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尊文⽹友提问:
个⼈对公益事业的捐赠如何在个⼈所得税税前计算扣除?
律师解答:
talk的过去式根据《个⼈所得税法》第六条第⼆项规定,个⼈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根据《个⼈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税法第六条第⼆项所说的个⼈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我饮过风咽过沙是什么歌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第⼋条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接受捐赠时,应按照⾏政管理级次分别使⽤由财政部或省、⾃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并加盖本单位的印章。对个⼈索取捐赠票据的,应予以开具。新设⽴的基⾦会在申请获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后,原
始基⾦的捐赠⼈可凭捐赠票据依法享受税前扣除。部分经过批准的基⾦会,如农村义务教育基⾦会、中国福利会、中国红⼗字会等,个⼈向其捐赠的所得,按照规定可以在计算个⼈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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