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费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实务中主要包括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实务中,住院伙食补助费通常为20元/天。
三、营养费
营养费不是每个受害人都能请求,根据伤情确定。伤情明显轻微,不需住院的,一样平常不赔偿营养费;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实务中,营养费=20-40元/天×营养期限。
四、护理费
护理费=护理标准×护理时间×护理人数。
(一)护理标准:
护理人员有收入:护理费按照误工费的标准收取。
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者是雇佣工作人员:参照上海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二)护理时间:
正常情况下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特殊情况下,如受害人因事故而残疾等,可以适当延长,但不能超过二十年的最长期限限制。
(三)护理人数:
一般护理人数为一人,情况特殊时可由数人护理。护理费以护理人员数量为倍数。
五、误工费金银玲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
(一)误工时间:以受害人接受的医疗机构所出证明为准。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二)受害人有无固定收入:吴秀波 海清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实际减少的收入。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误工费=受害人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六、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的认定随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与伤残等级的判定而不同。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劳动能力
劳动能力完全丧失:全部赔偿。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按照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部分赔偿。
伤残等级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伤残赔偿系数(赔偿比例)对照如下:
伤残等级与赔偿系数对照表
(二)计算
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统一城乡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2020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侵权行为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上海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上海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计算,并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 该规定结束了此前“同命不同价”,城镇和农村居民适用不同赔偿标准的做法。自此以后,上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不再区分城镇和农村居民,统一按照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统一按照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除上海外,目前我国其他
省份也正在推进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的工作,大部分省份都已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
结合《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和《实施意见》,残疾赔偿金可按如下方法进行计算:
(1)受害人不满60岁的,残疾赔偿金=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伤残赔偿系数。
案例:假设受害人55岁,伤残等级五级(对应伤残赔偿系数为0.6),且适用2020年上海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残疾赔偿金为=72232×20×0.6=866784元
(2)受害人满60岁但不满75岁的,残疾赔偿金=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受害人实际年龄-60)]×伤残赔偿系数。
案例:假设受害人65岁,伤残等级五级(对应伤残赔偿系数为0.6),且适用2020年上海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残疾赔偿金为=72232×[20-(65-60)]×0.6=650088元宋喆死了
齐溪张一山公布恋情(3)受害人75岁以上(含75岁)的,残疾赔偿金=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伤残赔偿系数。
案例:假设受害人80岁,伤残等级五级(对应伤残赔偿系数为0.6),且适用2020年上海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残疾赔偿金为=72232×5×0.6=216696元
*注:根据2021年1月24日上海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0年上海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2232元。
七、死亡赔偿金
结合《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和《实施意见》,死亡赔偿金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1)受害人不满60岁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案例:假设受害人55岁,且适用2020年上海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死亡赔偿金为=72232×20=1444640元
(2)受害人满60岁但不满75岁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受害人实际年龄-60)]。
2021年春节快递物流停运时间表案例:假设受害人65岁,且适用2020年上海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死亡赔偿金为=72232×[20-(65-60)]=1083480元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含75岁)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
案例:假设受害人80岁,且适用2020年上海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死亡赔偿金为=72232×5=361160元
八、丧葬费
丧葬费为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所导致的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
丧葬费=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
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是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有需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比如未成年人、六十周岁以上老年人的等。结合《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和《实施意见》,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上海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被扶养人生活费具体可按如下方法计算:
(1)被抚养人不满18岁的,生活费=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伤残赔偿系数÷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案例:受害人死亡,有配偶,生前仅有一位被扶养人。该被扶养人15岁,系受害人的未成年子女。该被抚养人由受害人和其配偶共同抚养(即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为2)。本案例适用2020年上海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生活费=42536×(18-15)÷2=6 3804元
(2)被抚养人满18岁但不满60岁的,生活费=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伤残赔偿系数÷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案例:受害人一级伤残(对应伤残赔偿系数为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配偶,其有一位30岁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残疾儿子需要抚养。该被抚养人由受害人一人抚养(即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为1)。本案例适用2020年上海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生活费=42536×20×1÷1=850720元
(3)被抚养人满60岁但不满75岁的,生活费=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 )×伤残赔偿系数÷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案例:受害人一级伤残(对应伤残赔偿系数为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仅有一位被扶养人。该被扶养人72岁,系受害人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母亲。该母亲由受害人一人抚养(即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为1)。本案例适用2020年上海市居民人均消费
支出标准。生活费=42536×[20-(72-60)]×1÷1=340288元
(4)被抚养人75岁以上(含75岁)的,生活费=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案例:受害人死亡,仅有一位被扶养人。该被扶养人80岁,系受害人的父亲。该父亲由5个子女(含受
害人)共同抚养(即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为5)。本案例适用2020年上海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生活费=42536×5÷5=42536元
*注:根据2021年1月24日上海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0年上海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42536元。
十、精神损害赔偿金
对于精神损害赔偿金,由法院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手段、场合、行为方式、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情况、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几类民事案件的处理意见》[沪高法(1999)528号)],精神损害赔偿额以一般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
根据实务经验,上海市的精神损害赔偿额=5万×伤残赔偿系数。
十一、残疾辅助器具费
我国有几个直辖市受害人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费用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如果器具特殊的,按照制配机构的意见确定。
十二、评估费、鉴定费
评估、鉴定费用由鉴定机构所提供的鉴定发票确定。
十三、律师费
律师费属于因交通事故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能提供相应凭证票据的情况下,侵权人在合理范围内进行赔付。
十四、交通费
交通费是受害人及其陪护人员在就医和转院期间所承受的交通运输费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
十五、住宿费
住宿费是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在去往医院进行诊疗、转院、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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