻人员常驻的窗口4个,未派驻人员常驻的窗口2个、便民服务类窗口1个。
(2)入围候选窗口条件:得分80分以上且未被取消资格,派驻人员常驻的窗口得分排名前8名(并列第8名的窗口一并计入),未派驻人员常驻的窗口得分排名前4名(并列第4名的窗口一并计入),便民服务类窗口得分排名前2名。
2、筛选办法
(1)1-2月份评比,从入围候选窗口中按得分高低选取派驻人员常驻的窗口4个,未派驻人员常驻的窗口2个,便民服务类窗口1个。
集成测试
(2)其他月份评比,派驻人员常驻的窗口、未派驻人员常驻的窗口各推荐1个名额设为进步最大红旗(文明)窗口,当月得分与排名比上月(上次获得最大进步奖)分别进步5名、5分以上的窗口中进步最大的即为红旗(文明)窗口,剩余名额优先考虑当年度未被授予过红旗(文明)窗口的窗口,综合考虑窗口配合中心工作、众满意率、授予和入围次数比例确定提名窗口。同等条件下得分较高的窗
口优先考虑。便民服务类窗口从入围候选窗口中按得分高低选取1个。
(3)同一窗口原则上不连续授予。
3、评比程序
(1)管委会各责任股室每月第2个工作日做好上个月的分数统计工作,经股室负责人审核后报督查股汇总。
(2)评比得分在工作公示1个工作日,各窗口对分数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与责任股室核实,由责任股室报督查股修改。
(二)年度先进窗口
(1)名额及入围候选窗口条件
①名额:参评窗口数量的20%左右,派驻人员常驻的窗口4个,未派驻人员常驻的窗口2个、便民服务类窗口1个。
②入围候选窗口条件:参评窗口原则上进驻满一年,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满6个月以上。月均得分80分
以上且未被取消资格,派驻人员常驻的窗口月均得分排名前8名(并列第8名的窗口一并计入),未派驻人员常驻的窗口月均得分排名前4名(并列第4名的窗口一并计入),便民服务类窗口月均得分排名前2名(并列第2名的窗口一并计入)。
(2)评比程序
张晞临①根据入围候选窗口条件,筛选出符合参评条件的窗口,在工作公示一天。
②入围候选窗口负责人在审批股长例会上述职述责述廉(限时5分钟),由红旗(文明)窗口评比领导小组成员
进行现场评分。现场评分除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
③按总得分(月均得分×60%+现场评分平均分×40%)由高到低选取,报红旗(文明)窗口评比领导小组会同意后提交中心管委会党组会研究确定,并在工作公示一个工作日。
(四)取消资格情形
1.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出现《取消资格情形》所列举取消月度评比资格情形之一的,当月不计入入围候选窗口,也不得评为红旗(文明)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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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出现《取消资格情形》所列举取消年度评比资格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入围候选窗口。车太贤儿子
红旗
四、结果运用
(一)建立评比通报制度,对被评为红旗(文明)窗口的进行通报表扬,对月度红旗(文明)窗口评比得分低于60分的后2名派驻人员常驻的窗口及后1名未派驻人员的常驻窗口给予通报批评。
(二)月度红旗(文明)窗口评比结果将作为年度先进窗口、个人考核和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五、附则
(一)本办法由xx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负责解
释。
(二)本办法从2023年1月起执行。
附件:1.参评对象
2.月度红旗(文明)窗口评比细则民政局五一放假几天
3.月度红旗窗口行政许可事项优化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