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经营中的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就是如何发放工资,可以让大家纳税最低。
首先,均衡发放工资,使月工资低于起征点。
由于我国工作薪金采用的是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和固定的费用扣除额,在年所得一定的前提下,通常各月所得越均衡,全年累计税负就越轻。
下面讲一个案例分析:
某企业为季节性生产企业,2012年,该企业职工实行计件工资,其一年中只有四个月生产,期间,职工平均工资为每月4000,请问应如何进行纳税筹划?
分析:
    按企业实际情况,该企业在生产四个月中,企业每位职工每月应缴个人所得税为(4000-3500)×3%=15(元),四个月中,每人应纳个人所得税60,也就是说王珞丹个人资料,年应纳税总额为180元。
      若企业将每名职工年工资16000(4000×4)平均分摊到各月,即在不生产月份照发工资,
1333(16000÷12),则该企业职工工资收入达不到起征点。年应纳税总额为0。从该例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纳税人的应税所得额越多,其适用的边际税率就越高,从而纳税人收入的平均税率和实际有效税率都可能提高。所以,在纳税人一定时期内收入总额既定的情况下,使分摊到各个纳税期内的收入应尽量均衡,而达到降低计税基数或使适用税率档次降低,以避免增加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其次,在税法允许的费用扣除范围内,提高职工的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只要企业的福利费不超标的情况下,单位通过提高职工福利,比大幅度加薪于职工,要少纳所得税。另外,不少地方政府对暖气费、降温费、通讯费和交通补贴都有一定限额的发放标准,只要在该限额标准内进行发放的现金是免个人所得税的。因此,单位可以提供住所、住房补贴、免费午餐、手机话费补贴、交通补贴、及免费医疗等等,都可以减少个人的所得税负担。
再次,将高工资中的一部分工资收入转化成年终奖。
当职工的月工资收入大大超过了3500元的起征点,可以把月工资降低一点,降低的工资用于发放年终奖,可以起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案例分析:
201211日,王先生应聘在一个单位上班,单位打算每月给予王先生含奖金,津贴的工资7500,年终不发奖金,请问应如何进行纳税筹划才能使王先生的个人所得税税负最低?
分析:
    如果公司每月给予王先生含奖金,津贴的工资7500,年终不发奖金,则王先生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7500-3500)×10%-105=295,全年共纳税为3540,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的规定,对年终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做出了新的规定:即将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照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
基于此规定,不防把王先生工资从每月7500元调整为每月6000,年底一次性发放奖金18000,对照个人所得税率表,查得商数1500元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则年终一次性
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8000×3%=480,每月工资缴纳个税为(6000-3500)×10%-105=145,这样全年共纳个人所得税2220元(480+145×12)。比纳税筹划前少了个人所得税3540-2220=1320元。
第四,销售业绩奖的纳税筹划技巧
为了减轻销售人员获得销售业绩的个人所得税负担,应按照以下技巧进行纳税筹划:
  1、如果销售人员是企业的雇员,即销售人员与企业之间是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则公司应对销售人员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费用进行剥离,实报实销,然后,对剩下的销售业绩奖按照一次性年终奖的办法计算个人所得税。
案例分析:
某公司是一家大型的生产制造公司。2012年初,该公司对销售人员实行报酬与销售额相挂钩的办法。公司规定,销售人员每月从公司领取3500元的工资,然后年终按销售额领取一定比例的销售奖。销售人员小张2012年经过努力工作,实现销售额310万元。按照规定小张应该得到31万元的销售奖金(按10%的比例兑现销售奖)。请问应如何进行纳税筹划?
