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典建筑艺术
(Chinese Classical Architecture Art)
一、中国古建筑概述
  中国古建筑发展过程
中国古建筑经过几千年的不断形成、发展、成熟、演变的过程,使之成为世界上独具风格的一门建筑科学,它是世界上建筑艺术宝库中的一颗璀璨明珠。
早从原始社会晚期(约五万年前)开始,原始氏族公社不断繁荣和发展,黄河中游的氏族部落,在黄土层为壁体的土穴上,用木架和建造简单的穴居和浅穴居,逐步发展为地面上房屋,并为适应氏族公社生活的需要,出现了相当大的氏族聚居地。这为中国建筑奠定了木构架建筑的发展雏型。
至奴隶社会(夏、商、周、春秋),商朝已有较成熟的夯土技术,其后期建造了宫室、宗庙、陵墓及规模相当大的灌溉工程和防御工程,并已能建造规模较大的木构架建筑,还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院落体组合。西周出现了瓦。至春秋营建了很多以宫室为中心的城市,城壁用夯土筑造,宫室建在夯土台上。木构架成为中国建筑主要结构方式。同时等级制明显出现。
战国时代进入封建社会,城市规模扩大,高台建筑更为发达,并建造多层木构架房屋,砖、彩画出现,建筑制度开始确立。战国后期的秦朝,修建了规模空前的宫殿(阿房宫),陵墓(秦始皇陵)、万里长城、全国性公路(驰道)及水利工程。
秦亡汉兴,西汉及东汉先后建设了规模宏伟的首都长安和洛阳。四百多年后为魏、蜀、吴三国所代替,汉末曹操营建了规制整齐的邺(y中国古建筑è)城。考古说明,汉代已大量使用成组的斗拱,木构楼阁逐步代替了高台建筑。同时砖石建筑亦发展起来,砖券结构出现,并采用各种瓦、下水管及墓葬中使用大块空心砖。至此,中国建筑作为一个独特的体系,基本形成了。
晋朝建立和东晋南迁到南北朝结束,在局势较稳定的长江流域,都城规划布局原则在汉末
邺城传统上进一步发展,作为都城中心之皇宫,位置北移,并设规制整齐的东西市。佛教建筑繁荣发展,出现了大量宏伟华丽的寺、塔、石窟和精美雕塑。
隋朝开凿了贯通南北的大运河。首都大兴城规模宏巨、分区明确、街道整齐,超越前代。
到了唐朝,建筑等级更为详密。陵墓、木构殿堂、石窟、塔、桥及城市宫殿,无论布局、造型均气魄雄伟,具有高度的艺术和技术水平,雕塑和壁画尤为精美。唐代建筑不但是中国封建社会前期建筑发展最高峰,而且是中国建筑发展进入到了完全成熟阶段的佐证。
宋朝最初与辽(契丹族)对峙于华北北部,公元十二世纪初,金(女真族)灭辽,进而压迫宋朝退至淮河以南。
北宋首都东京——开封,都城建设巨大改革,废除了汉以来采用的封闭式坊里制度,以适应当时手工业和商业需要,桥梁建筑出现了大跨度的木构拱桥(虹桥)。装修、彩画基本定型,家具经过了由矮式向高式的改进。室内布置也开辟了新途径。木、砖、石结构不断发展,并制订为以“材”为标准的模数制,使木构架建筑设计与施工达到一定程度规格化。公元十二世纪初李诫编写的《营造法式》即是总结这些经验的杰作。可以说,宋朝是中国封建社会建筑发生较大转变的时期,它影响了以后元、明、清三朝的建筑。 
   
辽国与内地交流频繁,受汉文化影响借用汉族工匠技术力量修建了若干城市、宫殿和寺、塔等宗教建筑,因此,在初期保持了唐代风格;中期以后,受宋代建筑影响的同时又有不少创造性发展,著名的应县木塔即建于辽代。
与南宋同时的金国,融合了辽、宋建筑传统,在建筑结构及艺术风格取得不少新成就,为
元代建筑发展开辟了新途径。忽必烈灭宋统一中国,建立元朝,北京的前身——元大都始建。喇嘛教、伊斯兰教及中亚各族工艺美术,使汉族工匠在宋、金传统上进行创造的宫殿、寺、塔、雕塑融入新的元素,呈现若干新趋向。工作收入证明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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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之后,朱元璋建立明朝,在建筑、水利、造园等方面涌现出不少优秀的专门匠师和学术著作。制砖手工业进一步发展,除修建了规模伟大的长城(明长城)和建造南北二京。一般府、洲、县城垣多用砖砌。民间建筑也多使用砖瓦。
明朝以及后来继起的清王朝,封建专制制度更为严密,等级制更为森严。官家建筑已完全标准化、定型化、建筑装饰琐碎繁缛(rù王珞丹闪婚),但某些组建筑的布局与形象颇富变化,圆明园即为典范,民间建筑类型与数量加多,质量提高。各民族建筑也于此时发展成熟。同时,皇家和私人园林有很大发展,成为此时期的一份珍贵的文化遗产。因此,明清建筑继汉、唐、宋建筑之后,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建筑的最后一个高潮。在这古建发展的最后一个阶段,明清两代在建筑形式、构造方式、建筑材料、工艺技术及《清式则例》的遵循方面“因袭相承,变易较微。”形成了统一风格,有很多共同或相似之处。清雍正十二年(1733年)颁发的工部《工程做法则例》,即为这个时期的建筑在造型、设计、构造、用材、工艺及施工技术方面的总结。
