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加盟合同范本(一)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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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日期:
第一条:组织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托付给第三者,并称作托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加盟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_ _万元每年,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托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餐饮店的结构
扬州中考查分(2)坚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合适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进经营
(5)要认识作为 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连锁餐饮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
第三条: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有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使用“ ”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 ”的知名度和信誉
(3)在餐饮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依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餐饮店的统一化
(4)加盟店的产品种类,价格计划,依照总部(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也可根据加盟店的实际情形和总部协商完成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固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公道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总部(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支援
(8)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9)可以适时地得到餐饮店经营所必须的信息。
(10)加盟店财务上完全独立,自负盈亏,自行承当法律责任和义务,总部(支部)只负责技术上的指导。
火锅连锁第四条:登记商标的使用
1、总部承认加盟者使用“ ”的徽记和商标,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用“ ”徽记及商标
2、有关“ ”徽记及商标的使用有以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仅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使用方法,要依照总部(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从总部进货。
(3)欲做有关“ ”或贵 有限责任公司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总部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总部的指定进行。
3、登记的商标,仅限本合同之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条:进货商品
1、加盟店依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肯定产品种类和价格。加盟店经营的产品及设计用到的主辅料,原则上由总部(支部)进货,但非总部规定的其他原材料可由加盟店自行采购。
能率燃气热水器2、加盟店在经营第1条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3、总部(支部)与加盟店均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来进行商品结算。
第六条:商品运输费用
总部(支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商品的运输费用均由各加盟店自行承当。
第七条:保密义务
加盟者不得随便将有关 连锁店的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特别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秘密加以守旧,若有违抗,并给总部(支部)以及有关者造成侵害时,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
(2)有关加盟店经营的计划以及实际事迹和进货、销售、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运算及内容
(3)其他由总部(支部)指定的事项。
第八条:制止事项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动。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情势,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1)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马云儿子病逝(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4)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合同才享有权益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关系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
(5)其他由总部(支部)等制止的事项。
第九条:更换劝告
当加盟者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总部(支部)的指导,或缺少恳切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具有加盟条件时,总部(支部)要以书面情势劝告更换。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切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第十条:不可抗击的免责
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总部(支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抗击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十一条:加盟者的解除权
加盟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形下,应在6个月前以书面情势向总部(支部)提出预告。
第十二条:总部的解除权
1、当加盟者合适以下各项之一时,总部(支部)有权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加盟条件时,或者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成心或过失而显现重大违抗时
(2)不坚持向总部(支部)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进行连续性的交易时
(3)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更换劝告,或不予以确切的答复时
(4)滞付商品货款、技术指导费、手续费、负担金以及其他债务返还,或不遵照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当总部(支部)判定加盟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财务状态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连续进行正常的经营时
(6)接受破产禁治产的通告、准禁治产的申说或抵押、暂时抵押,或者与犯法有关系等,总部9支部判定其作为连锁店不合格时
杭州西湖(7)加盟店废除营业时
(8)有侵害作为连锁信誉的言行,或有阻碍连锁活动的行动。
(9)因法人的组织、代表者、干部、股东、社员等的变更或合并,使法人实体产生变更,总部(支部)认为其内容不合适时,或者因继承给财产状态带来变化,总部(支部)认为不合适时或者继承人不是亲身经营在没有得到总部(支部)的许诺将经营托付给第三者的情形时
2、当加盟者合适前款第(4)项或第(9)项时,总部不须任何预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终结合同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加盟者必须实行以下事项:
(1)立刻停止使用“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徽记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权益
(2)立刻撤掉或取消总部指定的商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特等,还要将总部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特等上交总部(支部),所需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不得索要其购买设备时所需的费用等
(3)立刻返还订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由总部(支部)配备的文件及一切物品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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