人造卫星有哪些1)纳税筹划前的分析:
      由于小张每月可以从公司那里获得3500元的收入,说明小张与公司间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规定,在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时,应先将纳税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再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基于此规定和分析,小张的销售业绩奖310000除以12等于25833元,查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表,所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速算扣除系数为1005,则张明应负担的个人所得税为:310000×25%-1005=76495(元)。
2)纳税筹划方案:
    公司对销售人员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费用进行剥离,实行实报实销制度。假设在销售奖金中差旅费占10%,业务招待费占15%,通信费占5%
3)纳税筹划后的分析:
      通过纳税筹划,小张的年终应得奖金应该为217000[310000-310000×(10%+15%+5%]。则小张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217000×25%-1005=53245元。因差旅费、业务招待费、通讯费可以在缴纳企业所得前扣除,所以该公司可以少缴纳企业所得税23250[310000×(10%+15%+5%]×25%。比纳税筹划前少缴纳个人所得税撒贝宁章子怡分手23250元(76495-53245),该公司可少缴纳企业所得税23250元。
如果销售人员与公司之间没有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则公司与销售人员应在合同中约定: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在公司里实报实销销售人员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费用,然后,对剩下的销售业绩奖分次发放。
案例分析:
某公司是一家大型生产制造公司。2012年初,该公司对非公司职工的销售人员实行报酬与销售额相挂钩的办法。公司规定,销售人员平常没有底薪,只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于年终领取销售奖,销售人员小王2012年经过努力工作,实现销售额310万元。按照规定小王应该得到31万元的销售奖金(按10%的比例兑现销售奖)。请问应如何进行纳税筹划?
1)纳税筹划前的分析:
    由于小王没有底薪而且不是公司的职工,说明小王与公司间是没有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小王获得的销售业绩奖应按照劳务报酬收入减除20%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比例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小王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310000×(1-20%)×30%-2000]×20%=72400(元)
2)纳税筹划方案:
    公司与销售人员在合同中约定,每年6月份和12月份按照销售人员实现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假设销售奖金中差旅费占10%,业务招待费占15%,通信费占5%,报销销售人员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和通信费用。剩下的销售奖分别在6月分和12谷慧子杨凯分手月分结清。
3)纳税筹划后的分析:
      通过纳税筹划,小王的年销售奖金总共为217000[310000-310000×(10%+15%+5%]。假设张明6月份和12月份分别从公司获得的销售奖金分别为100000元,117000元。
    则张明6月份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00000×(1-20%)×40%-7000=25000元。
3)纳税筹划后的分析:
  12月份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117000×(1-20%)×40%-7000=30440元。
    小王总共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5440元,比纳税筹划前少缴纳个人所得税16960元(72400-55440),
    另外,由于差旅费、业务招待费、通讯费可以在缴纳企业所得前扣除,所以甲公司可以少缴纳企业所得税23250[310000×(10%+15%+5%]×穿衣25%
第五,分两次发放年度考核奖金更节省个人所得税。
把一次性发放的年终奖分两次发放的主要目的是降低了计算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可以起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案例分析:
某公司有职工500人,职工月平均工资在4000元,2012年年末,该公司人均考核奖金,计划发放一次性奖金60000元,请问该公司应如何进行纳税筹划使小张的个税更低?
1)纳税筹划前的税负分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规定,个人年终考核奖金应纳的个人所得税=60000×20%-55511445元(因60000/12=5000元,介于4500-9000元,适用税率20%),个人应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40003500)×3%权烈0=15元,个人全年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15×12+ 11445 =11625元,个人全年税后净收入=600004000×121162596375(元)。
2)纳税筹划方案:
    该公司分两次发放年度考核奖金,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假设上半年末人均发放奖金10000元,年度末再发放考核奖金50000元。
3)纳税筹划后的税负分析:
      上半年末发放个人10000元考核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0+4000-3500)×25%-1005=1620元。(5000元并入发行当月的工资一起计算个人所得税,即10000元不能扣除
费用,直接按照工资、薪金项目“七级税率表”中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年度末再发放50000元考核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0×10%-105=4895元(因50000/12=4167元,介于1500-4500元,适用税率10%),个人全年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15×11+1620+4895=6680(元)。比筹划前节省11625元-6680=4945元。
      个人全年税后净收入=600004000×126680101320(元)。比筹划前多了101320元- 96375 (元)=4945元。 
      通过以上计算比较可知,A公司年终考核奖金,分两次发放可使职工每年纳税更少,相对使职工纯收入要高。
第六,劳务报酬的“三个”纳税筹划点
  1、采用分次纳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