2、中国古建筑形式及特点
中国古建筑从原始社会开始,即以木构架为其主要结构方式,在这历史长河中,一脉相承。又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在平面布局、立面形式、构造方式、建筑风格诸方面具有不同的风格特点。可谓千姿百态、千变万化、流光异彩。
中国古建筑有其完整的木构架体系。在这一体系中,又有抬梁式、穿斗式、井幹式三种不
同的结构方式。
抬梁式木构架至迟在春秋时代就初步完备了,后经不断提高,产生一套完整比例和做法。此种木构架是沿房屋进深方向在石础上立柱,柱上架梁,再在梁上重迭数层瓜柱和梁,自下而上,逐层加高并缩短,至最上层梁上立脊瓜柱,构成一组木构架。在平行的两组木构架之间,用横向的枋联络柱的上端,并在各层梁头和脊瓜柱上安置若干与构架成直角的檩。在檩上排列椽子承载屋面重量,同时檩还具有联系构架的作用,这样由两组木构架形成的空间称为“间”。一座房屋通常由一间乃至若干间沿面阔方向排列为长方形平面。除此之外,木构架结构还可建造三角、正方、五角、六角、八角、圆形、扇面、万字、田字及其
它特殊平面建筑和多层楼阁与塔等。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要戴头盔吗斗拱的应用。所谓斗拱是在方形坐斗上用若干方形小斗与若干弓形的拱层迭装配而成的组合部件。斗拱至迟在周朝初期已有在柱上安置坐斗,承载横枋的方法。至汉朝,成组斗拱已大量用于重要建筑中,斗拱形式不止一种。经过两晋、南北朝到唐朝,斗拱式样趋于统一,并用拱的高度作为梁枋比例之基本尺度。后来匠师们将这种基本
尺度逐步发展为更周密的模数制,就是宋《营造法式》所称的“材”。“材”分八等,而每等“材”又分十五分,以十分为其宽。根据建筑类型先定材的等级,然后构件的大小、长短和屋顶的举折都以“材”为标准决定。至明清,模数制在大式建筑中变为以斗口为基本权衡单位,在小式建筑或无斗拱大式中以柱径为基本权衡单位。
中国封建社会的建筑,由于等级制的关系,只有宫殿、寺庙及其它高级建筑才允许在柱上和内外檐的枋上安装斗拱。斗拱最初用以承托梁头,枋头,还用于外檐支承出檐的重量,后来才用于构架其它节点上,而出檐深度越大,斗拱层数就越多。斗拱具有结构和装饰的双重作用,因而以斗拱层数的多少表示建筑物的重要性。
穿斗式木构架也是沿房屋进深方向立柱,但柱的间距较密,柱直接承受檩的重量,不用架空抬梁,而以数层“穿”贯通各柱,组成一组组构架,亦即用较小的柱与数木拼合的穿,做成相当大的构架。用料经济施工简易,是其特点。这种木构架至迟在汉朝已相当成熟,流传至今,中国南方普遍采用。也有房屋两端山面用穿斗式而中央诸间用抬梁式的混合结构。
井幹式木构架是用天然圆木或方形、矩形、六角形断面木料,层层累叠,构成房屋壁体。据考,此种结构法商朝已产生。汉朝初期宫苑中有井幹楼。井幹式结构房屋,即可直接建于地上,也可像穿斗式构架一样,建于干阑式木架之上。
中国古代木构架房屋还具有:承重与围护结构分工明确;适应不同气候条件;有较好抗震性能;材料供应方便等优点。
3、中国明清古建筑
中国木构架结构体系,经过三千年的发展,由简陋到成熟、复杂,再进而趋向简化,到明清达到最后一个高峰。明朝的官式建筑已高度标准化、定型化,而清朝于1733年颁布的《工部工程做法则例》则进一步予以制度化。标准化、定型化还包括彩画、门窗、须弥座、栏杆、屋瓦及装饰花纹等方面。
明清时期的夯土技术有了更高成就,在桥梁和地基工程,多采用黄土合白灰夯筑基础。实践证明,我国传统的夯土建筑物在防震、防水方面具有很大优越性。
琉璃瓦生产,用坩(n)子土作坯料,提高了硬度,无论数量或质量都超过以往。明万历《工部厂库须知》记载:当时所烧琉璃瓦件就有黄、青、绿、蓝、黑及白等各釉子。清代以后,又增加了桃红、孔雀蓝、葡萄紫等更华丽釉。但使用上仍受封建社会等级制严格限制。其中黄琉璃瓦仅用于宫殿、陵寝和最尊贵的祠庙。如北京紫禁城。琉璃砖多用于佛塔、牌坊、照壁、门、看面墙等处。如故宫及北海九龙壁等。
此外,镏(liú)金、琉璃金(银)、亮铁、砖雕、木雕及其它美术工艺品用于建筑,丰
富了装饰的手法,对建筑艺术起了很大作用。
明代砖的生产大量增加,并设官窑烧造砖瓦。不仅民间建筑普遍使用砖瓦,全国大部分洲、县城都包砌砖面,特别是河北、山西二省长达千余公里的万里长城,在十五、十六世纪间,大部分修建为雄厚的砖城,规模之大,举世闻名。高级建筑物所用的铺地金砖,则于苏州设官窑烧造。从苏、松一带征集技术熟炼的窑匠精心团造,有二尺二、二尺、尺七细料方砖,质地坚腻,棱角方正。反映了古代陶冶匠师之高超技术水平。